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观察来提供专业意见。
时间紧迫,沐流尘的要求又格外细心,他们有的时候一天只能看掉六到七个候选人的资料,这个时候沐流尘就会要求他们留下来通宵工作。会议桌上铺满了档案资料和记事簿,房间里四处乱放着咖啡杯。所有的人都很疲倦,但没有一个人敢离开。至于沐流尘本人,则根本没有离开过这个房间一步。他相信在这个城市的另一侧,蜀道行也寸步不离地将自己关在他的检察官办公室中,督促他的助理们抓紧每一分钟的时间研究他所能够搞到的一切候选人资料。
五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九点,陪审团候选人陆续走进第八号法庭。
在列入候选名单的九十八人中,共有八十七人到场。法庭办事员领着这些人排成一排,穿过法庭的双扇木门,按照姓名顺序分批坐在陪审团席上,由法官向他们提问。如果法官认为此人可以担任本案的陪审员,就让这个人坐下;如果法官认为此人不适宜担任本案的陪审员,就让其回避,其空出的位置由后面的候选人依次补上。
双方律师对陪审团的候选人也有否决权。在可以判处*的案件中,双方律师各有二十次否决权。这种否决权叫做“无理否决”或“强制回避”,无须向法庭陈述理由。如何擅用这二十次否决权,将不利于自己的候选人排除在外,就是挑选陪审团的技巧了。
第一个被提问的候选人是一名年轻的华裔工程师。这名男子显然是生平第一次坐在陪审团席上,显得紧张不安,拘谨地望着控辩双方律师和他们身后的法官席。Y 法官花了十分钟向这名男子提出问题:他是否认识被告本人?他在工作中是否与天岳的子公司有所接触?他听说过或读过有关这个案子的材料吗?会不会有什么因素使他感到做出公正和不带偏见的裁决有困难?这名男子都做了否定的回答。
“你和被告同样是华裔,”法官说,“这会影响你做出裁决吗?”
“不,我认为不会。”这名男子回答道。
“你觉得你能够不带偏见地处理这件事?”
“是的。”
法官转向两位律师:“有什么问题么?”
蜀道行看了沐流尘一眼,说:“无论这位先生回答说是还是说不,我认为要一个和被告同样是华裔的人用证据而不是用感情去判断这个案子是很难的。我觉得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Y 法官沉思了一下。在这个案子中,华裔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到场的八十七位候选人中,有九位是华裔,如果自己反对这名男子,那么他也同样应该反对另外八位,这很容易招致种族偏见的攻击。在黑人是被告的案子上,法官并不会反对黑人担任陪审员。“我们不应该在种族问题上带有偏见。”他最后说道,“这位先生看上去是一个理智的人,我认为他适合。”
这名男子最终没有入选。蜀道行使用了二十个否决权中的一个,将他排除了。
另外八名华裔也遭到了排除。除了一名为了故意逃避担任陪审团的职责的华裔女子回答说她无法做到不带偏见之外,其余七名华裔都是被“无理否决”的。这样蜀道行就用掉了他二十个否决权中的八个。
沐流尘不动神色地低下头去,看着他面前的笔记。那九名华裔的名字下面事先全部都做了“排除”的记号。一成不变地按种族、阶层、年龄和教育背景挑选陪审员是一件荒谬的事情。沐流尘相信华裔陪审员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会带有偏见,这无法避免,但是未必是对四无君有利的偏见。比起其他人,华人更加严于律己,这起被大肆渲染的谋杀案令他们感到脸上无光,他们对四无君没有好感,同时大多数的华人都谨小慎微,为了避免被指责偏袒自己人,他们很可能会故意做出对四无君不利的裁决。
他很高兴蜀道行替他排除了这八名华裔。
在沐流尘看来,理想的陪审团应该由十二名男性中层或者高层公司主管组成,无论种族或血统。这类人拥有自己的主见,不易受到媒体舆论导向的影响,不会被在法庭上呈现的谋杀现场照片轻易煽动起感情,也不会轻易被蜀道行充满正义感的说教式话语所打动。出于怀疑主义者的天性,他们会有兴趣听他讲述的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并且比较两个版本之间的合理性。
但遗憾的是,在到场的八十七人中,只有五位这一类型的人。他们工作太忙,一般都不愿意担任陪审员。有一名外贸公司高级经理的车牌登记号恰巧排在电脑抽签的结果之中,他在谈起被告四无君的时候说道:“我很佩服这个人,我也很尊重这个人,当然我们并没有直接的生意上的来往。但是我相信像四无君这样的人是不会杀人的。”
法官和律师们听到这个评论都不禁一怔,好一会儿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Y法官问道:“你为什么那样认为?”
“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那位高级经理说,“像这样的人杀人根本不必亲自动手,他完全可以雇用其他的人。”
他看到法官和律师们的表情,耸了耸肩,“我想你们需要诚实的回答。”
这个人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