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只去那么几个月,人家孩子都跟你亲热了,结果你文章写好了拍拍屁股走人了,岂不是很欠揍?”陆康摁熄一只烟,托着脑袋慢慢地讲道。
“我现在也觉得欠揍了。”叶闵垂头丧气地抱着搪瓷缸,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敢于直面自己的种种不是并且勇于承认,这本身就是很可爱的模样,只不过看在陆康眼里就更加可爱了。
陆康伸手薅了一把叶闵的头发,顿时嬉皮笑脸起来:“你啊,就是想得太多!之前不还说要去听墙角?多听听呗,自然就有感觉了,你还多那么多时间,着什么急噻?”
叶闵苦着脸抱怨:“陆康,你手上都是油!”
陆康一听来劲了,直接上手去揉他的脸:“嚯,你还敢嫌弃我?!”
叶闵手里还捧着装了馄饨汤的搪瓷缸,一边躲一边要顾着不洒出来,手忙脚乱的竟然莫名其妙笑起来:“哈哈哈、陆康,别闹我啦!”
陆康笑着轻轻拍了下他的脑袋:“闹你怎么了?亲都亲了还不给闹一下?”
叶闵自从执意要去南京然后起意跑来扬州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家。
他的妈妈是农村里出来打工的,有个大家庭,人工已经不值钱了、每个月那么点血汗钱还要往家里寄,按他妈的话来说“就差没去做鸡了”,可人家都说她嫁到了城里,不论有点什么事儿都上门来讨个帮忙,年岁久了,帮不动了,渐渐断了来往。他爸爸祖上是地主,成分不好,念不了大学,也是干了一辈子工人,脾气冲,不爱讨好领导,到现在也还是在流水线上,当年分家能摘出去的同宗早也一刀两断了。按理说两家人都是挺大的人家,现如今反倒是稀薄得过年也不用拜年了。
他爸妈很少打电话来,过年也不问,偶尔打来一个电话,两头都是令人窒息的沉默,叶闵没混出个名头,也不想回去,就逢年过节给爸妈汇点钱,这么一赖,就蹉跎了两三年。
九月来了,这一年的七月流火落在公历九月上,扬州城迎来最舒服的季节。国庆路广陵路上的法国梧桐一片一片地掉落下金黄色的巴掌,枫树和香樟由绿化作浓烈的红,深绿的灌木丛里是点点金桂散着馥郁的芳香,沿街也开始借着香味叫卖桂花米糕。
叶闵变得很爱出门遛弯,他经常下午交完班之后沿着护城河走两条街,然后穿过传说中的“龙骨”三条巷,过了马路再沿着大运河走一段就到了南门码头。他走一个多小时走到码头,正好看见漫天红霞铺满苍穹,秋水滚滚送去斜斜西沉的金乌,沉绿色的河水温柔地拍着河岸的石壁,翻来氤氲的shi气,隔三差五还能看见巨大的货船喷着黑烟在河面划开白色的浪花慢悠悠地往别的城市开去。
他在这里感到很平静,仿佛能感受到古老的气息,河水缓慢奔流的声音好像历史的车轮在土地上碾过,车水马龙似乎就在指间、发际、身侧,悄然流过。叶闵喜欢古老、喜欢陈旧,历史酝酿出的时光对他来说是最为奢侈的享受。
陆康起初不知道他这项新的爱好,后来几次晚上去叶闵家喊他吃饭,正巧碰上他从外面回来,也不由得好奇这个能在家里坐出蛆的书呆子能出门干啥,先问了几次,叶闵没好意思说,后来陆康用夜宵要挟,叶闵这才坦白从宽。
“嗐!”陆康又好气又好笑,不由得揉了一把叶闵的脑袋。
“怎么啦?”叶闵咬着筷子愣了。
“不是、我问你,你是不是去过我家?”陆康看他真是一点没明白,不由得笑出声来,托着腮帮子笑意盈盈地问他。
“去过啊,好几次呢啊。”
“行、那我再问你,南门码头,离我家近不近?”陆康循循善诱道。
“啊?”叶闵愣了半晌,终于叫道,“啊!”
“你这个呆逼哦!”陆康终于爆笑出声,丢下碗筷就去挠叶闵,“码头就挨我家一条巷子!你还没知没觉的,害我天天骑车蹬到这儿来给你送饭!”
叶闵又觉得不好意思又觉得好笑,加上陆康挠得他实在痒痒,也跟着笑起来。
闹了这么一番,叶闵遛过弯之后误打误撞地也不用回家了,直接走一条巷子去陆康家吃饭。陆康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他知道叶闵什么时候喜欢自我的空间,所以也从不在河边陪着,偶尔饭好了还不见人,才会抽着烟去河边找人。
“呆逼,回家吃饭了。”
叶闵回过头去,看见陆康穿着一件织着麻花纹的棕色圆领毛衣,露出浅蓝色衬衫的领口,天凉了,寸板有点冻脑袋,他也把头发留了一点起来,梳了个很利落的分头。陆康是当过兵的,站姿是比许多人都要挺拔许多,显得英姿飒爽,他指尖夹了一根燃到一半的香烟,灰蓝色的烟气袅袅地散出来,恍惚间有一种炊烟徐徐的错觉。
“诶,来啦。”叶闵撑着膝盖站起来,快步走向陆康,然后两个人并肩往家的方向归去。
这些日子叶闵倒不忙着写作了,几乎在友谊商店当了正式员工,朝八晚四定点工作,晚上遛弯完了就去陆康家吃晚饭,陆康问他怎么不去写东西,他就笑着摇头,前段时间还不知道他晚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