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不停地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穿梭。夜色如墨,城市依旧亮如白昼,热闹非凡。
程挽呆呆望着窗外车水马龙的景象,抿了抿唇,心里又是一阵心酸。
热闹的城市,热闹的人群。
可,热闹终究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或许,曾经有过,从前那个叫傅司远的男孩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她的世界也曾这般热闹过。可当他走了的时候,也就把她的热闹也一并带走了,从此,她的世界又恢复了一片荒凉。
哪怕现在他就在自己身边,相距不过咫尺,然而心与心的距离却离得很远,如同在面前横了一道沟壑,再无跨越的可能。
汽车一路平稳行驶,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谢谢你送我回来。”
下车时,程挽出于礼貌,对傅司远淡淡地笑了笑,温言道谢。
说完,程挽就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往家里走。她走得有些心不在焉,每一步都走得很慢,隐隐的,仿佛是期待着什么。
“程挽!”
蓦地,身后那人叫住了她,她忙转过身,目光定定地望着他,眼神里有疑惑,有惊喜,有期待,眸子里有太多说不清的情绪。
然而,傅司远只是张了张嘴,脸上神□□言又止,他顿了顿,最终千言万语只化作了一句:“没什么。”
程挽一怔,苦涩一笑,道:“那……再见了。”
“再见。”
说完,程挽就继续前行,并加快了脚步。没多久,她的身影就消失在夜色当中。
傅司远定定地望着程挽离去的方向,直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他才移开了视线。
夜很静,路灯把那个倚在车边的身影拉得很长。
傅司远缓缓闭上了眼,片刻后,他又猛地睁开。随后他转过身子,目光定定地注视着程挽所居住的那栋大厦,默默搜索着她的楼层。
找到目标以后,他便一动不动地望着那正亮着灯的窗户,似乎想要透过那扇窗户,继续注视里面那人。
他抿着唇,一言不发,颀长的身子似乎要与夜色融为一体,不知望了多久,直到口袋里的手机响起了闹钟铃声。
那是他特意校的闹钟,闹钟提示音是他所熟悉的《光》的钢琴曲。闹钟每隔一周就会响一次,为了防止自己松懈,为了给予自己继续前行的勇气,每当这些时候,这首钢琴曲就会响起,勾起他与她的回忆,让他在异国他乡聊以慰藉。
随着轻快舒缓的钢琴曲缓缓从手机里倾泻而出,当音乐响起的那一瞬间,他的脑海蓦地就浮现出了过去与程挽相处的片段,最后,画面定格在那个雨夜。
那个可怖的雨夜,小小的女孩用她的身子,哼着歌,为小小而脆弱的他遮挡了一切黑暗,往深渊注入了一缕光,从此,他的人生不再黑暗。
他已经记不起自己是从何时开始爱上程挽的,只记得,他等了她许久许久,大概他这辈子的耐心都用在了她身上了吧。
哪怕是在异国他乡的那六年,每当他觉得身上的担子太过沉重,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就会想起那个雨夜,想起她给他唱的那首歌谣,想起她。然后,哪怕再大的困难,也有勇气去面对,因为他知道,他的身后是她。
他等了她多久了?六年?十年?还是更久?
也许未来还会更久。
可,那又如何!过去的那些漫漫时光不也熬过来了吗?只要对象是她的话,哪怕耗尽一辈子年华又何妨!
那些困扰他的迷雾仿佛顷刻间被拨开,蓦地,他的前面一下子就豁然开朗起来。
许久,傅司远低低笑出声,随后目光定定地望着那扇亮着灯的窗,道:“挽挽,你逃不掉的,准备好被我纠缠一辈子的觉悟吧。”
声音很轻,却异常的坚定,在寂寥无人的夜里掷地有声。
☆、尝试
“各位,我们杂志的销量已经连续四个季度低于竞争对手《知己》了,而且市场占有率也在下降,现在,杂志社的情况非常严峻,必须做点什么来捍卫我们在杂志界大佬的地位!”
会议上,副社长双手撑着桌子,目光往四周逡巡了一遍后,随即朗声道。
顿了顿,他又道:“而且,接下来就是我们杂志社的三十周年庆典,我想在这时候做一个特辑,但在主题上一直没有决定下来,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意见?”
众人只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说话。
偌大的会议室瞬间安静下来,片刻后,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响起:“我觉得,我们这次的三十周年特辑可以以各行各业的青年才俊为卖点,通过对他们进行一个专访,比如分享他们工作经历、成功经验甚至生活趣事等等,总而言之,就是以未婚的帅哥来重新笼络我们的女性读者。”
说话的人是姚可馨,说话的同时她也渐渐站了起来,微昂着头,看着有些高傲,清丽的脸上是一派从容自信。
话音刚落,底下便开始窃窃私语,偌大的会议室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