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应当在那个冬日的清晨决定从后门离开的。
那时我正急着出门,但我一推开门,就收住了脚步。
他轻巧地倚在我家后院的栏杆上,那纤细的身形与这个姿势让我误以为他要在冬日的劲风中飘摇而去,但那风只是牵起了他几缕银若落雪的长发。
他听见声响,侧过头来,向我微微一笑,我本应夺路而逃,却被这个笑牢牢钉在原地。
“您找我有事吗?”我问道。
那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个女人——尽管他颀修白皙的指间不合腔调地夹着一根烟,但那秀美的五官和腹部的弧度令我坚定他是个女人,因此当我听到清冽的男声时,我还是吃了一惊。
“不我在找人,”他轻轻答道,我听出了些许愁绪,“您见过亚伯?特莱茨么?我想,他应该穿着十分显眼的卡其色风衣。”
“很抱歉,没有见过,我想很少会有人来这附近转,”我耸耸肩,“你知道的,这附近已经连续出了五桩分尸案了,人人都想赶紧离开,今天我就是要搬走的。”
他的眉头微蹙,我便有些后悔说得这么直白,于是我指了指他手中的香烟,说:“恕我直言,抽烟对孩子不好,如果您有的话。”
“这样的么?”他竟然十分惊讶,“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将烟在融雪间按灭,我便将这视作交谈的收尾,拎起箱子向门外走去,他没有叫住我。
我发动汽车时,他还站在原地仰望天空,一身洁白,仿佛本就从光芒中而生的无瑕天使,我觉得再看一眼都是窥伺,便启动汽车向林中开去。
那个坑是我早已掘好的,这场大雪有如神助,既遮掩了我挖的洞口,又让尸体不致太快腐烂散味,招致护林官的怀疑,等他们发现的时候,我早已溜之大吉了。
我先把已经被我烧成焦炭的斧子扔下,我用它一刀劈开了那个青年的颅骨,接着是已经弯折的锯子,它割开了他的手脚,把他切得像屠宰场加工过的排骨那样齐整,然后再铺上那件卡其色风衣,它还是巴宝莉的出品,想必价格不菲,让它与这个青年的尸块在此一同腐烂让我有些莫名的复仇快感。他是叫亚伯还是艾lun来着?——不重要了。我伸手去摸装着他被大卸八块的尸体的箱子。
它不在了。
这一刻我几乎发狂,我清晰地记得我已经将它塞进了后备箱,上了锁,但是那里空空如也。
我回去的时候,他还在那里,见我回来,甚至不觉得惊讶,仍旧笑着问道:“您是忘了什么东西么?”
我气急败坏地没有理他,没有察觉出自己已经开始感到惊恐。
他视而不见,仍以那淡淡忧愁的声音问道:“对了,您见过亚伯?特莱茨么?我在找他他穿着卡其色的风衣”
我努力抑制着一枪把他打死的冲动,尽量平静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没见过这个人。”
没有等待他的答复,我径自走进屋内。哪怕不可能,我也仍旧抱着我将箱子遗落在某处的侥幸。
那已经确实不可能了。
从我踏进屋内的一刻,我就明白,这不再是我的房间。
我的妻子站在门口,她被我斩断的小指的断口还在向外渗血,我本能地倒退一步,她却如常般扯开嗓子对我破口大骂:“你他妈这么晚上哪去了?”
她背后有一双漠然的眼睛,属于那个穿着驼色风衣的青年,他看着我,仿佛看着一个拙劣的仿冒者。啊,亚伯·特莱茨,我的确杀了他,但这件事绝对于我而言更加不幸。
我遇见他的时候,我正背着我妻子的残尸试图穿过一条小径。这附近已经出了四桩分尸案,我对它们统统没有兴趣,但我所确信的是,我的妻子会成为第五桩。从警方公布的信息来看,犯人将所有尸块整整齐齐地重新复原成人的躯干,但是唯独会带走受害者的一根小指,我便特意砍断了她的小指,无论这个障眼法何时会被拆穿,它能帮我拖得越久越好。
就在那时我看见了他,在那条我踩点验证了许多次,本应荒芜人烟的小径上。
他蹲在草垛间,有些烦躁地揉着自己的棕发,抬起头来看到我时,他简短地发出了一声“啊”,就像在路上偶遇一只会旋转跳舞的牛。
“如果我现在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你能假装没看见我吗?”他问。
我的身体先一步作出了回应。我挥起别在腰间的斧子,对准他的头颅砍下去,他倒在一旁,没有发出一点声息。
这个意外我可没有预料到。我将身上的尸体甩下,去翻他的口袋,没有钱包也没有身份证明。此时我才发现,他的身下是一片巨大的以暗红的笔迹汇成的七芒星法阵,已被他的鲜血浸得没了形状。
我用手擦了擦,轻而易举地擦掉了他用粉灰画出的法阵。我是遇到Jing神病了,不是基督教的虔信者的我这般想道,用干草盖住了他的残躯,然后拖着我的妻子继续向前走去。
“那是罗洁艾尔召唤法阵,”亚伯站在我妻子的身后说,“可以用来呼唤大天使罗洁艾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