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是皇上派来的监司御马的玉大人••••••”执事官冲站在一旁,一身绛红色侍卫袍服的英俊青年扬扬手,向霍枭和宋菱歌介绍道。
霍枭和宋菱歌并不惊奇,这是每年的惯例,皇帝骊山围猎的一部分备用的御马会暂时停留在东峪山这个不算太大,平时只是用来供应皇陵采办石料的官吏来往所用的马匹的马场,用霍枭的话说,这入秋的九月,最难熬的日子莫过于皇帝的钦差大人驾到,不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紧巴日子。
“在下玉明,二位有礼••••••”青年朝站在对面的二人拱拱手,抱拳以礼。
“客气!”霍枭没好气地拱拱手,算是答言,这御马监大人每年都来,每年来的人都不一样,可这么年轻的还是第一次,况且眼前的这个人气质高华,仪态雍容,棱角分明的脸膛上,那是一双纯黑而莫测的鹤眼,浅笑间,周身的氛围亦非寻常,霍枭心里在想,这样一个人,他的心绝不像他的脸那样,伪装的那么和谐。
这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区区的御马监,绝对和他不配套。
“玉大人客气了,马场简陋,没什么可招待大人的,大人放心,我们一定谨守本分,照顾好马匹!”宋菱歌在霍枭身后,往前走走,冲御马监拱手施礼道。
霍大胡子就是这样,每每马场来个不大不小的领导,他就要挡在自己前面,好像自己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不能给人看,也不知道安得什么鬼心思,自己又不会抢他的俸禄!
“呵呵,玉大人放心吧,这小菱子养马可是有一手的,别看年纪小,那东峪马场的群驹,可都只听这小子一个呼哨,不然谁也别想牵得走!”执事官看着宋菱歌,冲御马监笑言道。
“是吗,就是不知道记性好不好?!”萧明毓看着眼前正对上自己的眸子,一脸陌生的宋菱歌,袖口里的拳头都握紧了,你小子好样的,你就装吧,我让你忘了我!
“什么?!”执事官不解地看着这位英俊御马监大人,平时来的就算是个皇家的一等侍卫,常在马监供职的人,身上难免有股子长久不去的土腥味和马臊气,可这位大人不仅没有半分土气,而且浑身还散着一股幽幽的沉水香的香气,让人心醉神往。
“哦,我是说,皇上的御马批次等级严格,供应的品种不得有一点差池,如果不小心一点,只怕你我都担待不起!”萧明毓赶忙朝那执事官笑言道,死小子,慢慢再跟你算账,有本事你再从老子眼前消失试试看!
“哦,是!”执事官赶忙恭敬道。
“玉大人有什么吩咐尽可以找在下,菱歌小孩子玩闹,万没有执事大人说的那么神,只是个帮佣罢了,在下是马场的主事,万事由我担待!”霍枭突然觉的这御马监大人的眼光,在闪过菱歌的脸时,竟有点让人不寒而栗,但那只是一丝的眼光扫过,就又恢复了浅笑的淡定神情,他赶忙上前一步,挡在菱歌前面。
又挡我,喂,霍枭,你长这么高,这么大块头,我都看不见领导了,虽然这个领导很年轻,但是绝对够英俊,就像宋菱歌那个二十一世纪记忆里的青年才俊,金领一族,突然让很久没见过世面的小土著好生羡慕。
“霍主事,好说,好说!”萧明毓微微一笑,心中疑惑,什么时候马场竟然有了这西陲之地的胡人,这身材高峻英挺的伟男子,甚至比一向自视甚高的自己还高出了一个头顶,说起话来声音低沉有力,就像那西地草原的胡狼一样,狂傲的蓝眼睛里,流露的是十足的野性。
那小子就是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才会忘了自己吗,的确,马场虽然清苦,但却是个山高皇帝远,绝对的自由自在之地,简直可比占山为王的一方豪强了。
想想马场里,骏马奔腾,尘烟四起的豪壮景象,白日登山,可遥望边塞壮丽的山川河流,傍晚回归,饮马郊河,满足一个男儿心中所有的壮怀与激烈,自己又何尝不想如此呢。
思下心里突然沉沉的,是嫉妒吗,皇城里的日子实在太闷了,不过,现在他显然找到了散心的好办法。
“玉大人,马场也看过了,这里简陋,咱们还是回在下的衙署吧!”执事官见御马监大人突然闷闷的,以为他已然厌倦了这简陋的一切,赶忙察言观色道。
“执事大人客气了,在下想在这马场安顿下来••••••”
一言既出,语惊四座,但萧明毓自然有好理由让自己留在这马场里,说什么自己是头次领皇差,不敢怠慢,辜负了皇上的器重,外带言里言外透露着一定在皇帝面前替执事大人美言几句,哄的这年过半百,胡子一把的执事大人以为升官有望,当下乐颠颠地径自骑了马,下山而去。
夕阳下的马场,再次披上了一片朦胧的霞影,少年站在围栏上,沿着围栏来回走着,招呼群马回巢,秋天是山里的野兽频繁出没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