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静将小巧玲珑的汤勺递给胡蝶,然后上楼去拿睡衣给胡蝶当换洗衣服。
“撑什么呀?你那个脾气,我们能不知道?”胡舫不赞同地笑道:“每次跟人一起吃饭总是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像是随时会倒下去的感觉。”
胡蝶一听,老大不乐意了:“你真是小看你家女儿了。”
胡舫立即笑着伸手揉了揉胡蝶的发顶,这一招摸头杀,带着十二分的慈祥与温和。
喝完鸡汤,胡蝶再次冲了一个澡,然后换上睡衣。
老家没有凌苍那种渣男,也没有张阿娣那种老虔婆,胡蝶睡得格外踏实,格外安稳。
然后次日清晨,胡蝶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
这间卧室,是胡蝶以前居住的,胡舫和明静一直细心打理,妥善照顾,随时准备让胡蝶和凌苍夫妇一起回来居住。
但是凌苍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大概是看不上西木镇这种偏僻的小地方吧?
昔日的木板床,单人小沙发,松下电视机,推拉门式的衣柜,带着书架的书桌……依稀还是胡蝶出嫁之前的模样,负责Cao持家务的明静一直将这间卧室打理得特别好。
“小蝶,该吃早饭了!”明静站在门口,礼貌地敲了敲门。
“马上来!”胡蝶立即换下睡衣,换上自己的旧衣服。
明静看到胡蝶的打扮,十分随意,梳着马尾辫,穿着运动套衫和牛仔长裤,完全不像是大城市里的小媳妇,倒是带着一种乡下妞儿的淳朴。
但是原主的底子好,长相娇俏,气质温淡,给人一种安稳舒适的感觉。
“这都是哪一年买的衣服?”明静眼里透着一丝担忧之色:“你嫁给凌苍之后,是不是没有去过大商场,买过新衣服呀?”
貌似原主还真的没有替自己购置过时髦的品牌的新衣服新裤子……嫁给凌苍之后,凌家要求她待在家里做全职的家庭主妇,平时零花钱也是少得可怜。
然后就是原主的性格,有点木讷呆板,一直不敢开口问父母要点钱来花花,倒是为了凌苍,原主愿意跟父母打交道,甚至为了嫁给凌苍,愿意离家出走这样……
胡蝶不愿意让父母替自己担忧,更不想暴露之前婚姻的失败之处,便老老实实地承认道:“最近有点忙,忘了去商场血拼。”
明静立即替胡蝶拿起款包,在前方引路:“吃过早饭,我带你去开发区新开的商场买点好看的新衣服。你现在这幅样子,太普通了,配不上你天生的美貌呀!”
胡蝶嘻嘻笑道:“美貌?还是天生的?妈,不如你直说好了,是不是特别留恋你自己的美貌,非要想尽办法遗传给下一代?”
明静也忍不住掩唇偷笑起来:“那是!咱们母女是一对姐妹花!”
来到餐厅里,明静按照往日的习惯,早早地起床打扫家务,然后按照胡蝶的口味,她去镇上买了一大堆早点。
手磨豆浆,嘉兴rou粽,茶叶蛋,酥饼,油条,咸菜粢饭,rou包子……
反正就是一大堆,摆满了餐桌,胡蝶看在眼里,觉得有点眼花缭乱。
终于摆脱了以前的婚姻生活,天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
胡蝶一边吃着丰盛的早饭,一边跟明静随意地聊天。然后胡舫带着一条狗从餐厅门口施施然地走进来,笑道:“小蝶!上个月隔壁家里生了一窝小狗,一直说要送一只给我们,我本来不想要,但是你既然回家住了,我就拿一只来陪陪你,免得你无聊。”
原主的父亲真的是太体贴了,而且貌似他很懂原主的性格……碰到婚姻剧变这种事,原主肯定不愿意外出或者跟以前的朋友来往。
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原主确实是不愿意外出或者跟朋友会面,但是胡蝶不一样,她完全没有这种心理包袱!
小狗很可爱,不是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而是那种品种狗,大概是泰迪?
胡蝶吃完早饭,逗了逗小狗,然后明静跟胡舫商量好了,带她一起去开发区的商场添置新衣服新鞋子。
第四百五十二章斯人已随桃花去(16)
胡舫亲自开着车,载着胡蝶和明静母女俩。
胡舫最开始创办小工厂的时候,开的是一辆五菱宏光的面包车,那辆车可以用来载人或者搬运货物,后排空间十分充裕。
现在胡舫家里除了那辆运货的面包车,又添置了一辆平时外出开的黑色奥迪车。
胡蝶坐在黑色奥迪车上,和明静依偎在一起。
说实话,凌苍只是表面上说得好听,说什么每个月带胡蝶出去旅游,自驾游之类。但是实际上,结婚五年多了,凌苍带着原主自驾游的次数屈指可数,大概不会超过三次?
胡蝶很喜欢明静身上的气味,不是那种都市丽人习惯的香奈儿六号香水味道,也不是寻常的洗完衣服之后留下的薰衣草或者茉莉花的香气。
就是一种淡淡的nai香,因为明静吃早饭的时候喝了一杯纯牛nai,不知为何,明静身上依旧残留着这一股优柔清淡的nai香,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