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那春风倌被要过来抵债了。”
小厮前来报信,见着那软榻上仍微醺扶额的自家少爷,连忙恭恭敬敬将旁边一碗醒酒汤奉了上去。
众侍女环绕中,英俊瘦削的年轻人微微动了眼珠,消化了些脑中的记忆,终于想起来那劳什子春风倌是怎么回事——晋国不兴男风,京都仅有的几间小倌楼门可罗雀,有一个更是眼见开不下去了,于是欠了一屁股债的老鸨连夜逃了,扔下楼里的一众公子,全当抵给债主了。
康修谨顿时来了兴致,他可不像原主是只近女色,男人那处享用得好,更是销魂夺魄,叫人乐不思蜀。
他在二十一世纪是个惯会作威作福的富家子弟,家里靠山硬得很,连带着性格也格外放荡不羁。这一朝穿越到不知什么年代的晋国,又生成了当今宠妃的亲弟弟康小侯爷,原身成天花天酒地,年纪不大,纨绔恶名倒是如雷贯耳。
如此一来,倒不用特意维持人设,只管本心而为。
“带我过去看看。”康修谨懒洋洋地咬下伸至手边的一枚樱桃,红色鲜rou含在齿间,露出一个颇有些恶意的笑容。
之前也说过,晋国人不好男风,这小倌楼也是装模作样开了开,营业都不怎么好好营业,从门面到内里,皆是一副破破旧旧的模样,半点都提不起做那事的兴致。
等到康修谨看到召来的所谓一众“头牌”,更是惊吓地喷出口中茶水,猛地呛住了,惊天动地的咳嗽声响起,有积极谄媚者就带着满身脂粉气想要往他胸口锤小拳拳。
“别!先……别过来。”康少爷纳闷地挥了挥周围粘滞不散的劣质水粉香,直接对那个脸上糊了高原红的奇怪生物婉拒了。
一旁的小厮也在心里纳闷,少爷怎么改了兴致,不去逗弄那美娇娘,反而跑到这儿瞧个新奇,难道这就是山珍海味吃腻了,想弄点山野小菜换换口味,也不怕被划拉了嗓子。
不过观少爷这模样,他也知道应是小倌不够美,便问话道,“之前春风倌不是还出了一个牡丹公子,怎么不见他人?”
众头牌面面相觑,有忍不住的说,“牡丹……前几个月就病了,一直不见好,他哥哥菡萏正在照顾他,并不是故意不来的。”
康修谨抬了抬眼皮,唇角一勾,“还有个菡萏?”
说话那人心一跳,声音更轻了些,“菡萏是清倌,平日很少出来,就等着攒够了钱把他兄弟二人一起赎身……”
话未说完,康修谨已经起身跟着带路的人走了,轻飘飘落下一句,“清倌?cao起来滋味更甜一些吧。”
清倌居住的地方在楼里偏后较清净的地方,为了让弟弟更好养病,菡萏公子把他移到自己房内,也好少听一些糜烂缠绵的喘息,度过清净的夜晚。
待看到那传闻中的牡丹和菡萏,饶是前世阅遍美色的康修谨也不由呼吸一窒。人如其名,弟弟娇艳柔媚,即使在病中苍白了一张小脸,眼尾微微勾出的红让人忍不住想好好疼爱;哥哥清冷淡漠,青竹暗纹的长袍披在身上,严严实实只露出一截莹白如玉的脖颈,更是想让人在他脸上看到情欲的痕迹——不过眼下,只有隐含不露的警戒和不安。
“新东家来这儿,寻菡萏所为何事?”菡萏公子知晓春风倌迟早是要换主人,可惜他为弟弟治病耗费了大部分积蓄,如今已无法赎两人出去,还要强做镇静面对即将到来的命运。
康修谨上前一步,却见美人貌似温顺,实则衣角都在微微颤抖,又心生一计,转而去问牡丹公子的病情。
牡丹公子睁大了一双小鹿眼,手掌抓紧了大红的被褥,沮丧道来,“前些月客人不慎手滑,折断了奴的腿,养来养去却一直恢复不好……怕是将来走路会留下隐患。”
一旁菡萏公子面沉如冰,康修谨心下了然,什么手滑,怕是遇到了喜欢施虐的客人,这种事多了,难免会遇上。这小美人艳色全堆聚于眉间,偏生眼神纯净天真,最是招惹某些畜生,即使不在小倌楼,在外头少不了被吞吃入腹,抓住了压在身下辗转呻yin。
康修谨笑了笑,将暗色掩在眼底,温声询问,“我府上有一名医,被称为‘活扁鹊’,诸多疑难杂症不在话下,你可愿意让他治腿?”
牡丹公子激动地双眼发亮,“自是愿意!”
“不过……”康修谨话锋一转,“少爷我虽不是什么大恶人,却也不是不求回报的活菩萨,自然是有代价的。”
菡萏公子惊喜又忧虑,喜的是弟弟的腿治愈有望,忧的是他们不知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请到神医。
“东家您请说。”菡萏公子心想,左右这些人图谋的不过是那副皮囊,若能治好弟弟,自己的清白舍了……也就舍了。
康修谨这时候就抛出自己的条件,“几日后我要去赴宴,那筵席的主人乃我一好友,近日得来一个美人,说是倾世之姿。我等不服,他便提议我们各带一人来比试……我房中无需菡萏公子这般惊艳之人,需求你一同前去。”
他按耐住心中的笑意,舔了舔一侧的虎牙,一本正经道,“届时可能需要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