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沈亦尧的律师发言道。
“反对无效!原告方继续!”审判长驳回了他的请求。
姚卓有些紧张,“怎么办,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一条?”
苏屿白也有些紧张,律师备案的时候他看过几眼,好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都是以法驳法的论据。
但此刻,坐在被告席的是沈亦尧,他一定比自己慌,所以不能慌!想想,再仔细想想!
“我是被叔叔带大的。”
“他们一个去了东京,一个去了LA。”
“姚姐!”苏屿白这些天也没少翻阅相关律法,“阿尧的父母离婚后各自出国,户籍应该也变了,阿尧又是叔叔带大的,只要有领养证明,就能翻盘!”
第七十二章 解脱
沈亦尧自入庭后就一直沉默着,他在看沈远,而那个和他有着血缘的人只是狞笑着蔑视着他。
小子,和我斗!
“沈先生,对方已经掌握主动权了,我们是否该上新证了?”
律师也急,他本来是想一锤定音的,但沈亦尧偏要耗,他要循序渐进。
沈亦尧摇了摇头,“不,让他说!”
原告律师占了先机开始打感情牌,“沈先生破产后债务积压,回国投亲,儿子却拒认,身无分文……被迫孤苦流浪……”
原告方一段陈词过后,简直是闻者流泪见者伤怀,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谎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1]
沈远的嘴角是得意的笑,他想要的就快得到了!
沈亦尧等的就是这个时刻,那种绝望的痛苦不该只有他一个人背负,他要沈远把希翼破碎的落差尝个透彻!
“被告是否诉讼辩驳?”审判员询问着他们,沈亦尧没有回话。
苏屿白和姚卓急得都快拧成一团了,“没关系,一审过后我们还可以继续上诉,相信阿尧,没关系的!”
“被告是否诉讼……”
沈亦尧举起了手,众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我方有新的证据!”律师手里是一个未拆封的公文袋,审判长点了点头,他走到投影前,拆封然后投屏。
“沈亦尧先生三岁的时候,沈远就与他的妻子离了婚,之后二人各自出国,沈亦尧先生就由他的叔叔沈恒代为照顾,而沈恒当时不过才十八岁,并不具备领养条件,所以这份领养协议是在沈恒先生工作那一年办理的,那年他二十二岁,沈亦尧先生七岁。”
律师把领养证明给当庭人员看过之后,就被法警送去了审判席核实。
庭内有些躁动,而审判长则是因为看物证太过认真忘记了敲锤。
因为,上呈证物不止是领养证明,还有沈亦尧与沈远来往的一系列账单,包括还债的一些流水。
“在干什么呢?”姚卓不是很能理解。
苏屿白却知道那上面的一定是铁证!他看向了沈亦尧,那人也在看他,两人默契的笑了。
终是走了出来!
“肃静!”审判长敲着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现在宣布,中止辩论,法庭恢复调查!”
“什么?难道有结果了?”
“这么快就结束了?”
法庭的严肃总是止不住世人聒噪的嘴,“肃静!”
随着审判长的落锤,沈亦尧抬头直视着沈远,刚才还志在必得的得意被一锤敲了个稀碎,甚至都不敢再看他。
但是沈亦尧的心里并不舒坦,倒也没多闷,平平淡淡,不为所动。
“原告方,你是否有要补充的?”
沈远灰着脸木木的摇了摇头。
审判长接着又问沈亦尧,“被告方有吗?”
“没有,审判长!”沈亦尧的律师举手示意。
“好,现在宣布辩论结束,下面由原告被告依次陈述最后意见!”
沈远当初就是抱着侥幸心理来钻法律的空子,但临了还是失了算,沈恒太了解他的这位大哥了,所以条件一成熟立马就领养了沈亦尧。
原告律师黑着脸,但还是把他扶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人设,沈远此行并不体面,没穿西服,黑脸杂发,与咖啡馆里那个风趣的大叔相差甚远。
“阿尧……”他唤。
沈亦尧不躲不避,直钩钩的看着他,嘴角噙着笑意,不过有些冷。
“我是你的父亲啊,你忍心做到此种地步?”
此话一出,庭下的各方人氏均被恶心坏了,也包括那些庭外盲目愤激的“沈远派”。
“原告请勿谈及无关话题,尽快陈述最后意见!”
沈远的装模作样沈亦尧是早就看惯了的,所以当沈远即刻收起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时他并不意外。
“好的法官!”沈远立马严肃了起来。
“我去!这脸变得也忒快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