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何塞等人离开的地点距离帕托大教堂说近不近,远也说不上太远,但押送吸血鬼的猎人们需要兼顾周边的清场,移动速度显然不会比弗林特他们更快,因此何塞和弗林特成为了大教堂的第一批访客。
几乎就是前后脚,修士乔瑟夫追上他们,先一步走进教堂大门,向里面正在唱诗的领班修女与信徒说明情况,一边安抚一边催促他们在吸血鬼和猎人的到来前尽快离开。
“这个人速度好快。”何塞站在门口,错开安静离去的人流,偶尔会有衣着或是朴素或是华贵的人类信众向他颇为友好地点头致意,大概也把他当作跟自己一样的信徒,何塞一一回礼,拉着弗林特一起。
“他抄了近路,不过确实,是经过修行后才能达到的身体素质。”弗林特不是很喜欢这样人多的地方,但帕托倒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这里的人大多热情而得体,不会因为弗林特戴着面具就用另类的目光看他,当然,也不会太过亲近。
百里宫前日的火灾对外宣称的口径就是普通的事故,无人伤亡,贵族狩猎场在过去发生的大规模伤亡也被妥善地秘密处理,在隐蔽工作这方面博纳塞拉猎人颇为得心应手,况且还有诺斯公爵跟教会的协助,因此绝大多数帕托的民众并不清楚自己跟一场危机擦肩而过。
两个人站在Yin影内,何塞抬头望着大教堂直刺云霄的尖顶,发现即使在建筑外围也有无数石制跟金属制相结合的十字雕花与装饰物,即使暴露在外界空气中被多年的风雨敲打,也在斑驳中向时间彰显它外在的不屈。
“这座教堂不会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吧。”
“具体来说,帕托大教堂兴建于七百八十年前,在原址的玫瑰圣堂上重建,自建成以来几经翻修,变成今天的模样。历任教宗出巡都会来到这里进行布道——怎么了?”弗林特发现何塞在盯着自己看。
“这么历史悠长,久负盛名的地方,你居然没有把它当做来到帕托的第一站,而是选择了歌剧院?”先前诺斯女公爵带他们观光的时候对这里也是一笔带过,显然就是佩拉格娅不喜欢天使教会,但弗林特没想着来这里祷告倒是很稀奇。
“从前的我认为在教堂中更能让天使聆听到我的声音,给予我指引,现在的我不需要这样做了。”
弗林特的注视令何塞不自在地刮刮耳朵,“所以歌剧院是……”
“我觉得你会喜欢。你想要了解塞拉米亚斯女士是怎样的人,而《夜莺》这部歌剧据我所知,就是过去的某位诺斯公爵为不老的淑女所写。”
“啊……我都没注意到。”
过往的行人太多,何塞实在不好意思做些小动作出来,无可奈何地笑着问道:“唉,从前那个惜字如金的小猎鹰去哪里了?”
弗林特顿了顿,“你比较喜欢从前的我吗。”
“那个喜欢用沉默来吓唬人,做什么事都需要我费力去猜的弗林特·博纳塞拉吗。”何塞凑近了一点,“我没有神匠的智慧,一点也不聪明,所以我更喜欢现在直率的你。”
“不,你是我见过最透彻的人了。”弗林特低头,轻轻抚弄何塞银灰色的发顶。
何塞把对方的手从脑袋上拽下来,仔细摸着上面陈旧的伤痕和手茧,“如果能在你童年时就遇见你,我一定会把你从博纳塞拉的漩涡里带出来的。”
过去不可改变。这是奠基于整片星海的法则,弗林特所经历的孤独已成过去,那么何塞要做的就是不再让他遭受更多痛苦。
失去所有的记忆,已经毫不痛苦的他,现在有了想要承担痛苦共享喜悦之人,从见到弗林特的那一秒开始,对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每一件事都不会忘记,时间流动的未来之中,这就是他最重要的人。
发觉到何塞的表情忽然间变得十足认真,宛如暗暗在跟自己较劲,弗林特回握他的手,提醒他是时候进去了。何塞回神,连忙趁着周围人的眼神不那么异样之前跟弗林特一起走进教堂大门。
就在弗林特与何塞在门口逗留的这段时间,修士乔瑟夫已经换下自己的布袍,穿起一身外罩深灰战袍的银色轻甲,头盔被他单手抱着。乔瑟夫虽然相貌平平,但高挑的身材加上这身装束,以及一双引人好感的深灰双眸,足以让其他人对他心生信任,而且这位修士似乎确实在此地颇受信徒的倚赖,不少人来到他跟前与他告别后才离开,而乔瑟夫也不厌其烦地一一回应,比起他刚刚在外面的拘谨,身处教堂的他似乎十分从容。
“他是见习骑士。”弗林特认出这身改良后的轻甲,它是名誉灰堡骑士的象征,虽然是仪式用甲胄但保留有一部分实战能力,乔瑟夫在此时穿上它显然是为了即将到来的审判,教会的见证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这就是灰堡骑士?”
“不,真正的灰堡骑士团常年驻守在天使教会大本营,各地的教会中只有名誉骑士。”
布雷克给何塞的笔记上曾提到过灰堡骑士,现在虽然见到的不是真货,何塞也已经不感到稀奇,他觉得就算是灰堡教宗在自己面前,他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