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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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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舟反而更有压力了。实际上即使有着体内的血仆知识,孟飞舟也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来刘一漠。

    王级血族……可是很耗钱的!

    11:20  AM    超市打工

    孟飞舟跟着一个老熟人走在大学超市里,今天他的工作是帮超市员工整理货物。

    “六个小时,到时候给你结一天工资吧。”老熟人拍拍他的肩膀。

    “行。”

    他笑着回,感觉那股子不安稍微好了些。

    孟飞舟说不清自己在担心什么。

    他好像希望刘一漠过得更好,又希望弟弟多看看自己,更希望对主人来说自己是……特殊一些的那个血仆。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献媚的本能,还是在吃醋了。

    但是孟飞舟明白,这种喜欢刘一漠的心情是没变的,而作为一个大男人,让自己喜欢的人过得舒服点总是没什么错。

    【草莓蛋糕。奶砖。芒果帕菲。新衣服。我还可以买蛋白粉练肌肉。】

    孟飞舟坐在梯子上搬货,百无聊赖地想着,把自己是越想越精神,就快要把刘一漠以后穿什么内裤都构思好了。

    兄弟两的日子其实是不会再苦了,那么每多一分钱就意味着是锦上添花。

    【要是钱多一点……要是能像彭阳那样给一漠住处?】

    孟飞舟突然想。

    他想着想着把自己弄乐了,笑了几声。

    身旁一起工作的打工仔循声望过来,他似乎很难想象那个黑脸酷哥能发出这么傻乎乎的笑声。

    孟飞舟赶紧装回一脸严肃。

    “嗯?”他用疑问回应对方的观察。

    “没有没有,没什么。”

    看着打工仔撤回头去,孟飞舟才松了一口气。

    傻笑被人发现确实还蛮丢人的。

    他看了看时间,又把怀中那份从猎魔人协会里领到的工作单拿出来看了看。

    「试用·夜场驻唱·金色猪笼草酒吧」。

    ……………………………………………………………

    2025年5月4日   00:25 AM

    “好好唱,小伙子。”染着绿色头发的女性一巴掌拍在孟飞舟的背上。

    她是这支乐队的鼓手,也是对猎魔人协会发布招募的人。

    用来给乐队修整的是酒吧后面一个小仓库,四面墙上都是涂鸦,一些不知道是酒瓶子还是药瓶子的玻璃罐滚在地上,整个乐队的成员就在这儿落脚。

    “嗯。”

    孟飞舟回以稳重的声音。

    他调试着吉他弦,心情十分复杂。

    虽说是为了钱,但是孟飞舟还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来卖唱的一天。

    很难想象孟飞舟会唱歌、会弹吉他,但实际上光看孟飞舟的外表还是有些搞摇滚的前途:脸庞棱角分明,表情永远都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宽肩细腰,总是一身黑背心黑外套,身上挥之不去的烟味。

    要不是孟飞舟的寸头太规整,他也许可以就地变成摇滚乐队主唱。

    最起码能模仿个外表。

    关于孟飞舟唱歌,其实刘一漠在大概五年前听过。

    那会儿孟飞舟刚成年,他不知道看了什么小说,着了魔般夏夜不睡觉,跑到小区角落里去练吉他,比叫春的野猫都还要烦人。

    他软绵绵地弹了一晚上黏糊的情歌。

    歌的名字是已经不记得了,循环着好几首,倒是挺好听的。搞得当年小区流传着孟飞舟在追一个女孩子的传闻。

    气得孟飞舟差点砸吉他。

    天知地知,孟飞舟不喜欢女孩子。

    再后来,因为父母离婚而导致家境变得更加困难,孟飞舟也就不再弹吉他了。

    他的青春与任性,就像他对刘一漠的暗恋一样,被找了个灰蒙蒙的盒子给藏了进去,好几年没拿出来过。

    孟飞舟拨动了一下吉他弦,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不少东西。

    “不行。”他对着绿头发鼓手摇摇头。

    “哎,能响就行。”鼓手把吉他拿过来摁了几下,粗暴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便满意地把吉他塞回给孟飞舟,“这不是有声嘛,成了,走吧。”

    孟飞舟:“??”

    他拦住要往外走的鼓手:“我真忘记怎么弹了。”

    “我不是说了,有、响、就、行、吗!”鼓手十分暴躁,她扯着孟飞舟的领子,“你接了活就别怂,是骡子是马上台试试,你再和我啰嗦我真揍你了啊!”

    “…………”

    孟飞舟摆摆手示意鼓手冷静些,他没想到这女孩儿这么暴脾气。

    “来酒吧演奏,人家无非听个故事,你就当唱给喜欢的人听呗,诶我说你长这么一张情种帅哥脸,总有喜欢你的人吧,没谈过恋爱?没失过恋?唱点出来给人听!”

    鼓手拍着孟飞舟的背。

    这话好像让孟飞舟想到了什么,低下头陷入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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