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现在暑假都过去四周了,他们还没把对方的喉咙撕开?再加上这场荒唐的婚礼,他们打照面的机会比平常更多。最高贵古老的布莱克家族继承人在电力系统和摩托车上拿了满分?”彼得说,“我告诉你吧,格里莫广场早该成为战区了。肯定出了什么事。”
莱姆斯努力去想了,但什么也想不出来。“那詹姆的理论是啥,布莱克夫人给西里斯施了某种咒语?”他疲倦地问。
“不知道,”彼得说。“只是感觉她提高了赌注。詹姆的猜测是勒索。”
“是啊,詹姆是戏Jing嘛,”莱姆斯说。“听着,我们叮嘱了西里斯要听话,那现在他照做了我们干嘛要吃惊?”
“你知道和你谈话的时候我变成那个带脑子的人有多奇怪吗?”彼得恼怒地说。“我们吃惊就是因为西里斯从不听话。从不。他就不认识‘听话’这两个字。”
他就差把那块没动的派直接推进莱姆斯怀里。“现在快把你妈妈给你烤的派吃了,小混蛋,明天我们需要你的脑子火力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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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姆斯小的时候,每次变形完醒来都是躺在自己床上,有点眩晕,有点迷糊,但不碍什么大事。那时的狼还是小狼崽,比起打架更喜欢玩耍,几乎就像一个梦,只是这些梦会留下伤疤。他后来才知道,是母亲在月落之后把他抱上楼梯。
现在他十六岁了,比霍普还要高一个头,他醒来的时候蜷缩在笼子一角,身上盖着厚厚一摞旧毯子。像往常一样,笼子上的锁已经打开,阳光从楼梯顶开着的门里透进来,他能闻到炉子里妈妈做的早餐。她不再像小时候那样守在他的床边,或者更糟,检视他的伤口。除非情况特别糟糕。青少年男孩嘛,大家都懂的。
深入骨髓的疼痛告诉他,他比往常醒得要早。现在他不情愿地注意起周遭环境,便听见了扇翅膀的簌簌声。一只棕色的猫头鹰非常怀疑地盘旋在笼子外面,不愿靠近。
聪明的鸟儿。
当他终于用疲倦的眼睛和她对上眼神,她甩下一封信就飞走了。
莱姆斯不是晨起型的人。那天早晨他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是,不知道《女巫周刊》有没有报道世纪大婚的第三天。就算在当时的情形下,这个想法也让他觉得怪。
然后他全想起来了。
然后骂了一句脏话。
行,好吧,他想,我本坚强,之类之类的。他踢掉毯子,挣扎着坐了起来。等挺过不可避免的头晕,他检查了一遍自己的手和胳膊,轻轻碰了碰脸颊。没有rou眼可见的伤痕,很好,妈妈看了会开心的。他伸了个懒腰,但只伸到一半;他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绝对不应该在现在这个位置。好吧,从现在开始只许浅呼吸。他的腿感觉有淤青,今天一天都得跟个老头一样走路,下午三点在扶手椅里睡一觉。除此之外,狼对他很仁慈。
杀千刀的狼。
他站了起来,抽了抽眼角。什么样的傻狼会把自己的腿按在水泥地上摩擦?他拾起昨晚叠好的长裤和衬衫,以冰山移动的速度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这才弯腰在笼子外(嗷,疼!)捡起信。
一张纸掉了出来——上面只有彼得潦草的字迹——看狗呢。以最快的速度来,月亮脸——还有一个小包裹,他猜是飞路粉。他的朋友们很早以前就发现卢平家不是很有钱。
好吧,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