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个月过去了,花旗的京城林都,大张旗鼓的开了一家ji院——凤楼,说是大张旗鼓,原因是开业那天,出来亮相的一众少男少女,不但具是姿色过人,且有一种难得一见的韵味,尤其是凤楼的当家头牌青枫,那种绝世的风华,让林都的百姓,一瞬间耀花了眼睛。
但引起这么大sao动的主要原因,却是凤楼的主子,一个据说叫做忘尘的少年,无人知他是从哪里来的,但开业那天,隔着楼上重重的纱幔,只是倚在窗上俯瞰了一眼。仅此一眼,林都倾城而动。
那个色艺俱佳,早已盖过了林都所有青楼头牌的青枫,在那少年漫不经心环视下,失掉了所有颜色。
青楼,是想探知情报最快也最方便的地方,温柔乡是英雄冢,在软玉香怀中,达官显贵们什么消息都说的出来,所以,天麒才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搜集美少年美少女,然后把他们调教的如是优秀。
奴隶是大陆最没有地位的一群人,他们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利都没有,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永世不得翻身。
跟我走,你们从此是我忘尘公子的人,我会教你们想要的一切东西,只要你们想,从此以后你们的生死无人再可掌控!这世上想要得到一种东西,必先放弃一些东西,问问你们自己,想不想为自己搏一把?
那些躺在泥泞中,被贵族们凌辱打骂生死任之的少年们,在被一个神仙一样的少年救下之后,恍惚中听到这样的声音,犹如天籁。从此,那个白发红衣的少年,就是他们心中唯一的神。
只是想,有一个人,能拿他们当人来看,而不是蝼蚁。
所以那一瞬间的光华,才让他们一生难忘。
天麒遵守了自己的承诺,亲自调教,将曾经蓬头垢面的他们,调教成让整个林都倾城而动的绝色,同时,根据他们的资质和意愿,分别交了不同的魔法或暗杀技巧。这是一群为自己而战的人,所以一个月的时间,足够让他们脱胎换骨。其中最优秀的两个人,青枫和紫飒,一个是娴熟暗杀的美少年,一个是拥有极高魔法天赋和管理才能的少女。天麒放心的将整个凤楼交由二人打理。
人流如织,天麒却登上高高的楼顶,取出随身携带的,自己唯一擅长的乐器:长笛,呜呜咽咽的吹着。夜凉如水,那漫天的星光映照着地上的人,人生寂寞如是。
“好曲!”身边忽然多了一个邪气的少年,如玉的面庞,飞扬的气势,漫不经心的微笑。最重要的是,他的出现竟然没有惊动自己!花旗竟然有实力如此恐怖的人吗?
“不要惊讶,你不过是太过沉醉了而已。”像是看穿了自己的惊疑,少年无所谓的耸耸肩。
莫名其妙的人!天麒一瞬间冷下脸,转身准备离去,却被拉进了一个陌生的怀抱。“不要着急走嘛~你就是今日名动京城的忘尘公子吧?啧啧,果然是长的绝世无双!哎呀,你可真香……这红衣服可真配你……你是我见过的穿红色最好看的人……”
像一个无耻的登徒子,少年搂着天麒絮絮叨叨的说话,从来无人对自己如此放肆的天麒,气的脸红红的竟一时忘记了挣开。
“真可爱……”趁机香了一下,少年迅速消失,“记住了,我的名字是花宇剑!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飞扬的笑声,久久不散。
被气的变了脸色的天麒,暗暗发誓道,花宇剑是吧?若还有机会再见到你,定叫你为今日的无礼付出代价!
经过一个月的行走与寻找,南宫离终于秘密的潜入花旗,没有黑暗魔力的他,无法直接穿越黑暗森林,所以只有绕道西临,躲过边境的盘查,悄悄来到花旗。这是个让西临深深忌惮的国家,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南宫离不想自找麻烦。
刚进林都,就听到街头巷尾都在盛传一个叫做忘尘的少年。神秘的身世,惊人的容貌,还有一些人信誓旦旦的地狱莲花,“我亲眼看到的!就是那个忘尘公子,手上突然开了一朵黑色的花,连一秒钟都没用,陈老爷就灰飞烟灭了!天啊,白发飘飘倾国倾城……就算是死在他手上,也不白活这一回了……”听的人心痒难熬嫉妒不已,说的人心花怒放指天发誓。
白发……绝色……地狱莲花……
麒儿,就是你了吧?现在的你叫忘尘吗?你是打算把我和我们的过往一次忘个干干净净吗!尽管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怪他,但还是忍不住一阵怒火中烧。
宇文天麒,这世上你可以忘掉任何人,但绝不可以忘掉我!
青楼?竟然是青楼!宇文天麒,你到底想要做什么!恨我恨到这种程度吗?带着冲天的怒火和隐隐的恐惧,南宫离迅速向凤楼的方向走去。
“哎呀,爷~想要姑娘还是小倌啊?”看着衣冠楚楚容貌不凡的南宫离踏进凤楼,紫飒很娴熟的过去招呼。此人看起来来者不善啊……
“我找忘尘!”
在心里撇了撇嘴,又是一个慕公子的名而来的无聊人,公子也是你能见的吗?虽然看起来真不错……
“这位公子,我家主子从不见客,还请公子见谅!不如公子就随便挑一个吧……就算是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