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仰头向微蓝天际,猛然想起自己幼年时常常望见的秋日之晨也如这般,不由望景也望出了情来。
初相见,她……
也就是这般呆的,呆得叫人直想知道像她那样的人,究竟要如何聪明才能活得像她那般自在。
后来,嫁给她,这才发现她聪明是聪明,却反感动脑子,她逍遥的资本,只来自于她深不见底的苦痛。
洛莫推门进来,发现翎绮沂正出神地望着天际,连忙揉脸,抹平自己着急神色,以免坏了翎绮沂的心绪。
“郡主,您要的信报。”
翎绮沂接过信签,问:“她又准备开战了?”虽知道自己问的是个唐突的问题,但也强于成天牵肠挂肚的想着。
“郡马下令振兴水师,可能打算攻打汐海。”洛莫担心的就是这个,原本不想说,谁料还是被翎绮沂给揪了出来。兴水师则必是要谋划滨海之国,有郡主在,郡马不应有心思去吞洛国,那么就只剩下汐海可以供她玩笑,但汐海又哪里是吃素的货色,容了它一月养兵布阵,凭仲景目前残兵剩勇,怕是难以轻取,如若再来一个灭厄之战,那仲军就是打胜了,估计也所剩无几,到时,一旦周边附庸国起兵反扑,后果不堪设想。
翎绮沂摊开信笺一张张阅过,最后将目光停在“异心”二字之上,翻查信封,是军内探子的密报。
“仲军至少需休憩半年才能再行征战,你想办法阻拦她的胡言乱语,若等她战令出口就晚了。”翎绮沂说完,咬唇思索半晌,抽出林不怀呈上的兵帖,细细比照后扬起手中纸张:“她知道这些吗?”
洛莫据实禀报:“我每收信报必将其呈交郡马,前些年她还会偶尔看看,这几年就基本搁置了。”
十年前,翎绮沂将界凌院信权留书移交洛莫后洛莫便等于替她撑起了半个界凌院,时至今日,界凌院信权又随着翎绮沂的归位而重回她掌,十年间书信摞起来,比四个翎绮沂还高些,可她硬是在清醒后的两天内便将其批阅完毕,归类齐整,同时也摘出了其中机要,划定了年内宜忌。
“不知道就好。”翎绮沂深吸一口气,端正身姿,走到洛莫面前:“从现在开始,仲景要梳理国政,你速传仲皇谕至各附庸国君处,告诉他们,仲景要征用他们国内所有票号储备,不想再打一仗的就双手奉出,仲景一年之内必会清还。若想开战,仲景奉陪到底。”
一听这话,洛莫平日里不苟言笑的脸上顿时染满兴奋。“郡主……”
她等这一天到底等了多久,她自己也忘了,只晓得从认识翎绮沂的第一天开始,就觉得这天下该是她的,除了她,谁也不配拥有这万里河山,连凌绝袖也不行。
“去吧,行事高调些,她这边我会亲自说明。”
洛莫领命退去。
眼看房门合拢,翎绮沂背倚床棂,累极似地掩起了一双似水清眸。
“绝袖,这个天下是你的,却也是百姓的,你不愿费心,就由我代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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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都店铺云集之所人称“金水流”,凉夏叫卖鼎沸之处被唤“平安道”,而仲都最为热闹的地方,乃是一条名为“长街”的长街,要说仲景人想象力贫乏,由此便可窥一斑,可这天的长街上,仲景人着实挑战了一把想象力极限,因为街上来了几匹马。
长街背后有马市,人们见马见驴见骡子见得只希罕骆驼,平时骑马过街的达官显贵太多也使得他们审美疲劳,再怎么样华贵的马,到了这里,也难博众目,所以问题关键在马背上的人。
混蛋皇帝穿着龙袍撑着一脸俊美的白痴相招摇过市他们也不是没瞧过,顶多该跪的跪,该让的让,该脸红的脸红,该妒忌的妒忌,该拦马告状的告状,该指着凌绝袖鼻子骂娘的骂娘,反正各人都有事做,不至于像今天这般鸦雀无声地看着这几匹马从自己身边走过,各自脑海浮现自己最亲爱的老母亲,想着她二八年华时是否能比得过混蛋皇帝怀里的这位姑娘,最后意见统一,就是:这杀千刀的皇帝,肯定把天庭都攻占了,否则怎么可能抱来个仙女!
“夫……”一字习惯地滑到嘴边,翎绮沂咬牙,又把它咽回肚里,嘴角依旧挂着不自然的笑意:“皇上,虽说秋高气爽,但您没必要这时候出宫透气吧?”
时值正午,烈日当头,即便她能体谅凌绝袖在早朝上很郁闷,也始终觉得这种透气方式太过……灼热。
“不干,朕昨日发现了好玩的去处,记袖子上了,上朝时心心念念也是要带暖炉来,暖炉就依了朕这回,成不?”
凌绝袖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揽着怀中人,马虽骑得四平八稳,心内却有如十八个桶晃荡,按洛莫的话说,你也晓得忐忑?不容易啊,什么时候你要懂得哭笑了,那你也就算修成人形了,勉强配得起郡主吧。
约莫过得半柱香的时间,一袭人马停在茶楼前,凌绝袖翻身下马,从下人手中接过翎绮沂,又牢牢抱在怀中。店小二纵有千般不待见混蛋皇帝,却无奈何老板见着龙袍就眼放金光,只得上前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