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奇沉默下来,缓慢呼吸着,平息着内心的酸楚疼痛,也等待着何云初的反应。他察觉到何云初在看他,可他不敢回头,他害怕从何云初眼里看到哪怕一丝的厌恶。
“奇哥。”
隐约是有些哽咽的声音,郝奇听得心都揪起来,暗暗骂道,傻小子,怎么还伤心起来了?可他仍没有转过头去,仿佛成了尊雕像,又或是走失了灵魂。
何云初转身到他面前,单膝跪地握住他僵冷的手。郝奇这才看见何云初发红的眼睛,那样漂亮的一双眼睛,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干净赤城。
“你在想什么?你觉得我会因此就不爱你吗?”
“.…..”
“我现在只恨自己没有早些出生,那样的话我就能早些到你身边,保护你,爱你。你知道我是在什么环境里长大的,我吃的每一口饭,穿的每一件衣服,都沾着血。如果你认为自己有罪,我也只会更加心安理得的绑住你。奇哥,我才是最坏的那个,明知是地狱也要把你拖下来,是我毁了你平静安稳的生活你应该恨我。那,你恨我吗?“
郝奇摇头,鼻酸眼涩,却没有丝毫犹疑。
何云初笑了,牵起他的手到唇边吻了吻,“那就陪我留在地狱吧,我们都去不了天堂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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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两年过去。
郝奇的酒吧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俊美寡言的长发酒保和潇洒迷人还会唱歌的混血老板,在开业起初就成了除环境、酒水之外的招牌特色。先是吸引来许多别有居心的男男女女,又因得知他们的恋爱关系而渐渐成了同志们的热门聚集地。郝奇从未刻意想把酒吧做成gay吧,但也不介意给同类们提供一个自在些的玩乐环境。
几个月前,因一位巨星光临,让这间酒吧声名大噪。原本就好的东西,识得的人多了自然是锦上添花。虽然忙得昏天黑地,但看着比上季度翻了几番的流水,也只有高兴没有抱怨。
郝奇特意挑了两瓶珍藏好酒,寄去巨星的经纪公司,也打了电话提醒本人签收。
郝奇跟那位巨星颇为投契,连着几个晚上斗酒闲聊,颇有点相见恨晚的意思,相互也都有深交的意愿。再加上这意外的收益,郝奇便动了往娱乐行走动的脑筋。国内的娱乐生活方式远比他想象的多样,老式的酒吧文化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虽说是不缺钱花,但也没人会嫌钱多。万一要有个什么变故,有钱才能有办法可想,毕竟在大部分时候,钱都比枪管用。
何云初刚过完二十岁生日,初识时的青涩姿态已全然褪去,五官轮廓愈显深邃,眉眼之间也更多了几分硬朗张狂。他原本是跟郝奇差不多高的,现在已高出郝奇大半个头,依旧的肩宽腰细tun翘腿长,却早已没有半点单薄的样子,裹着衣服还不大觉得,脱光了就是一身勾人垂涎的漂亮肌rou。
只不过年岁增长,心性倒没多大变化,人前一副深沉冷淡高岭之花的嘴脸,到了自己跟前就变身成小心眼又孩子气的大型犬。前几天郝奇不过随口夸了句杂志上的模特卷发性感,何云初就闷声不吭的跑去烫了个头。先前还为那位巨星喝了好大缸醋,其后的好几天何云初都寸步不离粘着郝奇,随时随地都绷着十二分警惕,弄得郝奇哭笑不得,又是可气又觉可爱。不过也怪那位巨星方方面面都太过优异,才让何云初头一回有了危机感。
好在何云初的醋劲虽大,倒也好哄,说是吃醋,究其根本不过是撒娇。郝奇多的是办法安抚,就是晚上辛苦一些。
相处越久,郝奇就越能体会何云初对爱和温暖的渴望与迷恋,这大概就是他们能如此融洽合拍的根本原因,因为无论落入怎样凄凉的境地,郝奇也从未放弃过这两样东西。他相信爱,相信人性的善良,死去的母亲也好,Mr.brown也好,他们都是爱他的,只不过他们失去了爱的能力。
郝奇觉得自己很幸运,尤其是比何云初幸运。即便有动荡的童年,但他最终遇到了善良温柔的养父母,遇到了深情厚谊的死党,还有在纽约那间小酒吧里的朋友,他身边都是会慷慨给与他爱的人。可何云初呢?他在遇到自己之前,甚至都没被人拥抱过。他心爱的男孩儿,就像生在一片肃杀冰冷的荒漠中,孤零零的度过了人生中最情感充沛、也最需要关怀怜爱的十七年。
何云初二十岁的生日礼物是郝奇送的一对戒指,两人各自戴在右手无名指上,高调向所有人宣告,他们拥有彼此,他们属于彼此。
迄今为止何靳仍未与何云初联络,罗铭与陆野亦是音信全无。
半年前凌邦集团发布了何靳嵘与何孝文意外身亡的讣告,与何书桐正式接管凌邦的消息。何云初丝毫不为所动,甚至是当个笑话来看。他对郝奇说,如果何书桐有弄死那三个千年祸害的本事,自己哪还有命活到现在?
相比何云初保持着对美国那边情况的关注,郝奇则选择回避。一来是他的小酒吧不可能像凌邦集团一样有媒体关注、还有官方渠道可查;二来他是怕自己一旦动了要打探的念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