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秋染,性别男,今天18岁,家住省县大街96号,父母双全,银行普通职员,不抽烟不喝酒无任何不良嗜好,现在就读于大学表演系一年级班。
讲了这么多,其实只想说一件事:
我被包养了。
准确来说,我被一个男人包养了。
因为家里不太富裕,而我研读的又是市出名的重点艺术类院校,学费虽然不高,但是大城市的高消费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经费还是让我这个从小县城来的穷光蛋入不敷出。
所以在刚开学两周的时候,我就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个帮人家收银的临时兼职,凭借着每月不到3000元的工资,也让我囊中羞涩的钱包稍微充实了些。
直到我被那个住着豪华别墅,家里有十几个女仆,上班开着高级轿车的男人包养,我才终于不用每天奔波在学校与兼职之间,而是可以舒舒服服的享受我美好的校园生活。
不过,他到底看中了我什么呢?难不成只是透过便利店的橱窗看了我一眼,就可以让他花费大把的金钱送我礼物(尽管那些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还费劲心思地找到了我的班级和姓名,让他的秘书找到我谈条件想要包养我。
漂亮的女秘书说的当然不是“包养”这么粗俗的词语,只是说他们的总裁想同我认识一下,顺便请我吃个饭,如果有可能希望能交个朋友是最好的。
真是可笑,那么大集团的老总,会无缘无故只是因为想交朋友对一个穷困的大学生摆出这么大阵仗,又是名牌衣服又是名贵手表,像打扮他最喜欢的洋娃娃一般打扮一个男人吗?
我也不是没谈过恋爱,在初高中时期也因为姣好的容貌交往过几任男女朋友,每次都是他们单方面的自说自话向我告白,而在那之前我甚至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
而且我也不认为我适合恋爱,尽管会因为不忍心拒绝那些帅哥美女而答应他们的请求,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总是以被劈腿告终。
“林秋染,你其实根本就没有爱过我吧。”高中校队的篮球队长,也是我的前前前任男朋友,那个帅气潇洒的大男孩曾经在分手的时候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你这个混蛋,只顾着你自己从来都不在意我的感受!”之后就打了我一拳后自顾自跑开了。
真过分,就算我真的没有像他爱我一样那么爱他,但是交往了这么长时间,再对我说出这么重的话也太失礼了,更别提还不分青红皂白的揍了我。要知道,当初可是他喝醉了以后,像条狗一样跪在地上拉着我的裤角哭着求我和他在一起的。
“小染。”
对了,现在的我正以那个男人——也就是.集团的总裁牧凯因远方表亲的儿子的身份(其实是他包养的小情儿),名不正言不顺地住进了男人700平米的豪华别墅内,而不是住在学校六人一屋的拥挤宿舍,每日上课还有专车接送,过着惬意的米虫生活。
我站在别墅二楼的花园阳台边,任凭初秋略带凉意的微风吹乱我偏长的黑发,顺从地靠向从身后接近我的男人。
“牧哥,您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貌似好奇地向他发问,因为我知道,男人听到我这么问绝对会很高兴。所以即使我心里其实并不在乎他今天到底为什么早回来,作为一个被包养的对象,我也要装作很关心他的样子。
看来我猜对了,他果然很开心,尽管他的脸还是像平常一样冷若冰霜看似十分难以接近,可在我这个角度看,他那双高级丝绒般灰蓝色的深邃眼眸中分明划过了一丝喜悦。
男人抿了抿他略显苍白的薄唇,眼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今天是我们认识一个月的纪念日,就早点回来了。”
早点?这早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啊。我硬生生咽下快到嘴边的吐槽,主动踮起脚尖吻了下他的嘴角,“那么纪念日快乐,总裁大人。”
总裁从善如流搂住我的腰,一米八七的身高几乎要把我这个残疾选手举起来。我被他有力的双臂缠地喘不上气,只得拍拍男人的后背示意他把我放开。
高大的男人终于放松了对我的钳制,我平复了几下呼吸轻声发问:“既然是纪念日,今晚要不要我下厨?”其实我哪里会做饭,最多也就是会煮面条煎个鸡蛋,最多再加把青菜了。而牧凯因也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回事,自顾自解开衬衫领口的两颗纽扣,露出线条美好的锁骨和一小片白皙饱满的胸脯。
“那些先不着急小染,现在我只想要你。”
啊,果然是这样。
作为被包养的小宠物,我又怎么能对自己的金主说“不”呢?
“好”我微微勾起唇角,“我们去床上吧。”
我牵着男人走进别墅二层的主卧,边走边把身上的衣物一件一件脱下来随手扔到地上,反正会有仆人收拾,我也没那么大心理负担。
我脱掉最后一件贴身衣物,赤条条地站在卧室内铺着纯黑色床单的宽阔大床前,肆意地向男人展示着自己白皙纤瘦的身材。
男人的眼神Yin沉,利剑一般的目光穿透了我的身体,空气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