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大概会觉得那些东西没什么可以让人喜欢,但在我们青春的时候,可是大受欢迎。”
“那清涵姐你那时候也算陆姐姐的脑残粉嘛。”我把手握成拳头放在嘴前,装作是拿话筒的样子。
“请问陈清涵小姐,和偶像恋爱是什么样的感觉?”
“唔。。。”她轻轻的歪头道:“终于可以近距离的做她一辈子的脑残粉了。”
她的回答,使我两相视一笑。
“我还没有看过陆姐姐的写的东西呢。”
“那现在去看吧。虽然以安现在还没有什么名气,但我相信总有一天,喜欢她的人会越来越多。以安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的,我要做她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粉丝。”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陆姐姐想成为一个作家呢。她很少和我说。”
“因为她是一个害羞的孩子呀。”
“喜欢她的人多了你不会吃醋吗?”
“当然不会呀,因为没有一个人像我一样从2002年开始一直深爱到最后。”
我打趣她道:“清涵姐是骨灰级的脑残粉呀。”
我与她正说着话,陆以安却一下蹦到我们面前,吓我一跳。“你们在说什么呢?”
我说:“我们在说女生的事。”
她嘟嚷道:“说得好像我不是女生似的。”脸鼓起来甚是可爱。陈清涵伸出双手掐着她的脸,低头问她:“以安,你其实是个男孩子是吗?所以才不喜欢穿裙子。”
陆以安脸倏然一红,有些恼羞成怒,却没有拨开陈清涵的手。只是有些言语不明的用方言对我说:“江茗。前面有一家重庆火锅,我们去吃那个吧,可能比较对你们的口味。”
我点头。陈清涵放开她的脸。一本正经道:“我刚刚在和江茗妹妹说相思未亡的事。”
这是我不知道的事,陆以安嘟着嘴气鼓鼓的撇下我们朝我父母走去。我一脸疑问的看着陈清涵,她笑着说:“以安那时候的笔名,她总觉得有些非主流,不愿意提起。可是我就像喜欢那时候的她,从那个她现在再不喜欢的相思未亡开始。”
“陆姐姐在你面前真像个小孩子。”
“是的,我喜欢她孩子气的样子,喜欢她永远不要长大,永远不要明白这世界必须要让每个人残忍的长大,我喜欢她的初心,哪怕再过很多年,也不要忘。”
我到北京之前,陆以安便加班完成了工作。那几天,她尽职尽责做一个导游,带我的父母来一次北京旅游。她带我去学校报道,帮我打理好一切,再替我的父母办理好回城的所有事项,对外称永远是“江茗的姐姐”。以至于最初,我大学的室友都以为陆以安是我的姐姐。
我的学校,在距离北师大一个小时公交的地方。和陆以安的公司、她的住处在一个三角形上,各自四十分钟地铁。
2009年冬天的时候,十八岁的我,终于将自己放任在有她的城市。我对陆以安,日久弥深的爱情,都是我自由放任的结果,我放任自己喜欢上她,放任自己在与她相处的朝夕之间,对她心动。以至于后来才明白,我喜欢她,我爱上她重来不是一日两日的事,而是年复一年。我任由自己,在大事小事中,深深的爱上她。&&&&&&&&&&&&&&&&&&&&&&&&
作者有话要说: 他们说这像琐碎的纪实文,那就当纪实来看吧
☆、二十二
我们常问自己,倘若一切可以从来,那一天你可否选择不遇到她。我也常问自己,在我难过的时候我问自己,是否其实没有遇到陆以安,我的一切会好很多?但答案不是的,除了爱我,陆以安教会了我许多的事。
我初到北方的日子,在她的照顾下,一切安好。除了军训那二十天,往后的每个周末,我都加入到她和陈清涵的小世界里,加餐或者是丰富一下家的感觉。她对我,真真像一个姐姐一样,陈清涵待我也好极,我叫她一声清涵姐,她也就和陆以安一起做了我的姐姐。我大学的朋友,偶尔见着她们,也觉得我人在异乡有这样一个姐姐,幸运至极。所以,陆以安,喜欢她,更是变成了于我而言,都是了不得的秘密。
就像我老家我房间里,亲自收起来,封在箱子底的照片。
我经常给陆江打电话,每个周末在陆以安的小居室里,坐在她们的沙发上,等陈清涵姐做。在上海的陆江,言语里甚是愉悦,她喜欢那个地方,喜欢黄浦江的夜景,喜欢老上海的街,她喜欢在长长的外滩散步,然后与我通话,只字不提关于汪筱雨的一切,我以为她忘记了。我们有很多话说,我也迫不及待和她说我在这个新城市,新学校的一切。
她说,欢迎我国庆去找她。
于是乎,我和陈清涵,陆以安便在那年国庆去了上海,坐的飞机而非高铁。陆以安与陈清涵要去乌镇,只是顺便送我去上海,以及见见陆江。她始终以为,我喜欢的是陆江。是我让她以为,从始至终,我爱得越发之深的那个女孩,确是姓陆名江。
我们去到上海的时候是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