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有王龙这个“前.大小姐”在林宇之心里清楚这帮有钱人的毛病多着呢。像王龙女儿都二十了还有门禁。每天九点前必须回家。就是那小姐头铁,从没听过。不如说从她能独立开始就没回过家门。
这种人不能去的地方也多。演唱会现场这种不用说,每年还给发话剧票还有芭蕾舞交响乐啥的据说京剧昆曲瞎七杂八的都有票。苏然郦和潘华好说,有空就去看看全当约会了。王龙从来不去,有次林宇之好奇跑去问她讨要。王龙没说什么摔给他一叠,去了才知道好家伙,都是包厢。还都是演员一登场立定45度仰望第一眼看到的地方。据说这方面待遇其实王龙一直是最好的,潘华和苏然郦要比她次两个档次,只能在一楼头两排待着。只能说她志不在此白白浪费票钱。
除此以外还有什么不能去歌舞厅、游乐园、公共游泳馆等等的怪毛病。
乐仲之前的采访也有提过他家家规是“普通的严格”。能和王龙有联系的人家规基本上家规都是一堆条件。
本着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的人道主义Jing神,林宇之仗着自己对外界道路的熟悉把乐仲拉去酒吧。
乐仲对此一无所知,他只是简单的穿上一件厚外套,束起松松垮垮的头发带上卡尼就放心的做上摩托车后座。车开起来他有些不安,手又不知道抓哪,顺手就扣紧车两侧的装饰。
林宇之觉得自己造的孽不能让摩托车来承担,告诉他:“你要怕就抱紧我。”这句话不知哪点又惹艺术家不高兴,他马上松手,强撑道:“我没怕!”
林宇之觉得他要是不抖还能有点说服力。于是他十分不客气的爆发出一阵大笑。气的乐仲透过后视镜瞪他。
车停稳,乐仲迟迟没动,缓了大概半分钟才小心翼翼的扶着坐垫从车上挪下来脸上血色全无。他将手擦在口袋环视四周,一脸茫然问:“这是哪里?”
严格来说,这里是比较繁华的商业街,还没到酒吧里。
林宇之忽悠道:“吃饭的地方。”乐仲点头:“你一个人吃吧。我去问王可附近有什么可以吃的店。”
为什么又是王可?这妮子什么来头?
林宇之这人不参与任何势力,有些自保的手段。到现在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无忧无虑的惯了再作死也祸害不到亲人,就愈发口无遮拦:“她是你亲妈吗?你个妈宝男!”
乐仲并不习惯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又不好意思直接挥开林宇之,往后退半步退开一些距离,正经解释:“她叔叔和我爸爸是一辈人,如果不是我收她为徒她和我也是平辈。你怎么能算错?”他下意识的撩起额前的碎发,将它们拨到一侧,不服气的再次申明:“我还没师娘,你怎么能说我是妈宝男?”
林宇之不知道怎么和这个宛如活在上个世纪的人解释这些“流行语”,只好耐下心来解释:“你不能总提她,你女朋友或者老婆不和你吵架吗?”
乐仲觉得林宇之就是来和他吵架的,奇怪的反问:“我有女朋友会出来吃饭?”
“总会有的。”林宇之随口敷衍拉着乐仲走,“你知道的,女孩子就是小心眼。她们会生气,然后和你冷战冷战结束以后就是分手……”想到王可和潘华的见面,他又补充到:“你徒弟可能没你想的那么好。”
看着他许久不联系的老同学絮絮叨叨的宛如打开了话匣子乐仲想说王可不小心眼,可是他觉得这时候提起徒弟似乎不太对。最后他得出结论:“我徒弟是什么人我自己清楚。你以前没这么多话。”
林宇之绕过喧嚣的人群,带着乐仲去卡座,点上两杯加冰的威士忌。不以为意的耸肩。
废话,调查个异常为什么要搞好同学关系。当时的情况他恨不得没人注意自己。
他其实没什么想吃的就想喝点。乐仲不明所以拿过菜单认认真真的看,借着混乱的灯光,选了一份芝士焗饭。
“能来罐可乐吗。常温的。”乐仲自然的问。
服务员还是有素养的憋着笑,走了。林宇之猜估计是跑隔壁小卖部给人带可乐。不知民间疾苦的人就是跑酒吧点可乐。
也对。不在公共场合喝酒也是王龙要遵守的条条框框之一。乐仲家估计也有这破规矩。
此时,林宇之才意识到真正的艺术家或许一刻都闲不下来。在他乱想的功夫,乐仲已经蘸着酒用勺子在纸巾上画出半幅画。
什么酒?林宇之刚才点的威士忌。
隐约他似乎看到画面上的树叶动了一下,他连忙将餐巾纸从乐仲的手里抢过来,对着灯光端详。几次后他有些不太确定这到底是酒ye在纸上晕开还是他眼花了。
乐仲有些生气吵闹的背景音使他不得不提高音量:“这么吵你还不许我玩一会?!”林宇之反问道:“你就要用我的酒画画吗?”
乐仲理亏,偏过头。过了一会直到吃的上来前他都跟着音乐打拍子。金属质地的刀叉与玻璃杯发出恰到好处的清脆鸣响。
“你在敲什么?”林宇之晃着杯中的冰块打断乐仲的个人世界。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