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随便说说的,”袁铭笑着朝他招招手:“走了。”
江箫盯着那人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原地待了一会儿,也转身离开。
一个十六岁就跟家里人出柜被断绝关系揍出家门,身无分文跑来大城市混饭吃的寂寞厨子,他能在那人失意的时候,陪他喝酒浇愁,给予他分量不算多的慰藉,但再多的,他给不了。
M大附近花店的营业时间不一样,早六晚九或者早八晚十的,十点以后的还在营业的,江箫就知道一家店。
是霍晔最先发现的。去年霍晔半夜拉着他们宿舍人去外面玩,经过一个花店,随手买了捧99朵的玫瑰花束,半认真半开玩笑的要某人当他男朋友,最后被怒甩一脸的花瓣。
挺悲催的拒爱故事。
“买花吗?”店员正坐椅子上打瞌睡,见有客人来,连忙站起身询问。
“一枝玫瑰,”江箫站在柜台前,手指点了点柜台后面右侧的一小片红玫瑰花的样品,说:“要那样的。”
“您好,十元。”店员从屋里拿了枝红玫瑰递给江箫。
“过去了。”江箫揣回手机,接过了花。
这是他第一次买这种东西,第一次送人玫瑰。
玫瑰鲜红欲滴的花瓣上还沾着水珠,和那个人哭的时候,淌下的眼泪一样致欲诱人,削了叶和刺的花jing,就像那人的腰,脱衣是男人腹肌rou紧绷的劲瘦,穿衣是比女人还要盈盈一握的纤细,当他的掌心覆在上面时……
恨不得把那个人掐折。
江箫捏在花jing上虚握一把,低头闭眼轻嗅了下手里的玫瑰,嘴角勾起一抹微弧。
“笑得这么温柔,”店员见势打趣道:“一会儿是要送给情人的吧?”
江箫回头瞧她一眼,说:“不是。”
“额……”店员笑得有些尴尬。
“他不是情人。”江箫推门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顾北昭小天使的地雷~
感谢昨天小鹿乖乖超多字的评论~
感谢大家的评论和支持~
感恩!
第三十七章
回学校路上,四人行一个汉语言一班,一个外院二班,关系最亲同在汉语言二班的孙栖和刘光,说晚上汤喝多了实在憋不住,结伴去别地儿找公共厕所,一溜烟结伴都跑了。
跑了,今晚就回不来了。
那俩明显是爱玩的,刚出理发店,就兴冲冲的又提议大伙儿去酒吧蹦迪痛快一晚上,沈轻面无表情听不见,周承傲九连总体委,怕明早起晚了坏事,连忙摆手说不去。
军训累了一天,晚上还有Jing力去蹦迪熬夜的,都是神人。
沈轻和周承傲俩人组成老年团,慢悠悠晃着步子逛回学校。
两人组因为沈轻的存在,氛围一不留神就容易冷了下来,为了不让俩人结伴太过尴尬,周承傲主动承包了所有的话题内容。
从籍贯出生地聊起,家乡特产,名人美食,高校建筑,风景名区,今年的高考难题,毕业后奔往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同学朋友,俩不算特别熟的人之间聊起来,偶尔也能在这里面找到共通的某个点。
就比如,周承傲有个高中暗恋三年没敢表白的学霸女神,毕业后才知道女神也暗恋他,女神临去国外前,托朋友给周承傲送了个日记本,记录着三年里她看见他的每一个瞬间。
全本没一个字说了她喜欢他,但本子上写的,就是她喜欢他的每一个字。
尽管在别人眼里,这是一个以悲收尾的爱情故事,周承傲却是很幸福知足的跟沈轻讲着这件事。
沈轻现在知道了,周承傲纹的不是太阳,是那个注定不能和他在一起的女生。
每个人活着,对在乎他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光明和希望的象征,只要他存在,那对别人来说就是向上的源源不绝的动力。
人这辈子,至少要为心中所钟爱的拼一次命。
无论钟爱的是某个人,还是某件事。
沈轻理解周承傲在那会儿解释理由时,没完全把整个故事讲出来,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的意义,不是随便一个外人就能理解的。
“就你们宿舍的江箫,箫哥,”周承傲提道:“你们别的专业的人可能不了解,我们外院的学生,新生见面会院长给介绍的第一个代表学生,就是他。”
“正常。”沈轻说。
装逼犯惯犯总是被隆重介绍的这种出场方式,他早就习以为常了。
“你们宿舍的另一个姜离,”周成傲说:“那个学长天赋很高,走英语特长生单招进来,听说还肥着胆子拦过教授的车,虽然他也被介绍了,但在我心里,还是箫哥地位更高一点。”
沈轻没说话。
其实他挺想问一句,什么叫“在你心里”?
“我挺佩服他的,箫哥是个很努力的人,我觉得我读大学——”周承傲突然又举起了手,喊:“我觉得我读大学!就应该走箫哥这种持续性奋斗模式!持续奋斗!永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