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一口气也写太多了吧!】
寄信者如果已经去世了,寄出的信颜se就会变成白的。不论是哪个星球的光信邮差,此时都有义务将寄信者已经离世的事实通知收信者。
我的恋人,曾经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们第一次牵手,是nn在水里洗脚时差点滑倒;他们第一次接吻,是金老师送了nn一本英文学习书,那本书b电话簿还厚,写满了上千个单字和文法。那个年代,一本字典的价钱可以让一个家庭一个星期的饭,更遑论是这麽厚实的外语书。
隔天天还没亮,金老师
原来,那天nn没去参加欢迎会。和少数几名nv工一起留在工厂加班。
那时的nv孩们电视剧看多了,都希望能嫁到个英俊有钱的男人家里,能在繁华的都市过好日子,不用和自己的母亲一样成天做个农村h脸婆。nn每年生日、新年祈求的却只是一本书。是不是英语书都无所谓了,只要能持续用知识填补她乾涸空荡的心灵就好。
nn哭了,也和金老师一起笑了。
【嘘,别说了。乖乖。】
【嗯,大概很生气呢。】
【这麽笨的家伙还当军人!像话吗!】
但是,nn却只读到小学毕业就去做nv工了。因为家里没有钱。
但是毕竟村子很小,人口很单纯,所以没几天两人仍旧发现了对方。nn当初没觉得金老师怎麽样,她那时内心仍满脑子只有存钱到都市买书。金老师可是无法避免地对nn一见锺情了。
【呃,爷爷姓管……】
邮差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指轻抚着一大箱光信。
【非得要我走到这种地步?】
辉曾写过的所有信件备份、无数封传输了超过一甲子还在传输中的字数爆炸信。还有辉的恋人在很久前的曾经寄过来的第一封信,很久後的现在再寄过来的第二封信。那封信前几年才变了se,白得特别耀眼。而辉的信,从二十年前就已经白很久了。
nn夺门而出。那晚她没回家,在金老师怀里彻夜流泪,却也没人来找她。
【然後呢?他发现了nn你,对吧!然後你们就在一起了!】我着急地问。
【怎麽可能,你爷爷姓金吗?】nn窃笑着看我。
很快地,两人都有了共识--想一起到都市生活。
不过,幸好我们现在就在彼此身旁。
後来nn也知道了金老师懂很多英语,懂很多城市,加上金老师明显的追求,两人很快就交往了。村里的人都说他们是郎才nv貌。
听说,有阵子村子里出现了个从都市来的老师。二十五岁,姓金,教语文。穿西装打领带,身高起码有一百八十公分,脸蛋用潘安再世形容都不为过。
nn的爸爸义正严词地拒绝她离开家里,即使nn已经承诺在城市里还是会工作,定期寄钱回家,爸爸却说不是钱的问题,是门不当、户不对的问题。甚至第一次打了唯一的家人耳光。nn也是第一次朝养她大的父亲吼着说话。
站着的邮差抹抹sh脸,极力恢复情绪,【辉的第三封信呢?第三封信会写那麽多,肯定才是最重要的吧!辉的恋人他……应该现在才在读……】
他越和nn认识,越发现nn是块生在农村里的金珍珠。和他一样样貌过人,才智过人,最重要的是对未来的期望也过人。
【锺碧!你--!】
即使我花了全世界的人一辈子的时间,始终走不到他身边。
【好了,小碧……】
nn说,她小学时曾是以全届第一名毕业的。她最喜欢的便是英语科,梦想着能成为见过世界格局的空姐。还有,她同时也是小村里最漂亮的美少nv。那个年代,最流行和安全的志愿,男的只能成为商人,nv的只能成为主妇。她常常将空姐挂在嘴边,却没有半个人嘲笑她,反而大家支持得很。不知道是藉着那脸蛋还是那智力才得来。
但是,一切都突然在巅峰时变调。
nn第一次发现,都市的男人竟可以如此充满魅力,恋ai就像她当年第一次见到小学课本一样,那样冲击x的惊喜,满溢而出的幸福。在金老师身边的每一天,就像真的在一个美好的城市活着。b她想像中的更加、更加令人着迷。
【这不是我第一次渴望却被现实阻挡的事,却是我第一次拚了命也想按照自己心里的来做的事!】
那天村里举办了欢迎会,从nv孩到nv人们全都疯掉了,像看见一卡车的金子一样。
【不过,他现在也已经可以直接找辉算账了。】
【我真打从心底为我是个农村人而恶心!还没轮到谁来看不起我呢?我自己先不屑我自己,这样才对吧!?你们都是这麽想的吧?农村人就是垃圾阿--!】
想读书想疯了。为什麽我这麽会读,却没有资格读?
所以才能重新相遇,再次相ai。
光年间庞大距离,令ai停止枯萎的唯一办法就是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