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直的父亲是个街上的混混。整日无所事事,酗酒闹事是他的本职。至于酒后的家暴更是家常便饭。用周边老人家的话说,这人要是放在古代,就是烧杀抢掠无一不做,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整日四处游混,偷鸡摸狗。滋事闹市。因为这,小区的派出所都快成了他第二个家。警察都对他束手无策。毕竟,像他这种惯犯,滑头的很。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永远都是打着擦边球。根本伤不着骨头。
而段直的母亲黎明,因为不爱学习,早早辍学,成了一个不良少女。为了追求所谓的威风,跟着别人做起了‘大姐大’。也因此认识了一群社会上的混混。
再然后,认识了段安。
那个时候的段安,不过是个小跟班。整天跟在别人后面捡着别人的余威耍耍威风。满足一下自己那些虚荣心。但他有一点比旁人强的,便是有一副好皮囊。
那时候黎明有着姣好的面容。性格火辣。正是混混们喜欢的类型。追她的不在少数。但段安生生的凭借自己的皮囊和一张甜嘴,将黎明追到了手。两人浓情蜜意,很快搬到一块同居。没过多久,便有了段直。
二人不得已,赶鸭子上架领了结婚证。
处在甜蜜期的黎明没想到婚后生活与自己想象的千差万别。
既没有甜言蜜语,也没有关心体贴。这个徒有皮囊的男人其实一无是处。不但冲动鲁莽,愚蠢可笑。甚至酗酒赌博一个不拉。更甚者,酗酒后的暴打是家常便饭。
但性情暴躁的她又是绝对不肯忍受的这些的,逆来顺受从来不是她的风格。因此,总是会直接与他打起来,即便落败后会迎来更来残忍的暴打,却也从不肯忍气吞声。这也使得二者之间的矛盾越发激烈。
而对于段直这个意料之外的存在,段安可以说是忽视的心安理得。仿佛这个孩子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对黎明拳打脚踢打上瘾时,总会拉上一旁瑟瑟发抖的段直,丝毫不会顾及这个被他打得体无完肤的孩子是他的骨rou。
至于良心?可能也有。但在他那里,这个词的分量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偶尔微微异样的那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而黎明对于这个自己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确实有女性的母爱存在。但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婚姻生活一点点的摧残着她。让这个本来及其耀眼的女孩一点点的失去了自己的光辉。成了一个整天骂骂咧咧的中年妇女。
对于段直,虽然她也曾想好好的养育他,但性情暴躁,不善表达的她并不能像其他 母亲一般给他温暖的关怀。总是以数落,谩骂来畸形的表达自己。
而每次被打后,她最不想看到的便是这个孩子。
每当看到他,她都会忍不住的想到那个男人。那个带给自己无数痛苦,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的男人。每当看到这个孩子,她总会控制不住自己怨恨,会克制不住的想将自己的怨气全数洒在这个孩子身上。
即使她知道这个孩子,是无辜的。他唯一的错处,不过是错生为他们的孩子。
虽然黎明也曾无数次的想要要离婚。但这个念头刚起头就被段安无情掐灭。
黎明至今还清楚的记得段安在得知自己想要离婚后将自己打的奄奄一息,靠在自己耳边说的那句话:“你若是敢离婚,我就杀了你!别想逃,你走到哪,我就跟到哪!不会给你任何喘息的机会!”
那个Yin森的表情,嗜血的看着自己。像是看一个蝼蚁。掐死自己,不过是抬脚的事情罢了。
黎明知道,他做得出这样的事。自己逃不出他的手掌。他是个混不吝,这种事情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易如反掌。
有时候,黎明想想,真是讽刺。段安,段安,却是一个狼心狗肺,滋事闹市的混混。黎明,黎明,本该是晨起的曦光,有着无限的可能。最终,也只是困在这里,成了一具被生活折腾的自顾不暇的行尸走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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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粥好了。你喝点吧。”段直两只小手小心翼翼的端着碗,将它放在黎明面前。“你放心,我都放凉了,不烫。”段直看着黎明,脸上带着笑。仿佛刚刚的一切根本没发生过。
黎明侧着头,依旧不理段直。
段直自顾自的说话:“明天学校就要开学了。我得去买点文具。你先喝着,我就不陪你了。”说完,拿着钱出门。
他知道现在黎明不想看见他,倒不如出去。这样,眼不见心不烦。
听到关门声,黎明缓缓扭过头。看着桌上的粥。一言不发。半响,端起粥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动作太大牵动脸上的口也不在意,只是皱皱眉头,接着喝了起来。
喝完粥,将碗一放。走进屋里,拿起一张凳子放在床上。黎明站在凳子上,小心的将墙角的一块砖抽了出来,露出里面的缝隙。手探进去,来回摸索,拿出一沓钱。
黎明从一沓钱中抽出三百,然后又将剩下的再放回去。将砖块再次堵上。黎明坐在床上,看着手中的三百。拎起包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