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出息!
可是因为这个人是林泉,吴越最终还是咬着后槽牙,把这些怒吼都咯吱咯吱咬碎在了嘴里,一口气儿生咽了下去……
曾东升在自己的客厅给吴越泡了茶,递了烟,听吴越咬着烟翁声嗡气地把门口遇到林泉的事儿给说了。
曾东升叹了口气:“二爷,你也别怪他了,他心里头不好受。”
“他不好受他和那帮孙子混一起!!你看他那滋润的死德性!换别人我他妈把他肋骨都踢折了——!”
“二爷,你闷声不响走了之后的那两天,林子去酒吧喝酒都喝吐了,说你不再把他当哥们了,你离咱越来越远了……”
他这一说,吴越又想起了那天在Cao场上林泉的怒吼,质问他有没有心,想起了林泉大步走开时那声飘落在风里的哽咽。
吴越也不好受,吴越说:“他要觉得不乐意,他之前就该和我说,干什么藏着捻着,和个婆娘似的有话不直接讲,他不说我能知道他别扭了这么久吗?”
“……林子那林黛玉的心眼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曾东升说,“这小子其他地方都挺爷们的,就是老爱多想,想着又不说,全部捂心里头……”
吴越越想越烦躁,干脆不想了,一挥手:“算了,随便他!”
“真随便他啊?”
“……”吴越想了想,又说,“你帮我看着他一点,别让他和黄储那群孙子混太近了,万一他们往他酒里头下点东西,给他递根夹了毒品的烟,他一直跟我混的,不长这心眼。”
曾东升笑了:“哎,知道了二爷。”
林泉的茬子告一段落,吴越这时候开始讲正题了,他问曾东升:“对了,我今儿来其实就想问你一个事儿。”
“啥事儿啊?”
吴越有些艰难地开口:“啥叫……喜欢啊?”
曾东升愣了两秒钟,一抬手:“你等下。”
他蹬蹬跑去书房,抱来一本新华字典,哗哗地翻倒一页,大声读了起来:“喜欢一词,一方面有喜爱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愉快、高兴的意思。”
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吴越:“二爷,这个问题很学术啊!”
吴越:“……滚你的蛋!你知道我在讲什么喜欢!!”
曾东升不敢再开玩笑了,他放下字典,挺认真地拧一川字眉,思考了良久,一敲掌心:“有了。”
“快说。”
“咳,这个喜欢呢……就是你稀罕她,你宝贝她。”
“……还有呢?”
“你会老是惦记她,脑子一空下来,想的多半都是她。”
“……”吴越觉得难以接受了,因为他这段时间一有空暇,总是无可避免地想到韩今宵,越想越不想想,越不想想就越想,还总是不自觉地回忆起那个夜晚在李家夫妇床上他们那一夜激情疯狂……
想到这些他总是兴奋的连指尖都是痒的,小腹好像烧一把火,欲望不知羞耻地抬头,想着韩今宵干燥的嘴唇粗暴地亲吻,想亲他,想抱他……
“想亲她,想抱她。”曾东升说。
吴越就像被狠狠踩了尾巴似的,一个激灵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曾东升被他这反应吓了一跳,张了张嘴,刚想开口。
“别!你等会儿!”
吴越却忽然打断他,沉默片刻,然后挥了挥手,疲惫地扶着眉弓。
“……算了,你还是别说了。”
他其实之前多少就已经明白,只是不愿意相信。
他对韩今宵那种感觉,是隐蔽的激情,像滚烫的熔岩,在岩石下蠢蠢欲动,危险地翻腾着,炙烤着他的内心。
他总是会想到这个人,想到这个人的时候头脑开始逃脱理性的控制,往野兽的放下大步流星头也不回地迈去。他对韩今宵的身体有一种渴望,尽管这种渴望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可是他对甄兰没有这种感觉。
他对韩今宵的心情难以用语言一言蔽之,但对甄兰的却很清晰,就是责任叠加好感,却没有欲望。
甄兰好几次给他接吻或拥抱的暗示,都被他拒绝了,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奇怪,觉得不自在,交往这么久了,他们的火候却还在牵手这个
档次。
吴越觉得自己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有种无力逃出生天,有种烈火灼心的感觉。
而这会儿,让吴警官烈火灼心的那位在干啥呢?
那位爷坐在自家四合院台阶上,也在想事儿呢。
韩今宵有这毛病,他喜欢出神,一个人孤僻生冷的坐着,眼神幽冷闪烁,难以琢磨。
他身上总有某些野生动物的某些习性,这种习性在人类身上没有或者本来有,后来自以为是地进化掉了。比如他习惯像草原上的狮子或者丛林里的老虎,花闲暇的时间——这种闲暇不是一时半刻,而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一个下午,或者晚上。他什么都不做,就是倨傲地,冷冷地盘蜷在某棵树下面,观察,或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