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涯先到了河岸上那片稀疏的林子里,然后也顾不得拴马,便从林子里向下狂奔而去,不一会儿眼前视野大开,已站在了河滩上。
仍是那一望无际的苍茫原野,只是在这暮秋时节里,曾经绿得耀眼的勃勃生机早已被萧瑟枯黄所取代,就好像阵阵秋风过后,草原的生命也被一丝丝抽离,只有银链似的拒马河还在阳光下闪着粼粼波光,透出的却已是点点寒意。
衰草连天,河水静静地流淌,落寞而萧索的画卷里,没有人的踪影。
林北涯一步一步走下河滩,四处张望着,却始终没有看到他要找的人,如果凡尘不在这里,那么他真的再也想不出要去哪里找了。带着几许不甘心,更多的是茫然若失,林北涯沿着河岸向下游走去,他也不知自己为何要这么做,只是不想停下脚步。
远望去山峦起伏,那是翠屏山的支脉,河水蜿蜒向东而下,一直伸向大山深处。
林北涯走着,走着……太阳被甩在了身后,晚霞渐浓,将原本晶莹透澈的河水也染得泛起一片绯红,两旁是枯黄的衰草,就在这乱糟糟的颜色里,林北涯发现了一点白。
河岸边,穿白衣的人半个身子浸在冰冷的河水中,一动不动地斜趴在草地上,凌乱的头发披散开来,遮住了他的面孔。
将人抱在怀里,林北涯立刻发现凡尘的状况有些不妙,他已不知昏迷了多久,身上的热度比以往高出几倍,双眸紧闭,两颊烧得通红,嘴唇却苍白如纸,微微敞开的衣领下,一条两指宽的伤痕已红肿溃烂……
林北涯想来想去没有回城,他抱着凡尘打马向翠屏山方向而去。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们来到了山脚下的小镇。这里名叫石头镇,地方不大,统共有着几十户人家,以前林北涯和凡尘进山打猎总要从此经过,偶尔还停下来喝茶歇脚,所以对此地并不陌生。
来到镇子里,林北涯直接找到那家唯一的客栈住了进去。
凡尘是因为外伤而引起高热,好在这里的人家多以打猎为生,受伤极为稀松平常,也练就了镇上郎中专治各种外伤的绝活。拿了银子,那颌下留着山羊胡的大夫也不敢多问,手脚麻利地替凡尘上药包扎,又开了方子。
林北涯买回药,亲自到厨下煎好了,回到房里趁着凡尘还在昏迷当中,将一大碗浓浓的药汁给他灌下去。他知道凡尘最怕喝药,若等他醒了,劝他吃药可就费了劲。
山羊胡子果然有些手段,开出的药方也很管用,到了第二日早晨,林北涯就觉得怀里的人虽然还发着热,但已经没那么厉害了,而且最要紧的是人清醒了过来。
勉力挣开眼睛,凡尘看清楚抱着自己的人,倒也没有太多惊讶,双唇翕动,发出低弱的声音,“这是在哪儿?”
“石头镇。”
深邃的眼眸眨了一下,又闭上,好像这一个动作就用去了他太多力气。
见凡尘不说话,只是微喘,林北涯又开始担心了,“要不要吃点儿东西,我让伙计做了瘦rou粥,刚送来,还热着呢。”
凡尘点头,也不睁眼,就着林北涯送到唇边的勺子喝粥,开始还好,到后来吃一勺都要歇上半天,额上出了密密一层汗,脸颊又有不正常的红色浮了上来。好容易吃了多半碗,人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林北涯本来有一肚子话要说,可眼下看到凡尘这个样子,自然什么也说不出,好在可以趁机再灌一碗药下去,希望他能好得快些。
当晚守着凡尘躺在床上,林北涯虽然也倦得要死,却怎么也不肯合眼,他在一旁紧盯着那张俊美无匹、又苍白到无以复加的脸庞,生怕自己睡着之后再一睁眼,这人又消失不见了。
他再不要这人有机会从自己身边逃离!他也再不想尝到那种因为到处找不到人而带来的惶惶不可终日的滋味!原来这人不见了,他就好像心都被掏空了似的疼,又好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只觉得若不能寻他回来,那么世间一切都将变得没有意义。
这个人,已渗透到他的骨rou、血脉当中,无法剥离。
这感觉,又要如何形容?仅仅是“喜欢”两字怕是已完全不够!真个如古人云“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遇见了,牵绊了,喜欢了,深陷了,再说“莫相识”就太晚了。
伸出手轻轻抚过熟睡的容颜,指端下细致的肌//肤还有些烫,仅仅如此轻微的碰触,那人好像也能觉察到,下意识地把脸颊蹭上来,嘴唇动了动,发出微弱的声音,“唔……唔……”
过了会儿,又是低低的一声。
林北涯忽然明白了,凡尘并非无意识地发出声音,他在喊他的名字,五儿。一时间浓浓的酸楚包围上来,让他毫无防备地shi了眼眶。
人生没有两全其美,有些选择必须要做。
替凡尘掖了掖被子,林北涯悄悄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外面明月当头,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不再犹豫,纵身跃出,消失在浓浓夜色里。
直到清晨时分,林北涯才回到客栈。
凡尘已经醒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