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俊俏的,只怕难得紧。”
林悉听他居然拿师兄开涮,是可忍孰不可忍,恶狠狠瞪着他,大声道:“我师兄性情端严,从来不胡闹,哪会扮成女人?”
他悠悠地道:“此女心机深沉,似乎也非胡闹。”
莹姑的行为却似乎存心胡闹,只穿了男装,在酒楼靠窗处坐下,一边饮酒一边观望,一副富家公子百无聊赖的模样,第三日上酒楼下经过一位女子,身侧簇拥着十来个锦衣丫鬟,气派不凡,她双眼顿然一亮。
店小二知道她出手豪阔,见状忙奉承:“公子,你可是对这位姑娘有意?她是何家的千金小姐,何氏巨富,她家里的银子啊,能堆满整个云中城呢!思慕她的王孙公子可着实不少,您老要是喜欢她,可得加把劲儿。”
那位何氏小姐闺名望舒,确实投了个好胎,回眸轻笑之间,很有个百媚横生的看头,莹姑一向又是个会欣赏美的女子。
她穿着男装的时候,委实是个风流胚子,很快便勾引得那位何姑娘动心,半月之后,甚至答允和她去云中城郊外,并肩出游。
这位何小姐真是昏了头,竟不带从人,傍晚时分悄悄从后院溜了出来,还特意穿一身新制的绸衣,打扮得美艳不俗,莹姑在院外等她,见状微微一笑,两人携手笑语,向远郊缓缓而行。
她们打情骂俏这段时间,林悉已料到莹姑没安着什么好心,出游的时刻不吉,夕阳西下,残照如火,一只失群孤雁惶惶无依,向着彩霞深处慢悠悠飞去。
一片浓墨重彩的暮色里,杀人如麻的刺客莹姑静静打量何望舒一番,声音冷冷的全不带一丝情绪,说出来的话令林悉的心肝儿狠狠一颤:“何姑娘,借皮一用。”
那时夕阳如血,远山尽被染成枫叶之色,她话刚出口,便有一群暮鸦扑棱棱惊飞,许是天地也觉得这光景太过Yin冷肃杀。
炼魂珠里的女子一掌击在何望舒后颈之上,杀人的手法极其干净利落,沉默已久的南旷微居然出声称赞;“好掌法,一掌击毙,却丝毫不损其面目,难得之极。”
林悉只有一个念头好想;“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什么样的城主,就有什么样的城主夫人。”
莹姑杀人已是一绝,剥皮竟也不遑多让,将一种药粉撒在何望舒身上,涂抹均匀,随即缓缓揭下她一身肌肤,干得那叫一个面不改色心不跳。
林悉素来胆大,此刻却打个冷颤,忍不住转过了头,不敢再看,却见身畔的南旷微凝视着炼魂珠里的景象,眼睛都没眨上一眨,不愧是一代挣下铁铸江山的城主,心理素质委实过硬,叫人自愧弗如。
她再回首观看的时候,炼魂珠里只余端然而立的何望舒,眉眼流动,艳丽得难描难画,只有那双杏子般的眼睛,冷清孤寒,让林悉蓦然想起当年卖身葬父的孤女。
她知道,世间再也没有刺客莹姑了。
她只觉此时的何望舒演技分外Jing湛,不去梨园发展,当真可惜,莹姑现在确实已不是左拂尘手下的刺客,而是何氏的千金。
她扮演这一角色,真是信手拈来,又从容又妥帖。
何氏是商人发家,富可敌国,然而空有财势却无权势,族人一直对此耿耿,因南旷微年轻未娶,何氏中人便想着,若能把正当妙龄的大小姐望舒嫁进城主府,好赖有个大靠山。
主意是个好主意,难得他们家的大小姐居然通情达理,很赞同这一点。
☆、第 14 章
有一日南旷微去给征战胜归的抚远将军道贺,回来已是两更时分,正当初春时节,月光倒明亮。
其时天地一片静寂,经过何氏的云楼时,却传来一阵幽幽的琴音。
南旷微偏爱那月下景致,遣散众随从,一人独行,浑无在抚远将军府邸的醉意,抬头向云楼上一望,朗声道:“月夜清寒,不知何人抚琴?”
月下抚琴的正是望舒,她曾从左拂尘学过半月琴技,但左拂尘并不打算将她培养为一代名媛,只随意教一教便罢了,因此她的琴艺并不如何拿得出手,此刻听他话语里仿佛有一丝赞叹之意,不禁一笑嫣然:“小女子贪爱今夜月色,随手一弹,打扰城主清净了。”
他解颐而笑,眉如长剑出鞘:“何小姐倒是好兴致。”
她立在云楼之上,托腮向他望去:“多谢城主夸奖,小女子实在惭愧得紧,不瞒城主说,小女子今夜能够为城主抚琴,真是有幸。”
他略微一怔,嗤的一笑:“既然知道惭愧,那你为何还指望能勾引得了我?琴技如此生疏,我府里随便找个小丫鬟,都弹得比你好上十倍。”
男子冷笑着拂袖而去,留她怔在当地。
林悉“唔”了一声:“南城主,你那时说起话来,怎的这么不留面子。”
南旷微默然半晌,轻声道:“那时我不知她便是赠我花灯的姑娘。”
赠他花灯的少女一派孤冷,眼前女子却笑成绚烂的牡丹,他身边何尝少了这等角色,见得惯了,对何氏的心思他心里明镜也似,那日不晓得怎么,他忆起花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