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刚踏出门,就看到了一幅无比温馨的画面:
九重葛花架下支了一把老藤椅,燕宁坐在上头,捧着书,手边一杯清茶。但他的视线并不在书上,而是满载爱意,望向了对面的绣球花丛——铃兰蹲在那儿,左揪揪,右揪揪,揪下来一簇白绣球,然后举着它,摇摇摆摆向燕宁走去。
“花花,喏。”
铃兰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胳膊,要把花送给燕宁。
燕宁接过花,笑得分外开怀。
铃兰觉得收了她的花,从此就是她的人了,于是得寸进尺,撒娇要燕宁抱抱。燕宁自然是再愿意不过了,正好见何岸出来,便问:“我可以抱她吗?”
“可、可以……”
何岸诧异极了,差点说不出话来。
铃兰出世前受了太多惊吓,天生敏感,辨别得出最细微的恶意,对陌生人几乎持有本能的不信任感。除了相熟的三位爸爸,她从来不会主动亲近谁。郑飞鸾宠了她大半年,连一个亲昵的拥抱都没换来。
然而今天……
先揪着人家的裤腿绕弯弯,再送人家一枝亲手摘的花求抱抱,敢情是真粘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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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得了孩子生父的许可,燕宁合上书,将白绣球摆在封面上,稳妥地搁置在旁,然后双手轻轻一托,把铃兰抱上了藤椅。
何岸搬来另一把藤椅,一块儿坐在了花荫下。
小庭清净,幽雀咕啾,时时有落花。
六百六睡醒了,跃出客厅,在走廊抻长了腰肢拉筋,又骨碌一滚,本想蹭蹭柱子,却不慎滚下了台阶,惹得铃兰咯咯直笑。
燕宁已经换上了一件休闲衬衣,开着领扣,悠然自得的模样。何岸坐得近,隐约闻到了一点信息素,似是某种沉雅的淡香,教人心安,又不太常见——
约莫是一册罕见的古籍善本,熏过了檀木,被人遗忘在屋角多年,一朝翻开,才有的纸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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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出门走走吗?”何岸好奇地问。
燕宁往后一仰,惬意地靠在了藤椅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比起逛景点,我更喜欢你们的小院子。出来旅游其实也不一定非得东奔西走的,找个舒服的地方待着就挺好,不是吗?”
“您这算是——宅系旅游?”
燕宁笑了出来:“对。”
他伸出手,饶有兴趣地晃了晃一旁的秋千摇篮。摇篮里堆着nai黄色的睡枕和毛毯,还有一只绒球似的胖鸡崽。
他觉得有趣,便问:“这些小玩意儿都是你弄的吗?”
何岸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大部分是,不过摇篮本身是铃兰的Alpha爸爸做的。”
“Alpha爸爸?”
“嗯。”何岸伸手一指镇子北边,“他说要努力赚nai粉钱,接了很多活。今天去影视城当兼职摄影师了,人不在,要傍晚才会回来吃饭。”
原来……指的不是郑飞鸾。
燕宁低头笑了笑,内心多了一丝遗憾。
他喜欢这个年轻的Omega。柔软弯曲的头发,阳光下色泽有点淡,体貌清瘦,性格内敛,一如相片里与世无争的印象。当然,也和他想象的一样聪慧而不张扬。
这么好的孩子,不该过着清苦的生活。
难为他了。
何岸察觉到燕宁的目光一直徘徊在自己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摸了摸脸颊。燕宁注视着他,微笑道:“你很可爱。”
“谢、谢谢。”
第一次被长辈直率地夸奖,何岸耳根子都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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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若是投缘,只闲聊几句,也能迅速熟稔起来。
日头西移,黄昏渐近,何岸收到了戴逍发来的讯息,说是顺利收工,准备回家吃饭了。燕宁听闻以后,主动起身道:“你陪着铃兰吧,我来下厨。”
于是这天晚上,戴逍和程修也相继沦陷了。
戴逍在影视城忙活了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傍晚进门,先闻到一股诱人的荷叶焖rou香,再看到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当即眼冒绿光,捧起碗就是狼吞虎咽一顿猛吃。清光盘子以后,他放下碗筷,说什么也要给燕宁的房费打五折。
燕宁摆了摆手,笑着说:“年轻人做生意不容易,心意我领了,吃得开心就好。”
又悉心问了他们的忌口与喜好,计划着明天再添两道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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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冠了“宅系旅游”的名头,但燕宁其实一点也不宅。
他很喜欢去小镇上走走,尤其是清晨,逛一圈新鲜的农贸市场。菜叶水淋淋的,刚摘下不久,还闻得到未散的山野气息;塑料盆里七八尾活鱼,大小不一,每一尾都是山涧刚钓上来的;蘑菇带着shi泥,鸡蛋沾着枯草,连黄瓜蒂上也开着小黄花。
何岸只要有空,比如红莓西点屋生意不忙,程修能帮着管一管客栈的时候,他就带上铃兰,陪燕宁一块儿逛街。
来了四五天了,燕宁还没出过落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