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你先射一个给我看看。”正说话间,一只野兔从林间跑出来,野兔动作极是敏捷,一晃眼便不见了,孟瑾瑜轻轻夹了夹马肚子,不敢发出太大的动静,悄悄往野兔跑的方向过去。
原来那野兔也是出来找食吃的,孟瑾瑜屏住呼吸,拉起了弓,等了片刻之后,利落地放出一箭,正射中了那只野兔的脚踝。明玉下马过去看,那支箭刚射中野兔的脚踝,受了些轻伤。明玉抱起了兔子,有些不敢相信,这么远的距离,想要射中狡猾的野兔已经很不容易了,更别说只是伤它的脚踝,明玉自问这辈子都是达不到孟瑾瑜的境界了的。明玉禁不住叹道:“瑾瑜师傅,你真是太厉害了!”
这只野兔一双眼珠灵动可爱,灰白相间的毛摸起来柔柔软软,甚是舒服,明玉一下子就喜欢这只小野兔了,便对孟瑾瑜道:“瑾瑜师傅,它好可爱呀,我将它带回去吧。”
反正岚苑空的很,明玉想要养一只兔子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孟瑾瑜自然是答应的,嘴上却说:“扳扳手指,你养的小东西也算是不少了。那只会送信的鸽子雪儿,还有这只小野兔,对了,还得算上雷电。要是你将它们三个放在一起,你猜它们会不会打起来?”
明玉还当真认真地歪头想了想,道:“雪儿应该是不会的,要是雷电和它么……我猜雷电一定是敌不过这只狡猾的小东西的,它腿脚虽快,可哪有这只兔子灵活呀?!”
“那这只兔子,你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呢?”
明玉想了想,拍手道:“它是你射的,我就叫它小瑜好不好?”说着自己咯咯笑了起来。
孟瑾瑜知道明玉是在占他便宜,不过只要她高兴不就行了么。
“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
两人在树林里逛了一阵,也没再见到什么其他的猎物,倒是逛到了树林的另一头来。
那边是个村庄,天色渐暗,两人肚子也有些饿了。孟瑾瑜便说到那村庄去瞧瞧,找个地方先用些晚饭再一同回去。
两人走到村庄的一家农户前,那里看起来很是热闹,院子里聚了一些人,有的在吹吹打打,有的说说笑笑,还有些围坐在一起似乎是在等着酒席。
明玉走到门前瞧了瞧,过来对孟瑾瑜说:“这户农家好像在办喜事,咱们既路过这里,不如也进去道个喜吧。”
他们俩本是出来游玩的,身上也没带什么银子,别人家有喜事总不能空手进去吧。孟瑾瑜看了看,似乎只有身上带着的一块玉佩比较值钱,既然明玉想要去凑热闹,他也乐得相陪。
原来这家是办喜宴,成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男的看起来像是读书人的样子,温文识理;女的小家碧玉,容貌客人,两人站在一起瞧着甚是登对。
明玉和孟瑾瑜走进去,那男的过来迎客,见两人面生,便问:“两位是……?”
“我们正巧路过这里,看这儿这么热闹,所以过来瞧瞧。原来今天是两位的大喜日子,恭喜恭喜。”明玉拱手道喜。那男子将明玉和孟瑾瑜迎进来道:“原来是有缘相遇,二位便进来喝杯薄酒吧。”
孟瑾瑜拿出身上的玉佩给了那男子:“叨饶了。二位新婚大喜,我们也没有准备什么,小小心意,还请主人家收下。”
那男子却是不肯收:“路过便是客,有缘才相聚。不过一杯薄酒,公子不必客气。”说着将孟瑾瑜和明玉迎到座上。”
明玉瞧瞧周围来喝喜酒的,大概都是这里的村民,人数虽不算多,但看起来似乎彼此都挺熟唸的。
农家婚礼,没有京城里那些名门贵族们那么多的礼数和讲究。新娘子不过着了一身红色嫁衣,便也和新郎官一同在外面迎来送往的。
明玉瞧见那新郎官总是站在新娘身旁,不时低声询问,大概是怕她累着了,有时还会给她端茶递水。
明玉看着他们相敬如宾的样子,心生羡慕,只觉得不管是王侯贵族还是山野农户,只要两人心有情意,那便是最好的幸福,她歪着头,小声对孟瑾瑜说:“瑾瑜师傅,你说他们俩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还是情投意合才在一起的?”
孟瑾瑜可答不上来,不过只要在一起幸福,就算真是父母之命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这样的小农庄中,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种几亩地,养几只鸡,日子也能过得安宁闲适。
没一会儿,婚宴便开始了。虽然是乡野小户,不过礼数倒还算周全,一对新人正打算拜天地之时,突然外面闯进一人来。
“裴郎,不要拜堂。”进来的是一个女子,看起来衣饰华贵,该是个富家姑娘。她头发散乱,双目红肿,脸上犹有泪痕。
裴郎叫的便是那正要拜堂的新郎官。
那新郎官见了这女子进来,先是怔了怔,随后叹了口气,道:“小宛,你何苦如此?”
那个叫小宛的姑娘走过去,也不看新娘子,只望着新郎官:“裴郎,我只问你,从前你说要与我相守一生,这誓言可还作数?”
新郎官看着眼前女子倔强的神情,脸上的神情也不由纠结起来,可他看着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