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工作时,慢慢地,她从一个从来不说话的“哑巴老板”变得开始和林晓晓沟通,后来甚至还能在顾客到来时介绍一下自己所培育的盆栽。
日久见人心,通过这么久的接触,郑丛和林晓晓终于成了好朋友。起先她很犹豫,因为有喜悦的例子在先,我也会担心。可是林晓晓这个女孩,并不像喜悦那样锋芒毕露,而是一个安静的,不多说也不少道的女孩子,和郑丛的性格有七分相像。有时候我在想,性格相同的人到底是相斥还是相吸的呢?
不管怎么样,郑丛终于有了新朋友,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现在的她终于不再是花店与家两点一线。有时候店里关门了,她会和林晓晓一起去逛街,看电影,过着那些正常家庭主妇或者说是女孩子们应该过的生活。
不过郑丛依旧不怎么自己打扮自己,每次去逛街,买回来的衣服都是给我的比给她自己的多。
我总是跟她说,反正我的眼睛看不见,穿什么都无所谓,没有必要对我穿着方面费心思,她却调皮地说:“你穿衣服是给自己看的吗?当然不是,那是给我看的。”
我喜欢这时候的郑丛,是这么的开朗和活泼,就像小时候的那个无忧无虑的她。当然我也喜欢过去的那个郑丛,尽管她身上有很多的缺点,但是在我心里,这些都是如金子般灿烂的。
我的身体这么不方便,非常不喜欢参加任何的集会,但是这场婚礼却是个例外,我一定要到场,虽然不能亲眼所见,但是至少要在现场,感受着厉卫平和林晓晓二人的喜气。
新郎新娘在后台准备,作为伴郎,车云在现场的台前忙碌地做着最后的准备。现场播放着舒缓的音乐,嘉宾和客人陆陆续续地将空座位填满。郑丛告诉我,大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厉卫平和林晓晓的婚纱照。我静静地听着郑丛为我一张张地描述,却发现眼前总是有刺眼的闪光飞快地一闪而过。郑丛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心不在焉,问我怎么了,我不想隐瞒,便告诉她,眼前的这些光搅得我的头很疼,眼睛也不知不觉流出了眼泪。
郑丛小心翼翼地拿起干净的纸巾为我擦眼睛,然后告诉我现场的灯光师正在调光,有很多彩色的光束确实十分刺眼。
我点点头,然后闭上眼睛,避免这些强光再一次伤害我的眼睛,但是身体似乎对这种可怕的光束产生了记忆,即使闭上眼睛,依旧能够感受到那种让我头痛欲裂的刺眼光线。
“要不然我去给你借个墨镜戴上?”郑丛小声和我商量着,她知道我眼睛的脆弱,也十分地焦急。
正说话间,车云突然跑了过来,借着几分钟的休息时间,跑到我的跟前来,跟我逗贫。
“老大,你今天穿的真帅啊,比新郎官还帅。”
我闭着眼睛微笑,懒得理他,就听郑丛说:“是我给他选的衣服。”
要是像以前,车云和我说话,郑丛绝对不会接话,可是如今她已经能够和助理们自如地聊天了。
车云笑道:“就知道郑丛最厉害了,老大到了郑丛手里,变得又帅气又听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
我哈哈一笑,郑丛也笑了。
“你说你之前给你表哥当了一次伴郎,后来又给我当伴郎,这又给厉卫平当伴郎,你这是第三次了,不怕自己娶不到媳妇吗?”我问他。我们这有伴郎伴娘不能超过两次否则自己难成姻缘的说法。
车云突然收起了笑脸,正色道:“老大,你看我都多大岁数了,这辈子我要是想娶媳妇,还用等到现在吗?”
“那你……”他的话对我来说,既感到意外,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我开眼睛看向他的方向,被强光刺激出来的眼泪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郑丛一直关注着我的脸,见我的泪水一出,立刻用纸巾擦去。
车云愣住了,好半天才说:“老大,你是为我而哭吗?”
郑丛哈哈一笑,解释说我是受不了这些从舞台上照射过来的强光,我不知道听了这话的车云的表情是怎样的,不知道有没有一丝地失望,我不知道自己对他是怎样的感觉,是助理?是朋友?还是弟弟。
车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去后台和卫平说一下。”
“不用告诉他,我能忍受,郑丛说要去帮我借一个墨镜。”我急忙阻止,不想让他们原本的舞台灯光设计因为我而改变。
车云没有停下来听我说话,很快就离开了,而没过了多久,眼前那些快速飞转的光束也消失了。
我知道厉卫平和车云总是以我为主,不会让我的身体受到一点伤害,更会极力地为我创造舒服的环境,哪怕牺牲人生大事中最美好最漂亮的灯光场景。
来不及再想更多,吉时已到,新人就要伴随着音乐出场了。“好漂亮!好漂亮!”郑丛在我的身边拍手鼓掌,我也微笑起来,但心里还是有些许的苦涩,如果我能晚失明些日子,就能看看这个将要陪伴厉卫平一生的女孩子长什么样子了。
“少了很多彩光,现场会不会黯淡了很多啊?”我担心地问郑丛,与其为了我而关闭这些光束,我宁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