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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斋的店面极小,一共就那么几张台子。落座时两个人只能紧紧挨着,几乎没有一丝空隙。夏至只要一抬手,就能碰到林渊的胳膊。
“你的脸有点红,是排队时晒到了?”林队长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同时拂过的还有温热的鼻息,夏至觉得自己的脸可能更红了几分。
为了不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一个人型糖葫芦,她只好顾左右而言他:“大概出门忘记搽防晒了,你以前来过这里吗?我看你对这里的招牌点心还挺熟悉的。”
“跟你一样,小时候来过。那时候我父母太忙了,是叔叔婶婶带我来的,二两小笼加一碗小馄饨。”
记忆留给我们的,可能是最好的,也可能是最坏的,而人们没有选择,只能接受。在这一刻,夏至读懂了林渊的表情,那是一种平静的怀念。“尝尝看,还是以前的味道吗?”
小笼包的皮很薄,提起来时对着光甚至能看到其中流动的汤汁,夏至轻轻咬了一口。万寿斋的小笼比起一般的店家,会偏甜一点,有些人吃不惯,而她却认为正是这一点甜吊出了鲜味。
夏至忽然间想起了很多事情,其实记忆中小笼包的滋味,早已经被时间冲刷殆尽了。留下的是儿时偶尔尝鲜的喜悦,店铺内人们摩肩接踵的热闹,和师父看着自己大口吞咽时慈祥的目光。
“嗯,就是以前的味道。”虽然过去了那么多年,虽然这间店铺也已经不复从前的模样。但总有一种味觉的记忆是隽永的,透过它,夏至似乎能与曾经的自己再一次相逢。
“让让,上馄饨啦,还欠你们一碗哦!”服务员阿姨手脚很是麻利,端着整整一托盘的碗,还能行走自如。
刚出锅的小馄饨像一朵朵花骨朵在碗中载沉载浮,配上嫩黄的蛋皮丝,碧绿的葱花,简直像是一幅浓墨重彩的画卷。最难能可贵是那一勺猪油,瞬间赋予了这幅画以灵魂,引人犯罪的香气。林渊把那碗小馄饨向她推了推:“喝点汤吧,我看你半天没喝水了。”
“没关系,等一会就有了。”这种小店夏至是很熟悉的,馄饨都是一锅一锅下,顶多也就等五分钟而已。
林渊却很坚持:“你先吃……”
对面的食客都在笑着,窃窃私语:“这年头,难得看到谈恋爱的小年轻还这么客气的,一碗馄饨还要让来让去。”
作为夏天的尾巴,今天的天气算是很舒适的。有风徐来,路边的花坛内,火红的石榴花已经掉落很久,结出了饱满的果实。盛景搬了张摇椅坐在店门口,一边喝茶磕瓜子,一边想着心事。
作为自认的一家之主,盛景觉得最近的情况有些不对劲。他亲爱的表弟不对劲,他亲爱的员工小夏也很不对劲。
撇开之前的种种异常情况不谈,单说今天,小夏这个万年不迟到的模范员工居然迟到了,还是跟自家那个工作狂一起迟到的。
迟到就算了,小夏看着林渊的眼神还躲躲闪闪的。偏偏林渊说今天下班来接她,她又应了。两人站在车边那个气氛,简直就是充满了粉红泡泡啊!要是这样还没猫腻,他这个盛字干脆倒过来写算了。
真是没想到,自家那个木头居然还真能追到小夏这样的女孩子。这不是开了窍,简直就是有武林高手给传了一甲子功力,打通了任督二脉嘛。
盛景欣慰之余,就特别想找小夏姐聊一聊,她到底是看上林渊哪点了?自己人知道自家事,这个表弟除了一张脸能看,其他就算十项全能吧,那也指望不上他呀!
“盛哥,吃午饭了,今天叫了你喜欢的藤椒鱼!”每到饭点,小赵简直比店里那个布谷鸟座钟还准时。
“来了……”盛景打定主意,林渊他惹不起,但是他可以从小夏妹子这里下手。
午饭的菜色果然不错,据说是新开的饭店买三十减二十,所以小赵一口气点了五个菜,什么啤酒鸭,手撕包菜,海鲜粉丝煲……反正便宜,不点就是吃亏了啊,外加一个豆沙小圆子当甜品。
小赵点菜一时爽,等外卖摆了一桌子才想起来小夏姐最讨厌浪费。所以在开饭前,她就先亡羊补牢了一把,表示最近家里父母出面旅游了,没人做饭,恳请老板同意她把没吃完的打包。
盛景从来不关心这么细致的问题,作为一个慷慨的老板,他还很体贴地问了声:“要不然你再叫一份吧,省得咱们吃得七零八落,你不好打包。”
“没事没事,这样就可以了!”小赵一边回答,一边心虚地瞟着小夏姐。然而,夏至对此毫无反应,只是机械地拆着外卖盒。要不是小赵喊得快,她差点连那份豆沙小圆子和着袋子一块丢垃圾桶。
“不好意思啊,没看清楚。”夏至这一闪神不要紧,简直丢人快要丢去西伯利亚了。这下不光是盛景,连小赵都发现了她的不对劲。
作者有话要说: 请大家原谅,这章的名字更恶俗了……
不过林队长和小夏姐吃的这是普通的小笼包吗?这是情怀,是回忆,是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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