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地浮现出两只十指紧扣的手。
非常微小的,一只翡翠玉色,一只朱红色,十指紧扣的手。
林儇看着那两只如女子般瘦削的手,忽的软了那双桃花眼。
嘛,最终做出来肯定是男女一对的手,不过,试验品就让我任性一下吧。
古以沫看着那手十指紧扣的模样,黑色的瞳孔收缩,晃动的,是一丝想念,一丝悲伤。
六天了,六天了呢。
“这个看着是勾玉,其实里面是特殊材料,缺口的地方并没有封死,合在一起后略轻巧的钥匙模样的东西会沉下去碰到锁链,然后由于一些反应他们会化作星空一样的粉末浮上去,而那个手其实一直都在,只是被钥匙和锁链的成分掩盖了。”
林儇托着那已经合成圆形的项链,勾着唇角。
“但是这个是一次性的。就是说,合成之后再分开,各自项链里面的东西不会恢复原样,只会将两只紧扣的手就这样扯开,然后手也会消失,项链里面就什么都不剩了。”
“最后这个设计不会太强硬么。”古以沫阖了阖眸子,收起手机,坐回了椅子上。
“嘛,由于材料特殊,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做出来的第一个我就试过再分开,这个合上之后不用工具撬开,两块玉是不容易散开的,结果分开之后我以为至少手在再次合上之后会恢复,结果什么都没了。”林儇看着手上的项链,耸了耸肩。
“是么……”林儇看着古以沫望向窗外的模样,皱了皱眉。
以沫啊,我现在越发觉得,这个项链的设计者就是沈默。
虽然这个项链,她寄过来的稿子里,没有命名。
但我觉得,这个设计本身,就已经说出了他应该拥有的名字。
“执子之手”。
《诗经》中说道: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渴望了一生的东西,不过就这么一句话罢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74章
第三十三章:
如同那人离开那天一般的,雾气迷蒙。
古以沫环着胸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着窗外楼下雾气中不分明的路灯。那双墨黑的眸子里,泛动着难以掩藏的波澜。
十点了。
夜晚十点。
那个早该归来的人儿,仍还没有讯息。
即使眸子的主人在尽力压抑着,压抑着这不安和悲戚。
然,眸中那黝黑的深潭仍止不住的泛起着不安的波澜。
整整一天,古以沫什么工作都无法进行,只是如同一个等待着大人买糖果归来的小孩子一般,一次次的望向桌上的手机。
她希望,手机响起。
却又,不知如何去拿起响起后的手机。
她心中有愧,但也有怨。
愧在自己的顽固,怨在,那人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却选择离开。
而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滴答的不只是时钟,还有心中的那抹忧。
在一声一声的滴答中,怨被忧吞噬,不留一丝。
她开始害怕。
曾经站在千人面前挥斥方遒的王,在害怕。
她真的怕了。
怕那人再也不回来,怕自己的身边再也没有她。
“默……回来吧……”古以沫望着不知名的远方,阖了阖眸子,皱紧了纤眉,嘴中呢喃。
“嗡嗡……”办公桌上的手机震动着,晃动着,闪烁着光芒。
古以沫猛地睁开眼,平日端庄的模样不复,只剩急促。
古以沫拿起手机,看着光亮闪烁的手机屏幕上那个“默”的字眼,眼角竟是渐渐泛红。
“喂。”古以沫阖了阖眸子,朱唇启时,是一如往常的清冷淡然。然而,只有来到她面前,才能看到,那Jing致的面容上,狠狠压抑的,泛红的眼角。
“以沫,我回来了。”沈默提着行李从车上下来,抬头望着那高楼上,泛着光亮的一层,温雅的眉眼弯着,柔和的琥珀色觑着那雾气中的灯光,好似这样就,看到了,那窗内,拿着手机的人儿。
“嗯……在哪儿?”古以沫成功的压下了那眼角的红意,睁开眸子,墨黑深潭恢复着平静。
“公司楼下,不早了,下来一起回家吧。”沈默望着那暗下去的楼层,忽的软了眉眼。眸中的疲惫好似被吹散了般,如常的温雅明亮。
古以沫听到那熟悉的温和嗓音说着“一起回家”,便怎么也忍不住想要立刻见到那个自己思念了一周的人儿。
“默!”沈默收起手机,看着公司门口那个穿着白色小西服的的高挑人儿,偏了偏头,嘴角勾起。
“嗯,我在。”沈默放下行李,走上前去,轻柔的牵过古以沫的左手,十指紧扣,“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