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吹的!日行百里啊!诶!你别走啊,我少收你点钱嘛!”
闫虹是追风镖局的小跑路。
半大小姑娘却是一头乱糟糟的短发,浓眉大眼,碳黑的皮肤,穿着她哥哥年轻时候的破旧的棉袄,背着粗制羊皮的大包,远看近看都是像个小伙子。
她的哥哥算是镖局里的一把好手,人高马大身手利落,在商道上走镖也是小有名气,但她却只负责一些小物件的押送。
其实说是押送,也就像个信差。
平日里也就是帮忙把东家小姐的小手绢送给西家公子,或者把张家婆婆的馒头送给李家大婶。最远的一次,也就是把城里的一群卷毛羊送到城外山上吃草。
不是城里没有需求,而是镖局里的人都觉得她一个姑娘,迟早是要嫁人的,何必为了走镖把自己弄得像糙老爷们儿呢。
但是闫虹并不这么认为,她始终觉得走镖是一种非常光荣的活儿,哪怕不嫁人,这辈子也应该堂堂正正走一次远镖,这样人生才完美。
于是早上的时候,闫虹背着镖局里的兄弟们在城门口的马站里接了个价格不错私活。这个活儿本来轮不到她,但她天天软磨硬泡,硬是让马站的大叔对她生出了同情之心,悄悄将单子塞到了她手中。
三日之后,会有一个皮影戏班到城里,闫虹的任务就是去这个戏班子送货,货物需要在北风酒馆的送货人那里取。
至于接头暗号,并没有。
马站大叔说那个送货人,她一定能在第一时间就认出来。
她果然第一时间就认出来了,把脸包裹得只剩眼睛的黑衫男人,这正最符合她心目的神秘送货人的形象。
谁知道这送货的男人居然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了他的嫌弃!
这怎么行?
闫虹可是第一次接私镖,不是开门红,但也不能第一单就泡汤吧?
于是闫虹使出了自己长期跟老少街坊打交道训练出的能力,死死黏在黑衫男人身边,扯着他的袖子不断拔高自己的能力,降低自己的价格。
也不知道是不是Jing诚所至金石为开,当闫虹的口水都快说干的时候,男人终于停下了往马站走的步伐。
“你为什么一定要去?”
“因为这是我的命啊。”
闫虹展开双手,望着天空,像每一次哥哥走镖回城时那样。
那是每一个走镖人最有成就感的姿势,镖走到了,人回家了。
黑衫男人看着闫虹浅色的瞳孔,里面映照着北什的天空和北什的雪,天空虽然是灰色的,但雪是白的,纯净无比。
男人叹了口气,变戏法一样从衣摆后一捞,一个小皮箱出现在他手上。
闫虹毕竟是个半大的孩子,立刻被这一手震惊到不能说话,眼睛里向往的光几乎快要溢出来。
“交给皮影戏班里最英俊的男人,之后立刻就走,不要多话。”
“没问题,客人。”闫虹摊开双手,示意男人将箱子交到她手中。
“记得,永远不要看箱子里的东西。”
男人将箱子放在闫虹手上,又将一锭成色极好的纹银放在皮箱上。
闫虹大声道:“追风镖局这点信誉还是有的。”
男人点头,拍了拍闫虹乱糟糟的头发,便转身离开了。
闫虹看着那个男人的背影,觉得那一瞬间,他似乎很悲伤。
她掂了掂箱子,箱子并不重,由不会浸水的鳄鱼皮做成,里面的东西不晓得是什么,但闫虹真的完全没想过要打开看看。
哥哥说过,走镖的有一个金牌保命技能,不是要管住自己好奇心,而是根本不能有好奇心。
闫虹眼睛笑得弯弯的,这可是自己真正的第一镖呢。
她暗暗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开门红!
第三天,戏班如约到了城中。
戏班在晚上才会开场,毕竟夜幕低垂时,幽微灯火下,才是皮影戏最有魅力的时候。
奚琴悠悠之下,幕后人两手托起那些活着或者已经死去的角色,用灯影照亮他们辉煌或惨烈的一生。
一套皮影,一块白布,就架起了大陆的万古长史,描出了江湖的千秋兴衰。
今日演的是这些年非常普及的“中原三幕”。
第一场讲的主要是疾风剑陆言,先是陆言令人艳羡的书香世家出生,随后是少年时的陆言因为母亲的去世跟陆相爷翻脸离家出走,最后是弃文从武自学成才,击退黑暗堂。
第二场是讲紫电灵猫宁裳华和评剑师颜秋白的初次相识,两人在千丈屏下立下赌约,一旦宁裳华翻越千丈屏颜秋白就要让出城主位,最后两人终成眷属,共同治理兰吾城的故事。
第三场是场大戏,先是公子无颜得灵剑,答应裳华夫人三件事,随后是公子无颜成魔,最后是宁裳华与陆言出现,告诉众人所谓公子成魔其实是个谣言,公子无颜是个英雄。
闫虹在话本上看过这些故事,但她觉得这一次的戏比话本上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