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陌生领域。但是,她想要给他一个惊喜,想看着他对着自己做的蛋糕许下愿望。
失败了不知道多少次,蛋糕终于蒸好了。她弄不来奶油,就铺了满满一层家里人寄来的奶酪条。
端上餐桌的时候,人已经坐满了。
“哇,花姐真是有心了!”一个穿着文工团演出服的明媚女兵第一个和她说话。
云花看她很眼生:“你是?”
“她是孙芒。”曾弋站起来接过蛋糕,挑了挑眉,“你自己做的?”
曾弋没想到她说的“惊喜”竟然是她做的蛋糕。以他的了解,她是个连热个行军粮都能点着裤腿脚的人,煮个面能把面条搭在锅沿上烧焦,就跟烧香似的着火,这可都是他亲眼见过的。
她本来要开口承认的,但是她看见他身旁那个叫孙芒的女孩的手还环在他腰上,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就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把目光不着痕迹地掠过曾弋,对女孩笑了笑。
蛋糕是早就有人买了,许愿的环节也过去了,于是她做的那个就被潦草地瓜分。曾弋夸她做的不错,可是她只看到他给孙芒切了一块,然后她甜甜地笑。
曾弋人缘很好,给他过生日的人起着哄敬酒,说说闹闹的,云花来的晚,坐在角落里,一直看着他们推杯换盏,突然觉得自己成了局外人。
他和她好亲密。他看她的眼神好温柔宠溺,他从来没有这样看过自己。云花一直以来只是觉得曾弋对待女孩就是那样的,和对兄弟们也没有什么区别,会互相关照,但不会太迁就,可是原来,他也会这样柔情地对待一个女孩。
他只是不会这样对她。
生日宴会散场后,曾弋习惯向云花交待自己的行踪:“云花,孙芒一个女孩大晚上的不能让她自己走,我送她回去。”
“嗯。”
她目送着他们离开的背影,他们说说笑笑,而她缠着他的手臂撒娇,发出银铃似的笑声。
回去的路上,她的鞋底偏巧坏了,她只能脱下高跟鞋赤脚走在路上。脚底被小石子儿扎得疼痛,她觉得自己成了安徒生笔下的小美人鱼,每一步都行走在刀尖上,王子和公主沉浸在快乐里,而她和她朦胧的爱像泡沫一样破碎在无星的冷夜,连她自己也化成了泡沫,消失不见。
她下定决心对自己说:“云花,从今往后,你不要自作多情了,你得有点尊严。”
最憨直的人天生具有最高明的伪装,从她真正戴上面具的那一刻起,连最敏锐的观察者都被她骗过。
人们印象里的她总是大大咧咧,对什么事都不敏感,性格直爽要强。其实,她有粗条的一面,也有敏感的一面。只不过一个别人眼中大大咧咧的人有一个天然的优势,那就是,就算她真情流露,偶尔暴露了一点娇柔的小心思,也不会被注意到。
没有人会怀疑一个神经大条的人的神经大条里藏着小小的掩饰,就像没有人会在一瓶七十度的烈酒里找到一滴眼泪。
因此,只要装作无所谓,装作无动于衷,装作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也装作从来没有无关多余的想法,从来没有任何暧昧的情感,从不敏感、从不在意、从不心动,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退回至安全到足以从他身边全身而退的距离之外。
春去秋来,又一年过去了。身边那丫头不在他面前哭了,办事儿也更牢靠了,他越来越拿不到把柄让她写检查了。他察觉到她的改变,他只能归结为,她长大了,比以前成熟了,看起来更没心没肺了,独立得简直快用不着他这个当哥哥的了。
也许她也没把他当成哥哥吧,他只是她眼里十足严苛但还偶尔散发点人情味的队长。
不过这是个好事,这说明,她能够自己保护好自己了。
他们就这样相安无事,生活、搭档。然而一次无心的偷听让她再次陷入痛苦和怀疑,也就此激发了她的征服欲。
那天曾弋和褚家宝喝了点酒开始瞎聊。
他们是从军校相识的损友,能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再从军事政治聊到生老病死,无所不聊。
“老曾,你和云花也这么久了,腻不腻啊,考不考虑换个搭档?”
“换谁?你有人选?漂亮吗?”
“漂亮不说,那起码也得比她温柔一点的吧,我反正是受不天天跟她在一块。”
刚好向导中队的老李过来蹭烟:“老曾,今年带新哨兵有漂亮的给我预备个。”
“漂亮的我得自己带,哪还轮得到你?”曾弋跟着开玩笑。
“那你把云花换给我呗,人实力强,脾气大点我能忍。”
“换!说换就换,怎么不换?”曾弋笑得更大声了。
站在一墙之隔的散水坡上,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幼稚的笑话,她竟然真的认为自己即便不是曾弋喜欢的那种女孩,至少在他心里是与众不同的特殊的一个,以至于在“我在他眼里是特别的”这个错觉里对他渐生爱慕。其实,她不过是他带过的千百个兵里普通的一员,她只是稍微有点天赋,运气好跟上了他的脚步,要是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