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恒在边关的时候,我留在京城里,是真的害怕,害怕你会像令尊令祖一样所向披靡,打下一场大胜仗,收复了失地,甚至打进西秦的都城里去。到了那时候,我恐怕只能做你的夫人了。幸好,你一直没有给自己这个机会。”
少年时代他们终日坐在同一间书斋中,为了天上地下、生前身后、甚至是虚无缥缈的事情而争辩。然而时至今日,他们之间,言辞早已变成了多余的东西。他们各自向着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其间筑起了尸山血海,阻止他们任何一个人回头相望。阮诗知道,任何话语都无法劝说夏初投身于自己的阵营。夏初也知道,阮诗的时代不可能容纳自己任何一条理想。既然如此,交谈就变成了最无用的事情。可是只有今晚,阮诗忍耐不住要与他相见,逼迫他听清自己尖刻的讥讽。
“这也不能怪你。一直是叶老伯教你读书,叶老伯也不过是个文人。从来没有人教过你该怎么打仗,该怎么用兵。世上能有几个无师自通的天才?是我紧张过度了——元恒,到了现在,你怎么还不醒悟,你该把希望寄托在阿桃的身上,除此之外你没有机会了。你该教她恨我,教她怎么在这个世上如鱼得水,如何毁掉我现在建立的一切……”
“你希望我这样看待阿桃吗?”屏风的那一侧,传来夏初沉静从容的声音。
阮诗闭着眼睛,胸口深深地起伏,听着那个人用令她迷恋终生的声音,平平静静、无波无澜地说下去:“你我之间的事情,就在你我之间结束。阿桃是我的女儿,我想尽我所能,把美好的东西留给她。”
“你能有什么东西留给她?至于那个柳蝶与,就是一个书呆子,一点经世致用的本事都没有。但凡有一点,也不会混成今天这个模样了——”
“蝶与心性纯挚,至诚至明,阿桃跟着她学光风霁月的经旨诗书,总好过跟着钻营投机之辈、贪慕名利之徒,学蝇营狗苟的鬼蜮伎俩。更何况,你我作为父母,都对阿桃亏欠良多。蝶与重情重义,阿桃能有这样一个人为伴,也勉强算是一点慰藉了。”
“夏元恒,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不如一开始,就给阿桃找一个‘心性纯挚,至诚至明’的生母。”阮诗淡淡一笑,“——我倒忘了,要是那样,元恒觉得自己还能活到今天?你家里没什么人了,就是阖府奴婢,杀十几天,也总能杀得完。”
屏风对面因为她的话语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阮诗的手指肆意抚摸过那些柔润无力的墨迹,胸中涌起一阵摧折花枝般汹涌的快意:“我看,元恒还是现实一点。你写这些,给谁看呢?倒不如趁着自己还有几分颜色,还有人喜欢你的皮相,好好想想怎么保住性命,怎么把下半辈子过好一点。”
这些细弱明媚的春花,东风一吹,就纷纷飘散,被她轻易地踏过。只有一枝经年鲜艳的桃花,一直像苍冷的白刃一样,悬在她的头顶上方。她在梦里去折它,握住曲折的花枝,却割伤了自己的手,血ye赤红得犹如花瓣,缤纷地飘落下来。那个春风悠然的夜晚,年少的她就坐在夏初的对面,看着他比桃花更加美丽的容颜在烛光里熠熠生辉,缥缈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然后穿过她,一直向着遥远的九重天上投去含情脉脉的眼波。她听见他用最美好最虔诚的词句,对着辽远高渺而终不可及的天意,倾吐着满腔敬慕的爱与相思。他见过他所倾慕的那个人吗?他了解她吗?当日的夏初又能知道什么?他至多只是看到了一片衣裾,一个日光下虚无的影子,就把她想象成相隔云端的如花美人,值得他用一生去爱敬想念,甚至不惜用一生作为牺牲,奉献在她洁净的祭台前。
他们的先帝。
二十多年前的桃花,坠在她漆黑的眼睛里。阮诗用力地捏着自己嶙峋的骨节,森森寒意像冰冷的蛇缠住了她的骨头,像细密尖锐的针尖扎进了骨缝里面,她疼得几乎无法忍耐,连手指都在发抖:“我如今也算是你的君王了,元恒与其再写这些东西,何不再作一首思妇诗来听听。”
太可笑了,她几乎要被自己的可笑气死。到了这个时候,说这种毫无意义的话还有什么意思。如果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向自己的情郎倾吐情怨,总能用娇俏婉媚的腔调,将那些千回百转的爱欲讲得万分甜美。可相似的话,从她冷硬的口中说出,只会散发着丑陋Yin森的鬼气。
果然,屏风对面的人顿住了笔锋。她听见他像大海般沉静柔和,无怒无怨的声音,将她的疼痛衬托得更加可笑。
“安止,”他叫她的字,“人君有三德,能正人之曲,刚强以立事,和柔以治天下。安止自己想想,这三条品德可修齐了么?罪人以族,官人以世,又以何为王道?”
周武王率领诸侯大军渡过黄河,在孟津誓师的时候,向三军将士宣告,商纣王不敬奉天意,降灾于下民,罪人以族,官人以世,罪恶满盈,因此,是上天降下命令,要我们诛杀他的啊。
“——既没有齐备人君之德,又不能行王道定王业,谈何君王。”
果然如此。谈何君王,谈何君王……阮诗反复默念着这四个字,像沉重的钝剑割破她的心胸,又有满盈的愤怒,一瞬间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