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接机,不要花钱买什么周边。他是唱歌的,大家好好听他唱就行了,搞那么多浪费钱。”
苏穆煜眼泪都快笑出来了:“他还挺特立独行啊,一点歌手的‘自觉’都没有。”
“不对,应该是太有自觉了,”连鸣盯着大屏幕上正在弹琴的祁凌,“这样纯粹,挺好的。现在如此真实的人不多了,他算是很有力量的人。”
苏穆煜渐渐开始正视台上的少年:“在最好的年纪,做自己最想做的事。一切遵从于心,一切都从最真实的开始。挺好的。”
连鸣停下大笑,嘴角倒是上翘着。他坐在座位上,前面站立的粉丝将视线遮挡地七七八八,只能从不大不小的缝隙中看着大屏幕。
“一辈子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容易啊……”
台上的祁凌换了首曲子,前奏经过改编变得很长,足足有几分钟的钢琴独奏。体育馆内安静下来,躁动了近一个小时的粉丝们纷纷坐下。
苏穆煜靠着连鸣,他们的位置不算靠前,在第二层。连鸣猜测,估计展世一也知道他俩去听演唱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给的票不远不近,刚刚好。
从两人的视线往下,黑暗中不断摇晃的荧光棒如星海。风一吹,呈波浪状荡往四合。缓慢优美的曲调萦绕光河之中,苏穆煜忽然牵住了连鸣的手。
“鸣哥。”
“嗯?”
“你也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苏穆煜说,他看着屏幕上的祁凌。这个男孩有别样吸引力,他所唱的歌,他所做的事,他所弹的曲,都是在一遍遍告诉别人——遵从你的心,然后去生活。
连鸣莫名懂得苏穆煜的话,他们都是不自由之人。为责任也好,为家庭也好,大多时候做着身不由己的事。
苏穆煜想要安安静静做着自己的小买卖,终身与古玩打交道。空闲之时,溜着拆迁队逛逛河堤,晚上等连鸣回家。
而连鸣呢,他想要的也不是打打杀杀,也不是多威风。他只想做学术,然后在计划好的年纪退出。以后带着苏穆煜好好生活,好好相爱。
他们的愿望都很简单,简单到要去完成它们时,总万般艰难。
世人都懂这句话,往往越简单的事,越有千种险阻。
连鸣忽地拉起苏穆煜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一吻:“阿煜,这就是我想做的。”
抛开个人来讲,我最想做的就是与你在一起。
为了来爱你,我可以跨过时空与生命。
也唯独有连鸣知晓这句话的含义。
苏穆煜弯了下眼,如月亮一般。他将目光转回台上:“嗯,好好听歌。”
前奏刚过,祁凌唱出第一句歌词时,苏连二人齐齐一怔。旋律并不复杂,有意思的是这首词。苏穆煜记得以前听过这首歌,“好熟悉,什么歌。”
连鸣偏着头想了想:“信徒?”
苏穆煜点点头:“哎对,就是这个!”
《信徒》一曲,原是祁凌写给自己男友的。作词作曲于高三那年,后经多次改编,已有不少版本流传。
其中歌词“天堂一缕光,荡于神山上”与“当思念振聋发聩,千山万水都枯萎”在年轻人中流传最广。
而更戳中苏穆煜和连鸣这类大人们的,要属——“你说你曾经激昂,也曾经浪荡。如今流落他乡,更像是逃亡。”
许许多多人为了理想,为了一份不那么喜欢的工作,为了学业背井离乡。而很多人郁郁寡欢,很多人言不由衷,一切的激昂青春,终成为他乡逃亡。
这种感觉,太深刻了。祁凌身上有一种属于年轻的灵动,不知当时为何能写下这样落寞的句子。
连鸣任由苏穆煜牵着手,两人同千名粉丝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曲子。
祁凌唱完后,拿着话筒站起来。他斜靠着钢琴,笑着说:“这是第八个版本,也是这么多年来,初哥说他最喜欢的版本。”
不料祁凌这句话说完,台下一片狂呼:啊啊啊啊啊啊妈妈啊!他虐狗——!
苏穆煜赶紧堵住耳朵:“现在的年轻人,啧啧啧啧。”
连鸣有些好笑,但也挺理解。狄初在N大表现优异,头戴校草桂冠,还一身文艺书卷气息。不过他倒没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好学生,据说高中也曾是打架王。
如今见了祁凌,他们挺般配。难怪祁凌这两年越来越像炫夫狂魔。
祁凌在尖叫声中笑了笑,他笑起来十分放肆,独有桀骜。
“哎哎哎,别这么大嗓门儿。我都替你们累得慌。”
“咳咳咳!!”
苏连二人同时一哂,这小子!
粉丝们习惯了,祁凌越调侃,他们越来劲儿。
没想到下面居然开始狂呼:初哥!初哥!初哥!初哥!
“想他啊?他今儿个没来,”祁凌说,“他有拍摄任务去非洲了,别喊了。哥比你们想他。”
“嘁——”少女们一片嘘声。
“哟呵?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啥时候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