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骆萩胳膊才好,就投入到了水深火热的拍摄当中,连叶夕这个投资商的妹妹都觉得,果然是优秀的敬业的演员。
将心疼都抛到脑后去吧,漂亮的画面才能卖得上座。
傍晚,她让保姆炖了汤,提着保温壶去了片场。
骆萩正在拍一场撞车的戏。
她被威亚吊在半空中,后面是一大块绿幕,她就被拉着做出被车撞的动作,还要在半空翻腾一番,整个一空中飞人。
终于,拍摄结束一个段落,骆萩下来,看见了叶夕,便朝着她走了过来。
走过来的时候,骆萩下意识地捂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叶夕蹙了眉头。
骆萩笑了笑,眼睛看向叶夕旁边的保温壶,“呀,给我带什么好吃的来了?”
叶夕抱着胳膊没好脸色地说道,“哟,您这女金刚终于肯从自己的大荧幕前走下来了,还知道喊饿啊。”
骆萩用受伤的胳膊使劲,吃痛,改换了另一只手拧开盖子,一股香味飘了出来,她忙不迭地要喝,受伤的手却因为使不上劲儿导致保温壶倾斜。
叶夕虽然嘴上损着,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上前托住了那保温壶。
“怎么的,女金刚成为独臂大侠了?”
骆萩扯出一抹笑来,“所以叶总是要当小龙女吗?嗯,姑姑?”
叶夕翻了个白眼,“别跟我拉扯辈份,姐姐还没这么老。”
骆萩端着保温壶就开始喝汤,入口的温度正好,疲惫了几个小时的她喝到热汤的感觉是很爽的,心情很爽,感觉受伤的胳膊都不怎么疼了。
叶夕瘪了瘪嘴,从兜里拿出纸巾来,给骆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骆萩颇有些得寸进尺,还将另外一边的脑袋别过来,笑嘻嘻地说道,“还有这边还有这边呢。”
叶夕嫌弃地用了点力气擦了擦,“好了,擦干净了。”
骆萩干脆坐下来,抱着保温壶继续喝。
叶夕其实还蛮心疼她受伤的胳膊的,但看骆萩这个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嘴上说出来的就是,“瞅瞅,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哪个女明星像你一样。”
骆萩刚咽下一口汤,抬头就回道,“哪个女明星像我一般的,文能演穷摇,武能花木兰的,你看看,整个演艺圈都找不出来第二个吧。”
“呲~”叶夕一副嫌弃的模样,“找不出第二个?你也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
两人在这边打情骂俏,却没发现,片场某个地方正有一双眼睛,不住地盯着他们,偶尔在隐蔽的时候,将两人的画面拍了下来。
“喂,叶夕!”骆萩似乎是喝完了,将保温壶一放,语气开始严肃认真起来。
两人熟悉也挺久了,现在也算是没有公开说明的恋人关系,叶夕倒是知道,骆萩一旦露出认真严肃表情的时候,就是她真的要说什么认真严肃的事情的时候了。
“嗯?”
“我陪你去一趟xxx陵园吧。”
“去那儿干嘛?”叶夕别过头去,似乎并不想提这件事情。
其实从她的心底来讲,白净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复杂的人。
可能混杂了包括亲情、友情、爱情里面,她对白净的感情,像是一种复合体。
她承认,她对白净有着非常强烈的占有欲,这种占有欲强烈到她可以用自己的身体与感情去交换的程度。
一切的一切,都源自于那一年,所有人都排斥她叶夕,只有白净犹如天使一般地出现拯救了她。
叶夕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不受女生们待见,估计是因为她长了一副妖艳的模样吧,不过叶夕有的时候看镜子,也没发现自己哪儿妖艳了。
小朋友有的时候是很残忍的一群生物,从众,以排斥他人取乐。
而叶夕好死不死,就是那个被排斥的对象,同时,还是男生们展现自我雄风的战利品。
只有白净,整个人干净而纯粹,既不会因为她的形象而排斥她,也不会因为害怕而在她遇到危难的时候逃避。
这样的一个人在身边,叶夕觉得很安全。
渐渐的,叶夕也从父母那里,从自己细心的观察里面发现了白净家庭的特别之处。白净的父亲有强烈的暴力倾向,那个老头子,从小就在街头混迹长大的,据说小的时候,差点儿将父母都给气死。
叶夕自己整理了一番那个老头子的发家史,简直就是一部血腥的上位史啊。
白丰盛年轻的时候,正赶上国家改革开放,他早早的就跟着别人混迹在了东南沿海的城市,跟着“大哥”们偷鸡摸狗,投机倒把,本质上来说,就是一黑涩会的小弟。
那个时候,得了钱,自然是四处玩乐,夜总会什么的,都是他常去的地方。
后来据说因为在夜总会帮了老板一什么忙,估计是有人闹场子,血气方刚的他就上去动手了之类的,就被夜总会的老板看上了,招揽他帮忙打理夜总会。
那个年代的夜总会,基本也跟黑涩会没什么区别,做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