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重的音乐声中,大家都摇摆了起来,舒展着全身上下的筋骨。陆珞俊美的脸上是生人勿近的冰寒,只是稳重地走几步,从神情举止上看,完全看不出他是来找乐子的人。
“什么鬼,小叔说好自己是中年人要早点休息的,怎么大晚上跑出来嗨皮?我的床难道也躺上去不舒服?”任昀珏想起自己的陈年硬床确实比不上五星级大酒店的床,但转念一想陆珞不可能比他娇贵。
陆珞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自己每天的工作生活。他以为任昀珏也好,洛黎也好,就算是在一起不长久,他们也会幸福。没想到,洛黎却被私生饭绑架生亡,由于这件事情比较恶劣,就被上头压了下去,报导的是意外生亡。真是可怜的孩子,两个都是。
任昀珏和洛黎站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风格不同,洛黎是明艳动人,像是带刺的玫瑰,艳丽不逊色混血儿,任昀珏俊美无双,贵气非凡,笑起来的时候如沐春风,但面容和骨子里又有几分冷意。但奇妙地中和了。
任琼的俊脸上沾染上了情欲,那具肌肉充实的躯体被开发得很完全的样子,任昀珏看到任琼硕大的胸肌被玩弄得全是痕迹,乳头肿胀着。沈墨筠干任琼这种高傲的男人一定很有成就感,相信他对夫妻间的夜生活一定很满意。
“老板,我可以上台了吧?”任昀珏笑意盈盈地望向沉稳的混血帅哥,此人正是这间酒吧的老板。
原来任琼喜欢这样的。任昀珏一直以为大哥的择偶观是包装得光鲜亮丽,出门在外能给足他面子,性格温和体贴,对他百依百顺,不会骑到他头上的居家型男人。沈墨筠长得好看,却不是一眼不会为之惊艳的类型,华丽炫目,光彩照人与他沾不上边,性格是不错,但其危险性不容小视。
“可以,lori你多唱几首,炒热一下气氛。”
任昀珏喝了一口啤酒,看着大杯子里还剩下很多液体,叹了口气。小叔应该看到自己了吧,他是装作没看到,还是自己是被他无视了?
长相放在美人如云的娱乐圈里也是顶尖的,任昀珏比洛黎更加漂亮。
虽然沈墨筠做的饭比任琼做的要好吃一些,他做的松茸火腿烩饭和餐馆里的有的一比,但任昀珏还是更喜欢任琼做的家常菜。结婚以后,任琼却不下厨了,以至于任昀珏认为他是进入了丈夫的角色。大抵在大哥心里男人是不用不下厨的,交给老婆做放心。
他晚上有了尿意,自身没有憋着的毛病,属于有点感觉就要放掉的人。家里一共有两间厕所,任昀珏想再洗个豪华澡,准备踏入装修得堪比澡堂的那间,尤其那浴池,简直是帝王级别的享受待遇。
任昀珏忍住没冲进去打断他们,内心徒然生起了一种空虚感,像是有什么东西不再属于他。他生理上没有被极具情色的画面刺激到,看到任昀珏和沈墨筠没有让他发硬。
如果你心情不好,那就唱歌吧,一首不行,那就两首
任昀珏看着这个男人一副衣冠楚楚,穿着外国设计师定制的高级衬衫和西裤,和周围穿得又廉价又时尚的人格格不入。
沈墨筠自然是非常欢迎任昀珏来,任琼也希望他能够一直搬回来住。
而那天,那里的灯却开着,门还没被关好。任昀珏恰好看到任琼被沈墨筠压在池子里狠狠地干,沈墨筠用的是后入式,他尽情宣泄自己的欲望。
客房的床,任昀珏躺上去觉得有点嘎吱嘎吱的,就购置一张新的床,由于今天才送到,他还来没来的及装好。他大方地把主卧让给了陆珞,为了让自己睡得舒服,他跑去任家的宅邸过夜。
读大学的时候,任昀珏还撞见过任琼在家里干他的大学老师……任昀珏每次上老师的专业课的时候,当两人视线对上了的时候,他都能看到老师尴尬的笑容。
任昀珏看到陆珞接了个电话,就急匆匆地走了,他摇了摇头,猛地喝光了杯里的啤酒。
“曾经,一只鸟住在我身体,一朵花在我的血中旅行,我的心是一把小提琴。我爱过,或不曾爱。不过总有人爱我。”[1]
当晚任昀珏发现了大哥的夜生活的真实情况。在任昀珏的认知中,一对同性伴侣,要么有固定的体位,要么就是互插,比他还要直男的大哥是的可能性有80%。
可怜他到今天才知道陆珞原来骨子里是个‘骚浪’的男人,就这样的人还要他晚上不熬夜。他打开使用了半年的手机,拍下了几张陆珞的照片。
[1]胡安?赫尔曼《墓志铭》
沈墨筠,清俊质朴,宛如那种寥寥几笔的水墨画,浓艳这个词与他无关,他有着修长健硕的身躯,线条明朗,就算是干人也有一股子精英犯。
他叹了一口气,去另一间厕所放水,放完水后,只觉得自己很是精神,不如去酒吧单纯地玩一会。虽然任昀珏决定不弹钢琴,但他还是没放弃唱歌,他想要低调的话,戴个面具就能降低存在感。
任昀珏喝了不少低度数的葡萄酒,他本想躺着看会电视再睡,没想到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他半夜醒来发现电视机还开着,自己的耳钉没有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