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才肯放过我那前途无量的儿子。
从来不曾对任何人有过这种憎恨的感觉,恨他想要用钱弥补我所受到的伤害。
“如果我说我想要整个跃华集团呢?”我冷冷开口。
他一怔,显然没有想到我竟然会提出如此贪婪的要求。
“宋先生——”他皱眉。
突然间觉得好累,累的一眼也不想再看他。闭上眼睛我疲惫地说:“放心,我不会告席鑫的。你可以走了。”
没有任何声音,室内静悄悄的。但我能感受到他的视线依然没有离开我。
“这张支票上的钱不多,但是我的一点心意,希望你能收下。”真诚的口气,说的话却完全相反。
我睁开眼睛,看见他将一张长方形的纸条放在身旁的茶几上。
“小葛,麻烦你一下。我累了,你帮我送席先生出去,顺便把他的东西还给他。”我重新闭上眼睛。
“席先生,你听到了,春天说他累了,请你出去吧。”小葛冷冷地帮我送客。
那个男人显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离开了。
听着关门的声音,我茫然地睁开眼睛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我知道即使我答应不告席鑫他也绝对不可能放心,所以现在应该去忙着消灭小葛口中所谓的证据才对。这样也好,最起码,席鑫是安全的了。
我恢复的很快。毕竟年轻,再严重的伤口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愈合。一个星期后,我出院了。我没有再回父母家住,而是仍然回到了那间曾经和席鑫一起有过短暂快乐时光的房子。在我住院的时候,小葛对我父母谎称带我回她乡下的亲戚家住几天散散心。我不知道他们相信没有,但后来的日子里,他们一次都不曾问起来。
沙发和地板上的血迹都已经干枯了。沙发罩根本不可能洗干净,我把它扔掉了。跪在地板上花了整整两个钟头,把所有的血迹一点一点擦干净。也擦掉了所有席鑫留在我身体内的记忆。
出院两天后,学校开学了。八月的阳光明亮而刺眼,我站在Cao场上,和全校师生一起庄重地看着飘扬的国旗缓缓上升。那一刻,突然觉得生命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九月的一天,我在新闻上看到北大大一新生入学报到的消息。电视上,古老与现代并存的校园里,一张张充满了期待与兴奋的年轻面孔不断闪过。他们新的人生刚刚开始,新鲜的大学生活正等着这群充满活力的年轻人去体验。
“席鑫——”我喃喃地最后一次叫这个名字,“……再见。”
再见,我的爱。
第二十二章
四年的时间一晃而逝,快的让我甚至觉得莫名其妙地老了许多是件很委屈的事情。我现在已经是学院里炙手可热的老师了。自从带出了一个升入北大的高才生之後,许多家长找到学校,指名要求把学生调到我带的班里。学校也突然把我看得非常重要,任命我带了一个实验班的班主任。所谓实验班,就是把入学时成绩最优秀的前几名的学生单独遍班,并且编派的每一位任课教师都是全校最优秀的。整个学院只有两个实验班,而我居然有幸担任其中一个班的班主任,这也不能不说是种难得的荣耀。
学校这麽做也不是没有苦衷的,因为原来我在的公立学校听说了我的“光荣业绩”,不知怎得突然又觉得我是个难得的人才。一干领导亲自来学院跟我谈话,动员我回到原来的岗位上,以便更好地为全市人民服务。就连当初把我撵走的那个年纪主任,也抖动著胖胖地下巴,满脸奉承地游说我回去。
这麽一来,金鸡学院的校长阿姨立刻有了危机感,为了把我这个会下金蛋的母鸡留住。不仅提高了我的待遇,还把学校里最好的一个实验班交给我带,希望这种重用能把我栓住。
既然校长阿姨都那麽用心良苦了,享受完了众星捧月的成就感後,我毅然点头留了下来。汗……其实说到底,是因为金鸡的食堂要比原来那所重点中学的食堂好吃的多。虽然每天只有中午一餐是在学校吃,可我还是要选择最对得起自己嘴巴的地方不是吗?
也许是我运气好,带的第一届毕业班40人里居然有30人过了重点本科分数线。一下子破了学校升学记录,学校领导也称赞我治班有方。但我明白,若非配备的各科教师全都是Jing英中的Jing英,光凭我一人之力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好成绩的。我在校长面前满心愧疚地坦白交代,谁知却令她更加赏识,甚至那几名带课老师也对我感激莫名。就这麽莫名其妙的,我的名声更大了,给我带的班任课成了全校老师眼中的一项荣誉。
校长阿姨刚刚跟我谈过话,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或许会成为这所学校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年纪主任。没有人再敢直呼我的名字,所有人称呼我都是恭恭敬敬的“宋老师”。只除了一个人──
“宋春天──你这个大笨蛋怎麽现在才来!”肯德鸡门前,一个美丽的少妇也不顾我在大太阳底下跑的满头大汗,先劈里啪啦地骂起人来。
“呵呵,对不起,塞车──”我傻笑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