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弟弟去度蜜月了,林想偶尔回家去和爸爸爹地吃饭,但更多的是应付两个Jing虫上脑的男人。
林执结婚的事情似乎刺激到了陆晟和傅则鸣,在床事上,傅则鸣偶尔会提起“我们去国外吧”,而陆晟却是兴致勃勃的准备了许久,并不让林想知道,似乎是什么神秘大礼,有时林想会看到他和傅则鸣讨论,但都背着林想。
林想不满的说:“要不你俩在一起吧,还要我干嘛?”
他是真的有些生气了,这两人在床上干他的时候是越来越有默契了,节奏、速度、分配都越来越水到渠成,有时林想甚至觉得他俩才是一对,那他林想算什么呢?或许贪心的人终究不会有好报,这种违背lun理的三人组合,或许并不能容于天道之下。
陆晟和傅则鸣认识的时间比他长多了,陆晟高大英俊,傅则鸣斯文高冷。甚至在如何对待林想的这个问题上,两人也奇异地达到了一致,便是同时满足三个人的意愿。林想越想越多,他甚至觉得陆晟事事都要和傅则鸣争第一,不过是为了吸引傅则鸣的注意力罢了,这也许就是他们两人与生俱来的相处方式。而林想也不过是他们争夺的历程中的其中之一罢了。
林想郁闷的回到自己的小屋,他没有回家,爸爸和爹地幸福了一辈子,爸爸一直宠着爹地。这世间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组合,两个人互相宠着对方,有什么困难一起解决,心里难过了,另一方也会感同身受,想方设法的让另一个人开心起来。或许这样才能圆满的过一生。
那日林想发了脾气之后,陆晟和傅则鸣知道他受了冷落,忙想安慰他,但这两个人并不多做什么解释,只想把他往床上带,林想在气愤中甚至想这两个人是不是只会想着Cao他,林想抿着嘴瞪了两人一眼,那眼睛里有委屈,和不可抑止的慌乱,他在害怕
也许真正多余的那个人,是他林想。
三人放肆了一夜之后,林想便不声不响的离开别墅,他带着不舍,带着更多数不清的感情。
“哥哥,这里天气很好,吃的很棒哦!什么时候一定要来玩哦,记得带上哥夫们——爱你的林执。”
收到林执寄来的明信片时,林想已经三天没有去别墅了,但那俩人并没有联系过他,或许是厌倦了吧。照片里,林执和谭御岭站在夹板上,两人正要出海,林执朝着镜头比了个“”,笑容灿烂又幸福,谭御岭眼睛望着他,再也容不下旁人。
林想笑着给林执留了条信息:“开心就好!我也想出去走走,说不定也能遇到幸福呢。”
也许是林执刺激了林想,也许林想心里早就有了打算,他草草收拾了几件衣服,便背着个包离开了这座城市。或许陆晟和傅则鸣真的忙碌吧,没有人知道林想的离开。
林想去了着名的风花雪月城,又去了遥远的民族小镇,最后乘着火车到达最后的目的地,酒城。
酒城,顾名思义,便是以酒闻名的一座城市,白天的酒城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除了隐隐的酒香味弥漫在大街小巷。夜晚,才是真正属于酒城的白天,城里大大小小的酒吧才正式开门,酒城,其实是一座酒吧的城市,各色各样的酒吧组成了酒城。
夜晚,林想换了身黑衣服前往酒城着名的酒吧,黑色的丝质衬衣,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性感又迷人,但最令人想要接近的,是他脆弱又迷茫的眼神,他如同迷失在沙漠中的人,人人都想做他的绿洲。
林想在吧台要了杯酒,摇晃着喝了一小口,酒吧里全是,林想有些难受,但这正是他想要的,也许自己是被那俩人的信息素压制久了,都忘了自己也是一名。
周围几个蠢蠢欲动,想要一采这鲜嫩的美食,安慰这迷途的小羊羔。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林想回头,一名温文儒雅的高大站在他旁边笑着,周围人见是这人出手,纷纷偃旗息鼓。
“你是?”
那人笑道:“我叫金肇,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林想笑着说:“因为你先手,所以他们都不敢来了?”
金肇大笑道:“并不是因为这个,是因为我看上的猎物,都逃不出我的掌心。”
“也许从前你是对的,”林想说,“但从现在开始,我可能要给你破一个记录。”
金肇不在意的说:“没关系,为美人折腰也不枉一番风流好事。”
林想说:“你还挺潇洒的。”
“我确实是挺潇洒的,”金肇说,“但我看出你不是一个潇洒的人。”
“哦,是吗?那你猜错了,我如果不潇洒,又怎么会在这里呢?”林想反唇相讥,他并不是一个会与陌生人交心的人。
“我不觉得我错,你的眼睛骗不了人。”金肇说。
林想垂着头没说话,只喝了口酒,然后拿出一条黑色的丝巾蒙在眼上,笑着说:“眼睛骗不了人,现在看不见眼睛啦。”
不甚明亮的灯光下,林想仿佛融入了黑夜,惟余白皙的半张脸露着,丝巾在挺翘的鼻梁之上,蒙住了他带着泪意的眼睛,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