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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莞莞类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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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耳熟的称谓登时便让我一怔,水仙?她也叫水仙?我怎么记得港生他母亲当年被迫卖艺的时候,也是叫这么个名?而且还都是做歌女,这也太巧了吧?而就在此时,沉默许久的Albert突然开了口,轻声说了一句:

    “那个歌女,就是——”

    “就这样,太太和老爷每天都在一块儿,感情也越来越好,老爷一天比一天离不开太太,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她,说她就像评书里讲的红拂女一样,不光人长得漂亮,还慧眼识英雄,真是风尘知己。后来少爷出生,老爷高兴得不得了,在少爷满月的家宴上便向太太正式求婚,说要给她一场全台湾最盛大的婚礼,让她风风光光的成为帮中兄弟的大嫂,太太却劝老爷不要太张扬了,尽管他的势力当时占了上风,下任老大的位子几乎是跑不了了,可他的那个死对头未必就肯甘心,还是小心点好。就这么着他们的婚礼才一直拖着没办,直到少爷长到五岁……”

    我一听Albert这样说,也便不再起疑,又用目光示意兰姐继续往下说,听得她道:

    “是,就是她——多亏她出手掩护,人也胆子大,心又细,老爷才得以平安。从那以后老爷再去那家夜总会就只要她来陪伴,渐渐的就把她带在身边了,还让家里的下人们都叫她作‘太太’,平时她的生活起居就由我来照顾,她对我也很好,总不让我操劳,闲了还会和我一道做针线聊家常,她跟我说她从小就是孤儿,在育幼院长大以后便流落欢场为生,连个正经的姓名都没有,只有到夜总会里卖唱才得了一个花名,叫作‘水仙’——”

    “哦,是这样……”

    “老爷既然这么说了,我也不能不听,我就每天守在家里,一边伺候老爷,一边等着太太和少爷回来,谁知这一等就是整整四年,这四年里老爷做了好多事情,头一件就是除掉了他的死对头,给死在他手里的弟兄全都报了仇,另外就是修庙捐款,做了不少善事,那一带人人提起老爷都要竖大拇指——可我就是奇怪,既然仇人都死了,按理说也安全了,老爷为什么还不把太太和少爷接回来呢?我总想问问老爷,又怕惹他生气,就这么等啊盼啊,终于有一回老爷去了香港谈生意,一去就是三个月,再回家时身边竟然带着太太一起,我真是高兴极了,忙问少爷怎么没跟着一块回来,老爷咳了一声,只说是少爷念书的学校就快考试了,功课紧张,不能说走就走,跟着便让我带太太回她自己的房间,帮她放水洗澡,让她休息解乏……”

并非都是恶人,可这会儿听兰姐的描述,那种利益相争、你死我活、动辄血溅三尺的残忍场景,却又叫我不得不动摇自己的看法,更由衷地暗叹一句: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啊!

    “水——水仙?!”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以为的,太太平安归来,和老爷夫妻团圆,这不是天大的喜事?只是没过多久

    兰姐说到这里,便又顿了一顿,我以为她是口渴,便将我那杯未曾动过的茶水端给她,让她润润喉咙,她却摆手拒绝,继续说下去道:

    “这个不奇怪的,在那种声色场所里工作的女子没人会用真名,一般都是让那些‘妈咪’们给起个花名了事,重名也在所难免。”

    我的心里陡然生出了一丝不祥,瞧瞧Albert的脸色也是愈发凝重,而兰姐的眼中又闪过一抹泪光,说道:

    “嗯?这也就是说——你们太太,没事?”

    “我那时听着老爷讲,汗毛都立起来了,忙问老爷到底是怎么逃出来的,老爷一听就笑了,一面擦着手上的血一面对我说,你怕什么,你老爷我吉人自有天相,然后他又告诉我,说他刚一躲进更衣室便撞见了一群舞女、歌女,一见老爷闯进来都吓得大喊大叫,老爷命她们闭嘴,叫她们都不许出声,否则被那些打手找来就谁也活不了了,那几个女子听了都吓得浑身发抖,只有一个穿着西洋大摆纱裙的歌女挺身站了出来,问老爷肯不肯舍下脸面,藏到她的裙摆下去,她会解开一半胸衣,装作正在更换服装的样子,其他的姐妹们也都照此行事,只要有打手进来大家就一起尖叫,把东西往门口乱丢,高喊让他们出去,赌一把看看能不能唬过那些打手吧——”

    我略带疑惑的向兰姐发问,毕竟听她先前的口风,我还以为四年前那位名叫“水仙”的鲁太太凶多吉少了呢,可事实是她平安回来了,这又从何说起?兰姐闻言却又黯然垂下头去,痛心地道:

    我没费什么脑细胞便猜到了问题的答案,果然兰姐也点了下头,道:

    “少爷五岁那年,老爷终于当上了帮会里的老大,我还以为从此可以松一口气了,可是有一天下午,老爷带着太太一同外出海钓,说是很快就回来,结果一直到了深夜老爷才独自赶回,我问他太太在哪儿,他也不肯回答,只是匆匆上楼进了儿童房,抱起已经睡了的少爷亲了又亲,跟着就把少爷交到保姆的手里,让她收拾好少爷的东西马上跟他走——从那天起少爷和太太就没回过家了,老爷说他的那个死对头又要造反,为了安全起见,便把他们母子送去了别的地方,还叫我不用担心,也不必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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