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翅膀上拆出来的嫩rou,终于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了,咳嗽一声:
“味道还不错,看来小侯爷这几年没在锦绣膏粱丛中享受啊?”
“既然勋贵,总要勋而后方贵。一时锦绣膏粱享受,一时腥风血雨厮杀,都是勋贵侯爷。”
楚铮说着,撕下一只鸟翅膀,顿了一下,却没往自己嘴里放,反而撕开外头皮层,随手抛宫十二碗里——
功夫还挺不错的,虽溅起些许汤汁,却只低低一点,并没有溅出来。
宫十二毫不客气一口笑纳,眼睛却看着楚铮那边:
这小侯爷果然今非昔比了,这直接撕下鸟腿连rou带骨嚼碎,回头只将太尖锐的大骨吐掉的吃法,豪迈得真男人啊!
——哦,对了,这本来就是个真男人,还是男人里头的雄性啥的。
宫十二猛然醒悟到这一点,不知道怎么的,竟觉得有那么一点点可惜,可要说是因何可惜,一时又说不上来,因身下那处忽然又是一阵尴尬滋味,又莫名不愿意再当着楚铮的面折腾自己,便也不多想,几口将碗里头的东西连汤带料吃干净了,转而沉回水里头去。
楚铮看他那样,也不多话,将剩下的东西吃完、火堆熄灭之后再看,天边已发白,城门该开了,又去劝宫十二。
可惜宫十二这会子心中正是各种滋味莫名,总觉得万一给大夫把出自己乃是哥儿的脉象,让楚铮知道了,是比之让宫十一知道自己莫名成了雌性还要尴尬的事情——
他虽然没心思琢磨怎么在楚铮面前出糗竟比在宫十一那样宿敌面前出糗的还尴尬,也只管一口咬定绝对不看大夫不进城:
“这活水挺好的,真的!请看我真诚的眼睛!”
说着,从水里冒出头来,一双偏圆的凤眼殷勤眨巴,几滴小小的水珠挂在睫毛上头,再加上泡了一夜水偏竟还挺好的气色,看着竟比许多哥儿都可怜可爱。
楚铮忽然觉得喉间有些干,可这几百年世交、又是难得合上眼缘的孩子,纵然是他先流露出不爱哥儿爱汉子的癖好,他做世兄的,也只有劝他返回正道的,哪里敢在此时做甚深想?
是以匆匆移开视线之后,又很快回转,神色如常:
“什么真诚不真诚的,我只看到两个黑眼圈!你就是不愿意让大夫把脉,也好歹开点儿安神入眠的,多少睡一会儿呢?”
楚铮对这胡乱尝试,又不愿意给外人把脉察觉的阿弟也是无奈得很,但这事确实非同一般的糗,哪怕是有那样为了日后相好先试试的前提呢,也实在不是正常人能想得到的体贴方法——
哦,当然,汉子爱慕汉子原也不是什么正常癖好就是了,但楚铮这时候却没顾得上在此时嫌弃宫十二,只一味琢磨着有什么法子,能让他多少好受点儿罢了。
却不想宫十二连弄点儿安神入眠的都不肯,看那脑袋摇晃的频率速度,倒比给大夫把脉都更不乐意些。
楚铮连叹息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头疼:
瞧这为了还没影儿的那位就硬要试足十二个时辰的倔强样子,这劝他回正道,可能劝得动不?
万一劝不动,日后遇上心悦的,要是通情达理的也还罢了,要是那等胡搅蛮缠的,可会耽误阿弟取夫生子?
一时想得十分长远,却不知道宫十二反对安眠的理由其实很“短浅”,全在眼前:
他如今醒着还能勉强抵御这哥儿身子要命的魔咒本能,可好几回都差点没忍住想拿什么蹭蹭那处呢,要是睡着了,这Jing神沉睡、身子却还有本能在,不说真的糊里糊涂破了菊,就是没进去,傻不愣登夹着什么在外头隔靴搔痒的,也是很不大男子汉的好吗!
再说眼看着只剩小半天了,如何不继续忍?
回头大不了睡他个一天两夜的呗,谁没熬过夜呀?
宫十二自觉理由不能更正当,可惜对着楚铮却越发说不出口。
好在楚铮念着他年幼无知,也没计较这点儿无理取闹,下水察看一回他的伤势,看着勉强过得去,又仔细试了他额头腋下等处,温度略高了点儿,却还不到发烧的程度,想是那药本就是激发血气的作用——
只是在激发血气,在溪水里头强自压抑了好几个时辰,还是带着伤的,居然没添丁点病,这小子的体质也实在好得离奇,怪道肃王总不死心要挖出什么秘药秘籍呢。
这么想着,楚铮到底更乐意宫十二的体质再好点、更好点,莫真生了病麻烦;另一方面又不敢全指望这体质好到再跑半天水也没事,不得不早作准备。
偏又不放心离开,又顾及宫十二颜面不好发信号让人来,也亏得楚家多年战场出没、官场起伏,也别有一种传讯方式,楚铮几下子安排妥当了,才又有心思再去寻摸些猎物吃食来投喂宫十二。
☆、刷脸
白天的猎物总是要多一些,虽然还是烤煮烘焙那一套,宫十二也吃得很愉悦。
可惜的是,乐极生悲这个词,存在总有道理。
它在此时此刻再一次彰显了它存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