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米面,听人家说,落梅庄添了个男娃娃,庄主要宴请天下群豪。实不相瞒,我平日素不喜方庄主为人,对此事不甚在意,一心只想着快些回来,谁想在城门口,遇到了一位故人。”
传志听他提及方庄主为人,便张口欲言,临了却未说出口。阿笙受伤不轻,闭着眼睛靠在他肩头歇息,传志察觉他身体发冷,干脆将人抱进怀里,一手按在他背上,将内力缓缓逼入xue道。
渔翁继续道:“我这位朋友偏居西南,很少到中原来,更别提苏州。我又隐居太湖,此次相见实属难得,我便邀他到家中喝酒,他却说,此番到来,正是为了找我。”
清欢嗤道:“你莫编谎话骗人,你前头说隐居两年,眼下又说这人知道你在苏州,岂不矛盾?”
渔翁微微一笑,摇头道:“你若认识我那位朋友,便不觉奇怪了。我被人追杀,在太湖一地消失,再不见踪迹,江湖人都当我已死了,消息传到这位朋友耳中,他却不信,非确认我的生死不可。他一路找到了当年追杀我的仇家,又顺藤摸瓜寻至苏州,在苏州城中待了一个月,便认定我还活着,方才放心归家。”
寥寥数语,个中辛苦却可想而知,传志思及此处,心道:我若下落不明,阿笙自会这样寻我,恐怕再没有其他人。他又去看阿笙,见他已睁开眼睛,正低着头咬指甲,想是在想事情,便不去打扰。却听秦筝问:“他不曾去找你吗?”
渔翁长叹一声,感慨道:“我当初也这样问过他,你道如何?他说,既然我还活着,能否见面又有何干系?我既然不肯现身,又何必叨扰?直到那日,他有事找我,才再度前来苏州,在城门口等了数日,终与我相见。他为我捎来一封信,信上说,要我前往开封樊楼,与旧友一聚。便是这一聚,引起此后诸多事端。”讲到此处,渔翁抬眼望着传志,他面上沟壑纵横,那双眼睛却是Jing光炯炯,锐利如刀,丝毫不见颓唐之色。
“你既是这梅花刀的主人,想来,应当知晓些许端倪。”
言至于此,传志已有□□分明白,却难以置信,只瞪圆了眼睛呆呆瞧着他,半晌才开口道:“你,你是……”
渔翁苦笑,再开口已有些自嘲的意味:“你果真同落梅庄有关系,想那姓付的,便不会将这把刀轻易交给旁人。原以为我们这些人,早该被人忘记了。”
“方家的后人总不会忘了这件事。十八年前,有四个人在樊楼喝了一次酒,之后,方家遭遇了一场浩劫,整个江湖为之震动。”阿笙靠在传志怀中,气息仍是不稳,却抓着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下去,“这四个人,是空空妙手张三不,独孤一刀狄松,惊鸿剑秦茗,还有你……大侠谢慎山。”
“竟还有人记得这名号……”渔翁连连摇头,面露苦涩,“我这样的人,哪里称得上一声‘大侠’?”&&&&&&&&&&&&&&&&&&&&&&&&
作者有话要说: [1]一碧太湖三万顷,向子諲的《浣溪沙》。
[2]我自己很少吃螃蟹,具体怎样吃,参考的是度娘蟹八件的百科。不过蟹八件是明朝有的,又考虑到这是简陋的渔船,也不会那么讲究,就随便写了我觉得用得上的东西。
非常抱歉断更这么久,之后会慢慢更新的,应该不会坑的_(:зゝ∠)_建议完结以后再看啦,不要追,太辛苦了……
☆、不信人间有白头
他是大侠谢慎山。
人们叫他大侠,自然有其道理。他十三岁那年,杀了一位欺压百姓的狗官,被朝廷通缉,从此浪荡江湖,也从此声名大振。人们不知道他从何而来,不知道他往何处去,他的踪迹飘忽不定,哪里有不平之事,哪里便有他。最普通的百姓知晓他的名字,最豪迈的英雄知晓他的名字,最残忍的恶霸更知晓他的名字,喜欢他的人愿为他肝脑涂地,憎恶他的人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他从来形单影只,但他的朋友遍布天下。
任何名号都不足以称呼他,人们只好叫他大侠。
直到二十年前,他被仇人追杀,在这太湖的一叶孤舟里,遇到了一位姑娘。
杏娘并不知道他怎样威震江湖,也不在乎他的武功,她满心满眼,都只有他这个人本身——她甚至不会写他的名字。谢慎山心想,他便是叫阿猫阿狗,这个少女也会爱他,会用她盛满了一整个太湖波澜的眼睛望着他。
他忽然不想做大侠了。
他度过了平生最快活的两年,他甚至觉得,自己漂泊半生,就是为了遇到她,然后在此地停下。
“小娃娃出生了,我们叫他什么名字?”杏娘低头望着他,笑意盈盈地问。
他小心翼翼地趴在她隆起的腹部,听那孩子的声音:“我哪里会取名字?不如我去苏州城,找最好的先生,求一个名字。”
“那恐怕很花钱呢!”
“我多打一天的鱼便是,你我的孩子,名字还不值一天的鱼吗?”
杏娘嘻嘻地笑,脸颊上有两只浅浅的梨涡。
“原来如此,若我是你,也不愿走。”听他兴致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