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忙弯腰去捡,没想到铅笔骨碌碌滚到他面前。总算她在他脚边追上铅笔,抬头朝他尴尬地一笑:“对不起……”
这画面,怎么有点象某电影里西雅图霸道总裁初遇女友的场景。
不知为什么,他一晃神,忽然就改变了主意,说:“这周五下午四点,我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会让助理把你的采访放在我日程上。”
女记者叫Jasmine He,助理大妈赞叹:“真是个漂亮的名字!和何小姐的人一样漂亮。”看来全世界的大妈都一样,一过四十岁就爱把脑细胞浪费在没用的地方。
采访谈的倒是一个有趣的话题:为什么华人工程师的技术实力那么强,却很少能做到中层管理以上的职位?若说是歧视外国人,又不尽然,因为IT业界一半以上的管理职位都被印度人把持,他们同样是外国人。
他的经验并不具有代表性,因为英文是他的母语,他没有语言及文化上的障碍,若不是在H城的那几年,他甚至看不懂简体字。但他知道大部分华人工程师和印度同事比较的差距:不擅交际,思维僵硬,没有大局观,只管自扫门前雪,对工作少一点理想化的热忱。
报道写得有声有色,也中肯诚实。何小姐特意给他发了个初稿审阅,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再一次见到何小姐是在西雅图市的半程马拉松上。这是他每年都会参加的赛事,今年很意外,在人群里见到了熟面孔。
确切说是何小姐在终点线先认出他来。他冲过终点线时,她挂着记者证,正拎着大话筒,跑过来采访参赛者。
她关掉了话筒,他们在终点线前闲聊了几句。
她问:“陈先生的成绩很不错,平时有专门训练?”
他答:“哪有时间,只是每天清晨坚持在小区里跑几圈。”说罢也礼节性地夸她两句:“上次的报道写得不错。”
她得意地笑:“不后悔接受采访吧?那时候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同意采访的,因为我死缠烂打的功夫一流。”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泡泡”的营养ye。
☆、世间最美好的你(2)
没过几天, 他竟然在晨跑的路上遇见了何小姐。
清晨六点, 他从山后的小径跑到大路上,一眼看到有人等在拐角的大枫树下, 穿一身运动短打,梳着利落的马尾辫,戴一顶西雅图水手队的棒球帽。他脚下一顿, 何小姐即刻看见他, 朝他热情地招手。四目相对,他再不好装作没看见,只好慢跑过去打招呼。
他礼貌地问好:“早上好。何小姐也住这个小区?”
她没有直接回答, 而是说:“叫我Jasmine,我能不能也叫你Shane?”
这下轮到他不知该怎么答,他最不擅长应付这种场面。幸好何小姐并没有等他的回答,已经找到继续下去的话题:“明年我也想参加西雅图的半马。你早上几点开始晨跑?明天能不能带上我?”
他下意识地找着借口:“明天要去旧金山出差, 估计跑不成了。”
她遗憾地“哦”了一声,抬头追问:“什么时候回来?”
他愣了愣,出差不过数日, 即使再久,也不可能永远不回来。他最不擅长处理这种场面, 迟疑片刻,决定还是直截了当地实话实说:“对不起, 如果我的言行有什么令你误会的地方,我道歉。我觉得一起晨跑不大妥当,不是你的问题, 只是我觉得我们还是保持职业关系比较好。”
即使记者都要练就勇敢大胆,刀枪不入的本事,毕竟只是个年轻女孩子。她的脸瞬间红到脖子,气氛冷到要掉冰渣。他从不知怎么安慰人,也不知道这时候是不是该安慰人,只好轻声说句再见,打算转头就逃。
没走出几步,何小姐在背后叫住他。他回头,看见她一脸倔强的神情:“那为什么,你原来并不打算接受采访的,后来又同意了?”
他无奈地笑:“不是因为你死缠烂打的功夫一流?”
她咬着下唇:“当然不是。我又不是傻子,你那时候看我的眼神,我不会看错。”
那时候的眼神,呵呵。那时候她手忙脚乱地追一支铅笔,一直追到他脚下,抬头朝他尴尬地笑了笑。他就在那一刻冲动地答应了她的要求。
面对她勇敢的直视,他不得不说真话:“你那时候的样子,和我的前女友有一点点象。”
“哪里?”她执意地问,泪光浮上双眼。
“笑起来有酒窝。”
“还有呢?”
“没有了。”他觉得连对自己都不曾这样坦白过。就这样,就那么一丁点的影子,让他的心漏跳了一拍。如果当时她所求并非采访而是其他,不知他是否也会头脑一热,一概应下。
她顿了顿,才说:“她是个幸运的姑娘,你一定很爱她,是不是?”
中文真是种奇妙的语言,最擅长含糊其辞。这样一个问题,可以指过去,可以指现在,也可以指将来。他不知该怎样作答,只好陈述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