“鸟”第二次见到男人,是在1967年的旧金山。
史蒂夫没能同“鸟”一样去上大学,几年前,南部某个白人至上组织在一次集会中公然播放了《一个国家的诞生》,招魂活动在全国得到了不少响应,史蒂夫就是在一次不小的暴乱中被轿车碾碎了头骨。顺带一提,史蒂夫是非洲裔,但这不重要了,总之,“鸟”失去了他唯一的朋友。
一天晚上,“鸟”载着同学去参加金门公园的“爱之夏”聚会,据说今晚的活动流程分别是齐唱《Sgt. Pepper》,飞叶子,灵修,以及群交。
同学都说“鸟”是个怪人,因为他住在实验室,从不参加他们的娱乐,一身制服在一群异国五彩针织衫中显得正式得可笑。
他把同学们送到那个聚集着环境斗士、迷幻君子等一号可疑人物的公园就打算离开。正要转身时,在一个无人的街角,他一眼就看到了男人。
男人穿着一件白色珠串编织的网兜背心裙,涂着金色的眼影,蜷起一只腿,半依在墙上,望着过往车辆。在等什么不言而喻。
“鸟”走上前。
男人变得比记忆中娇小了许多,脸上带着病态的苍白。只有浅金的长发,翠绿的眼睛还和记忆中一样。对方并没有认出他来。
男人说他病了,只能替他口。
他不知如何应答,只好跟他穿过长长的小巷,来到一间逼仄的出租屋。
“鸟”不太能回忆那种感受了,像是灵魂被吸出了身体几个瞬间,等他回过神,就看到男人起身搽嘴找他要20美金。
他把一个月的伙食费都交了出来,要再买男人两个小时。
两人坐在发硬的被子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
你从哪儿来?
中部。
平时做什么?
卖yIn。
男人问“鸟”要大麻,“鸟”说自己从不抽。
男人有些吃惊地看着他,说刚才明明看见他载了一车的嬉皮士。又抱怨说嬉皮士都是一群不学无术的浅薄小鬼,假扮流浪汉的富二代,为了纵欲不惜把所以文化里的神灵都搬出来。
男人连喝了两瓶Jing酿,话渐渐多了起来。
你问我腿上的伤?是前天的客人弄的。其实他们并不能真的伤到我。你读过《斐多篇》吗?里面说,身体是灵魂的坟墓,灵魂为rou体所囚禁,就像一个蚌束缚在它的壳中一样。rou体会消亡,而灵魂是不朽的。他们在Cao我的时候,我能感觉自己的灵魂浮在天花板上,冷漠地注视底下的rou搏。弟弟你知道吗,他们压根伤不到我,真正的我。
这是解离现象。“鸟”心想,人在面对极度痛苦创伤时,身体会出于自我保护,让意识与现实世界分离,与自己的身体产生疏离感。他的心理医师告诉过他。
“鸟”知道所谓“灵魂出窍”不过是在辩解,当然不是向他,是向男人自己。
男人的声音细细的,可能是没吃饱,也可能是服用了什么激素,太轻了,“鸟”竖起耳朵才听得清,仿佛男人才是只真的鸟。
有一次,一个老先生把我接上车,他请我去高级餐厅吃饭,给我买漂亮裙子,约会的时候还送我项链,他真的,非常的绅士,虽然一点儿也不帅,可是,很久没人对我那么温柔了…有一天,他请我去他家,还礼貌地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发生关系。他放着唱片,轻轻摸我的身体,可就当他摸到我两腿间的东西时,突然露出像是被欺骗的表情,眼睛吃人似的瞪着我,大吼:“恶心的同性恋!我要杀了你!”,从柜子里拿猎枪,我吓傻了,赶紧抓起包就从窗户跳了出去。
不过如今我长记性了,我现在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哈哈哈。
那笑声刺痛了“鸟”。
我以前曾在一家俱乐部见过你,我喜欢听你唱朱迪嘉兰的歌。“鸟”试图让对方回忆起他。
我待过不少俱乐部呢。男人咳嗽了几声继续说。上一次是在孟菲斯,参加地下走秀比赛(Drag Ball)。他接着述说了当时的极端组织成员是如何乔装打扮成巡警,闯进俱乐部殴打客人,混乱中他被踢断了左腿,进了局子,后来事情闹大,他又如何被学校开除,最后被父亲彻底赶出家门。
“鸟”不敢吱声了。
像是为了缓和气氛,男人开始自顾自地唱起歌。
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way up high…
他的嗓子被烟酒弄坏了,不复当年清亮,但依然很动听。“鸟”屏住呼吸,静静听着。
可当男人第二次唱到“那么,我为何不能?”时,却突然转怒,起身要把“鸟”赶出去。
该走了,大学生!被人瞧见招ji会被开除的吧。
“鸟”很久不去大学了,为了能时不时见男人,他白天给报社撰稿,晚上则为男人带去一点钱、药品和糖果,有时为了能多聊几句,不得不接受男人的口活服务。
而男人不再做衣服,不再读诗,不再说去纽约走秀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