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沈故弯了弯身子,搭上她伸出的手,在付大小姐错愕的眼神中,揽着她的细腰往舞池中间走去。
她伏在他的肩上,紧贴着身子,随着轻柔的音乐缓缓舞动,就像两个熟识很久的亲密友人。
“现在你不怕把胸前的铃兰花弄掉了?”
“人比花娇”
沈故低沉的声音像鸦片一样令人神往。
“讨厌。”女子娇嗔的拍打了一下他的背,用更加娇媚的语气说,“你是不是注意我很久了?”
“难道,”沈故吐出温热的气息,反问道,“不是你对我虎视眈眈?”
女子惊喜的抬起脸双手捧住他的脸颊,踮起脚在他嘴巴上轻轻啄了一口,大红色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尽管你这么不给女生面子,但我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你。”
“谢谢,我的荣幸。”沈故抬起她的手,在手背上回礼。
“你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何必知道,你也同样不知道我是谁。”沈故把她搂得更紧,她巧克力色的波浪长发垂到他的手背上。
不远处的付大小姐细细观察着这一切,心中妒火中烧,可怜的是她还要端起酒杯做出优雅大方状。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连舞三曲。
“我是不是该带你离开这儿了?”她露出狡黠的眸子,瞥了瞥不远处的付大小姐。
沈故点了点她的鼻尖,“真是个聪明的姑娘。”
他们二人在热络的舞池中携手消失,昏暗的舞池灯光打起了掩护,他们离开的悄无声息。
出了宴会厅,二人发现有娱媒记者尾随,那女子不由分说拿起宽大的披肩捂住大半张脸,她脱掉高跟鞋,拎着鞋子光脚任由沈故宽大的手掌牵着她在大街上一路狂奔。
夜晚的风刮在脸上一点都不刺人,她觉得浪漫极了,呼吸和心跳都随着握住她手心的那人步子的起伏。
她本来就是一个爱冒险享受刺激热情的女人。
他们跑过两个街道,路边的灯光渐渐消失,前面是一个夜晚人迹罕至的居民区,后面的娱媒狗仔早就不知被甩到何处。
他松开了手,她在身后兴奋的尖叫。
“太刺激了!”她一边喊,一边甩开手里镶满水晶的黑色高跟鞋,似乎察觉不到脚下细嫩的皮肤隔着丝袜有些轻微擦伤。
他转过头与她相视一笑,两人瘫坐在路边的长椅上。
“你等我一下。”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起身向不远处的街角走去。
十分钟过后,他手里多了两个白色塑料袋。一个装着红色小盒子一元硬币大小的药膏,一个袋子装着一双蓝色的拖鞋。
她惊喜的问:“这些哪里来的?”
他举着袋子晃了晃,眼睛里像是落入了星星,“那边有个社区门诊,我拿了一小瓶膏药,顺便把他们给病人穿的拖鞋买过来了。”
他俯下身子蹲在她的脚旁,用力把脚上的长丝袜从脚踝撕出一道口子往下剥落。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丝巾帕子简单擦拭了一下,仔细检查了一下脚上的擦伤,还好道路十分干净又平坦,她又穿着丝袜,索性擦伤不是很严重。
他拿出药膏,轻轻抹在她擦破皮的脚趾上,然后突然坐在椅子上把自己的黑袜子脱了下来给她穿上。
他开玩笑,“不要嫌弃,没脚气,新袜子我刚穿了半天不到。”
说完又把那双蓝色的拖鞋套在她脚上,“虽然是给病人穿的,但是是一次性的,也消过毒,大可放心。”
她的心彻底被击中了,她没想过她的身边还会出现这样的男子。
优雅,绅士,但是无一丝骄矜的气息;明朗,阳光,却又细心又沉稳。
他穿着礼服拉着她在大马路上奔跑,从来没有顾忌周围人的眼光。
他完美的五官和健美的体型以及良好的素养并没有使他不可一世。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灿若星辰,既温暖又性感。
她感动的从侧面抱住他,搂住他的脖子。蹲在地上的他被扯得坐在了地上。
她把头埋进他的颈项,刚才在室内各种香水和酒水的香味混合在空气里,掩盖了他身上的味道。刚刚小跑过后,他微微出汗,半扎的小尾巴掉出几束搭在耳边,她闻到了他身上那种特殊的香味。
“你身上有种香味。”她在他耳边说道。
他十分绅士的拿开她挂在脖子上的手,起身把她抱在凳子上坐好,脱下西服搭在她开衩礼服露出的白皙长腿上,然后紧了紧她肩膀上的披肩使之遮住白皙的脖子。
“谢谢你今晚祝我‘脱险’,已经很晚了,我拦车送你回家。”
他越是这样“绅士”,越是这样“守礼”,她就越是想得到他。
“你真不知道我是谁吗?”她似有玩味的望着他笑,早有料到他不会回答,“我第一眼就喜欢你。不是在酒会,我在酒会之前就见过你。”
她起身把身上的西服放在长椅上,走进,附在他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