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冉知道,她是认出她的。不管她变化多大,不管她穿的有多名贵,她在她眼中,仿佛还是那个总是饿着肚子的来找她的女孩。
手很凉,粗瓷碗上的温度有些迷人。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汤,口中的温度以及舌尖上熟悉美味的汤汁,似乎烫的她眼泪都出来了。
☆、清冉
忘了说,囡囡只是小名,囡囡姓沈,名为沈清冉。
沈家是外来户,听说定居了已经几代人,最开始也算是名门望族,只是到沈清冉这一代时,早就败落了,甚至只剩孤儿寡母两个人。
沈清冉的母亲是一位很美丽温柔的女子,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不过身体很不好。
沈清冉不喜欢说话,很有主见,很喜欢看书,她家里有一间屋子专门储存了很多不同类别的书。她喜欢练字,毛笔字,执笔的风姿仪态,颇有几分大家的气势,字写的十分好看,颇具风骨。
她看着她,时常觉得沈清冉就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凡人,却不得不因为生活的窘迫而去与柴米油盐打交道。
当年长眼睛的都看得到,沈清冉不过刚十五岁,但以后绝对不会是一个平凡人。如果没什么意外,山沟子里飞出金凤凰是没跑了。
当年被SPSE公司理事傅行看中人一直都是沈清冉,最后被带走的却是她。
她一直都记得离开的那天,天还没破晓,一辆车停在她面前,沈清冉把收拾好的一个包裹塞到她手中,只说了一句“珍重”。她记得沈清冉最后的眼神,乌黑深沉,嘴唇抿的很紧。她透过后车镜,看到沈清冉在原地站了很久。
“你去做沈清冉吧。”像是雪融化了一样的感觉,她对她说。
她从来没想过的,沈清冉已经给她安排好了。沈清冉推辞了和傅行、邱然一起离开,所以,才能掩人耳目的再被接走的时候,正大光明的把她推上车。就算被发现了,也已经是离开很久的事了。最坏的结果,不过重新流落街头,总好过待在这里,一眼望得见结果。
既当女儿又当媳妇儿养了三年,蔡氏知道他儿子做的那些龌蹉事时眼神都没变过。何况,她自己就是一个没有脸没皮的人。她儿子难道不是被她带坏的?三年来,她撞破了多少次,偷汉子还不止一个两个,几乎全村人都知道。
再说邱然,他和沈清冉是隔了一代又拐弯抹角的不知道拐到哪里的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邱然身体不好,在沈家住了一段时间。他在沈清冉家时,两个人没少吵架,沈清冉也不管,两个人爱怎么吵怎么吵,只要别妨碍到她就行。
她和邱然互相看不惯的原因,都是因为对方对着沈清冉太狗腿了!!!
在成为“沈清冉”以后,直接被送到SPSE公司,很顺利的留下来。她没见到邱然,也没见到傅行。后来听说,原本打算把邱然送国外的,邱然闹脾气不去。傅行亲自把人送过去,安排好了才回来。再后来,傅行见到她时,已经成了定局,也没说什么。
她觉得傅行这么快就接受,大部分原因是他也觉得沈清冉不适合娱乐圈。不是她不适合,而是娱乐圈不适合她,多少有些屈才。当初邱然头脑发热提出带走沈清冉,私心想让佳人离他近一些。不说沈清冉,就是沈清冉母亲那一关也不好过,除非沈清冉真的很喜欢。
大概傅行想了想也明白,沈清冉没有拒绝的原因,还是为了这个小玩伴。
明星不明星,其实她也不在乎,对她来说,还不如一顿饭实在。留在SPSE公司,仅仅只是因为可以提供免费的食物和住所。
还记得刚住进SPSE公司练习生宿舍,就被一群人围观的场景。她刚刚到来,也来没有通过选拔。她清晰的记得别人看着她眼里的蔑视和轻贱。
这些她都无所谓,只是她不能容忍别人拿这个名字开玩笑!可以说,她这么多年努力去做好“沈清冉”,就是不想被别人看轻了的仅仅是这个名字。
“沈清冉”努力认真,不苟言笑,正直礼貌……所有人看着她的眼神,慢慢发生转变,赞美、欣赏、钦羡等等,她觉得就该如此,沈清冉就该被这样的目光注视。
至于她,其实她的名字叫做李珉月,熟悉吗?那个死在四年前的助理也同样叫做“李珉月”。
三年前,她回来时,她对沈清冉说:“和我一起走吧?”
沈清冉抬起头,放下筷子,捧着侧脸,认真的思考。天鹅颈,细瓷肌肤,浓密的睫羽下漂亮的眼睛里像是隐藏着一条灵动的溪流。
“为什么觉得我会愿意离开呢?”
她手足无措的垂下头不知道该怎么劝说,说那里很大,很美很繁华,很多漂亮的人,很多漂亮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还没说出口,自己都觉得可笑,说出来俗气浅薄的理由怕玷污了这人。
沈清冉像活在诗书中清丽温婉的安居一隅的熟独三千圣贤书,身上带着一股书生气质的扫眉才女。
直到沈清冉收拾了碗筷离开,李珉月都没能找到请她和她一起走的理由。
可是沈清冉忽然又漫不经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