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的格莱维斯人生中大部分时光都是身着军装。
军装的制式统一,样板简单,装饰品就只有荣誉的绶带和勋章。在需要施法的时候,格莱维斯就直接在军装外面披上法袍。
格莱维斯的穿着向来很简单,他从来不用多余的珠宝为自己添彩,因为格莱维斯站在人群中就是一个天然发光体。
他拥有天生的出众的外表,以及作为军人的自信、冷静、铁血。
他征战四方,他战无不胜,他荣誉满贯。
他就像一个太阳,受万人瞩目。
他就是这么神奇,拥有一瞬间就吸引众人目光的魔力。
以上,都让格莱维斯很鄙弃身体前主人的审美情趣。
一眼扫过去,衣柜正中摆放的是好几十件的夸张泡泡袖礼服,另一边摆满白丝袜以及尖角长靴,边角的位置挂着五颜六色十分缤纷的丝巾以及,一顶顶,十分高大沉重的假发。
“没有了么?”格莱冷声问。
难道他真要穿这些东西出门?
想到这里,格莱散发的冷气更足了。
伊桑哆嗦着不知从哪里拖出一个巨大的黑木箱子,打开。
格莱随手往里头捞一把,捞出来的是一指宽的金项链,上头还十分霸气地挂着一个红宝石坠子,另有银镯,宝石戒指若干。
格莱忍不住叹气,好不容易从里头找出一件衬衫和马脚裤,让伊桑伺候着穿上。事毕,感觉也许会太过简单,于是忍痛让伊桑帮他加上一件棕色带银扣的马甲,从箱子里头找出一枚金色链型的胸针别住。
他站在镜子前,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此生的面貌。
可能是因长久不晒太阳,脸上有不正常的白,薄薄的皮肤下隐隐能看到青筋。头发很凌乱,黑中带着点栗色,软软的很好摸的样子。眼睛承袭了蔷夫人的,很圆,缺乏凌厉之气。嘴唇倒是与他前世一样薄薄的,只是,太粉嫩。
综上,格莱继嫌弃这副身体前主人的个人品质之后,嫌弃了这副身体本身。
男生女相,半点杀伐决断的气势都没有!
格莱再次深深地忍耐,转而扣了顶草帽在头上,遮住大半部分面容。
格莱维斯前世身为大将军大法师,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政务要执行,逛街的次数屈指可数。他本不必逛街,东西自有管家为他配备。
所以可以算作是时隔多年,格莱再次身处繁华的大街。来来往往皆是人群,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目的而去,也许他们并没有什么目的,只不过是打发打发时间而已。
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很好。
不管是在军部还是政界,都必须时时如绷紧的弦,一刻都不能放松。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会从哪个角落突然蹦出一个敌人给你致命一击。
越是身在高处,享受的自由就越少。现在格莱维斯很珍惜享受轻松自由的时间。
只是,显然有人不希望格莱太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