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愛上程海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見鍾情也不曾存在我過去的人生裡。
我想,會愛上他,是因為他的穩重和可愛。
我自知是很迷糊的一個人,東西總是丟三落四,出門能忘記帶手機,回頭拿又忘了鑰匙。
上大學那會,我就忘記好幾次的課本,每次都要拜託人和我共享。
有一次就拜託到倒楣坐我隔壁的程海和我一起。
起初看得出他不太願意,但不好拒絕,後來次數多了,他看見我坐下之後苦著臉時,不用我說,他就會輕輕地推來課本。
我想那是我愛上他的其中一個時刻。
其實程海跟我個性天南地北,他話少臉又冷,別人都覺得不好靠近,偏偏我話多,臉皮厚些,卻連自己也沒料到我這一拜託,直接拜託到畢業,甚至是現在。
他還是會照顧我,提醒我哪些該記得帶,比如說最重要的鑰匙,因為他忙,沒時間回來給我開門。
或者該說,這是目前僅剩的一樣。
我絲毫不懷疑如果哪天我的手機丟了,他找不到我,也一定不會緊張。
反正他有鑰匙,可以自己開門回家。
程海回家已經是我到家的一個小時後了,而半個小時之前,阿南還站在我家樓下,叼著不知道燃了第幾根的菸。
我是在看那顆死掉的樹時發現他的。
他沒看見我,只是一直低著頭用手機,再不時利用牆壁敲敲菸灰。
也許他是在等程海,我猜。
我默默看了一會,不等他離開就關上窗,防止菸味不停地往裡竄,一面心想還好程海不抽菸。
不幸的是,近幾年來程海染上了酒癮。
有應酬的時候他總是喝得多,沒應酬的時候,在家也會喝個兩瓶啤酒。
他說「不喝一罐我就睡不著」
那一刻我忽然意識到,從年少到步入社會,原來是很殘忍的一步。
讀書時,我們不用有太多的壓力,讀書打工,徹夜打電動,為段考抱佛腳,為下餐吃什麼,放假去哪玩,月底沒錢了種種煩惱而煩惱。
現在別說下一餐了,偶爾忙上來時連飯都沒有,還要加班給沒有責任心的同事收拾攤子,一面心裡咒罵上司的攬功,薪水卻還是那個薪水。
一回到家,超過一半以上的機率都是想倒頭就睡,要不就是失眠到天亮。睡前情話綿綿的時刻早已被那一步,或許不僅僅是那一步而被毀得蕩然無存,於是少年的ps4換成了啤酒罐,成功成為程海治失眠的良藥。
至於我,我什麼也不是。
今天程海一樣喝酒了,微醺的狀態不至於東倒西歪,酒品也算是不錯,從來都不需要我服侍他。
他向來如此,獨立自主,自己的事自己來,所以我經常覺得,我對他來說真的是一個例外。
雖然說,我已經不確定我還是不是那個唯一的例外。
程海動作緩慢地脫下衣服,露出他堅實的身材,沒有一絲贅rou。
我們關係可以,心情也可以的時候,我常開玩笑地說,你再喝下去,肚子該有啤酒肚了。
而他只是笑了笑,然後繼續打開他的啤酒罐。
脫下的衣服丟進了洗衣籃裡,程海從回到家以後就一直一言不發,絲毫沒想起我們的約定,或者是對我發給他的訊息有一點表示。
他是看過的,我很確定,除非已讀兩個字是我自己幻想出來的。
走進浴室之前,程海似乎終於想起了我,他回頭開口就問我「妳晚餐和阿南吃的?」
「對」我回他。
三秒之後,他還我一個不大不小的摔門聲。
我知道他不喜歡我和阿南單獨吃飯,但我還是故意這麼做。他的自尊心也允許不了自己的小肚量和阿南說,你們別再見面了。
以前怎麼樣,現在也不會變,純粹又真摯,我不過是想和他證明這點他做不到的事。
儘管我們都已經不再是年少時的模樣。
我們開始互相猜忌,互相偽裝,付出真心前還得拿個磅秤來秤一秤值不值得。
多麼可笑,多麼可悲,就好像此刻的我悄悄拿起他白淨的襯衫,放在鼻尖輕聞一樣。
有我厭惡卻又習慣的酒味,也有一絲幾不可聞的淡淡女性香水。
簡
会爱上程海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见锺情也不曾存在我过去的人生里。
我想,会爱上他,是因为他的稳重和可爱。
我自知是很迷煳的一个人,东西总是丢三落四,出门能忘记带手机,回头拿又忘了钥匙。
上大学那会,我就忘记好几次的课本,每次都要拜託人和我共享。
有一次就拜託到倒楣坐我隔壁的程海和我一起。
起初看得出他不太愿意,但不好拒绝,后来次数多了,他看见我坐下之后苦着脸时,不用我说,他就会轻轻地推来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