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今天多吃了半碗饭呢。
刘芳有点囧,她还真不是喜欢看陶夏吃饭,想也能知道,陶夏这么小,又没有被人教过餐桌礼仪,就连这饭前洗手,还是她教的,那吃饭的姿态能好看到哪去?别说陶夏了,就是陶大贵的吃饭习惯,刘芳都纠正了好几个月,才有点起色。
可能是陶夏吃得太香了,即使陶夏有吧唧嘴、乱翻菜的习惯,刘芳仍然吃了不少饭菜,一时甚至忘了嫌弃,嗯,陶夏,有毒。
陶夏眼色不错,人又懂事又勤快,这才刚放下碗筷,人家自觉的开始洗起碗来,刘芳不让她洗,人还不同意,有点执拗。
刘芳虽然达到了不想洗碗的目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始终不得劲,她不是一个心肠软的人,思考了一个下午,刘芳得出了一个有点惊悚的结论:她真的长大了。因为长大,所以仁慈,所以开始为别人考虑。
自从陶夏来她家吃了第一顿饭后,后来就成为常态了。虽然金三娘很不好意思,但刘芳没让她推辞,陶夏多好啊,每天烧火、洗菜、洗碗的这些杂活,人家自觉包了,都没觉得有哪里的不对劲,相反还十分高兴呢。
刘芳虽然从现代穿到古代,生活水准下降了,但她根本没吃过真正的苦,哪里能切实的体会到陶夏的心思呢?
对陶夏来说,能天天在小叔家吃饭,那可是走了大运了,每天都能吃rou,大姐三妹可羡慕她了。
刚开始她娘说小叔叫她去吃饭,她其实有点害怕,小婶看起来那么漂亮,还有点冷冷的,她都不敢和小婶站近了。去了之后发现,小婶对她很温柔,说话轻声细语的,真好听,还担心她吃不饱,总给她夹菜,嗯,要是小婶是她娘就好了。
家里活计解决了,田里的农活她是不粘手的,刘芳自然也没什么事了,日子过的十分平淡,甚至是有几分乏味。
村里的女人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凑在一起,说东家长,道西家短的,但是手上动作是不停的,不管是纳鞋底还是搓草绳,总是不浪费时间的。
这样子的情况,刘芳融不进去,虽然金三娘也带着她参加了几次,但是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还没嫁人的时候,刘芳社交活动少,还看不出来,可现在成家了,以前忽视的,都明白的显露出来了。寂寞,孤独,甚至是格格不入。
也因此,刘芳并没有在流水村有交好的妇人,很多都是看在陶大贵的面子上,维系的感情。
“借嫁衣?四嫂,你不是在说笑吧!”刘芳惊诧,她不想借。
何小妹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谁让女儿刘红要成亲了呢。“小妹,就借一天,小红这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爱洁着呢,保证不会把你的衣服弄脏弄坏的。”
刘芳无语,一身嫁衣连着盖头,一匹布都要不完,现在一匹红色的细棉布也就四百文左右,又不是拿不出来,身边又只有刘红这么一个闺女了,大方点能怎么着。
“四嫂,也不是我不借给你,只是我成亲的时候是冬天,嫁衣都是棉服,现在是六月,天这么热,穿我那衣服不得捂出痱子啊!”
两辈子就这么一套嫁衣,本来婚礼就够委屈了,要是连这点稍微有特殊意义的东西都不能保住,那还过个什么劲啊!
何小妹有点懵,她倒是没想到,“呃,是嫂子没考虑周到了。”也没什么心思再待下去了,还是再去想想法子吧。
刘芳看何小妹出了她家门,想了想,还是找她娘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日子无趣,找点乐子也好。
“娘,今天四嫂来找我借衣服,我没借,这没出什么事吧?”
李春华撇了撇嘴道:“你甭搭理她,她就是闲着了,没事做。”
刘芳赶紧问道:“娘,小红这事是怎么回事啊?”
“嗐,能怎么回事?你四嫂看你出嫁穿了喜服,心里憋了气,想着也要小红穿一回。”
“那她买匹布做不就行了吗?”多大点事啊。
李春华笑了笑,明显对何小妹看不上眼,“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四嫂那人,能舍得花那钱?再说了,大红的衣裳,也就成亲的时候穿一下,平常哪个好意思穿身上。有那钱,还不如置办几身平常穿的呢。”
刘芳点头,“那倒是。哎,娘,小红要嫁人了,咋没看见你忙啊!”
“她爹娘都在呢,哪里需要我去忙啊!又不是我亲闺女。再说了,公中嫁女儿一向都是那么些东西,你四嫂不满意,整天上蹿下跳的,看着就烦。哼,我倒要看看她能蹿出个什么来。”人老了,孩子也要不把他们当回事了。
李春华自女儿出嫁后,家里很多事情都不管了,家里人多了,也许是时候该分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娱乐生活好少啊,天天无聊。
☆、怀孕
“娘,那么多家,小红怎么就看上郑云飞了?”刘芳有点好奇,她其实很看不上郑云飞。
李春华对女儿有时候的天真颇感无奈,“你当别人都是你啊!小红那丫头可不傻,那郑二小子怎么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