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璟尝了一口,微微皱眉:“殷红尘,这个包子的味道跟你以前做的特别像。”
本来就是一家手艺,前世殷红尘在金鸡饭店做过学徒,勤奋好学,天资聪颖,自然是将金鸡饭店的大厨手艺都学到手了。
否则她之前在青木镇菜市场的马家烧饼铺子里做早市,会获得初步成功?
“嗯,天下包子是一家。像归像,因为本质上还是一样的包子。”
看到殷红尘毫无芥蒂的甜美笑容,乔璟蓦地眼神一闪,回道:“你现在不做早市,那你以后专门给我做锅盖面吃,好不好?”
殷红尘尝了一口笋rou包子,还是熟悉的味道,熟悉的配方。
“好啊!只要你愿意,我每天都给你做最好吃的美味!”
金鸡饭店的面条属于那种苏城最典型的细面条,很容易煮得软烂,嚼头不足。
当然这种细面条的优点在于适合任何一种牙口,吃起来特别滑软爽口。
这时服务员将热气腾腾的全家福面条送上来。
这一碗全家福对外售价是五块钱,在九十年代的苏城已经属于一种上档次的享受。
乔璟对此却是不以为意,他像往常一样享用早餐,神色淡然。
“这个汤头不错,应该是用大骨头熬汤,然后掺入一点水。反复熬煮。”
乔璟微微点头:“但是我觉得,你可以在青木镇做出更加出色的汤头。”
殷红尘早有盘算,却故意卖了个关子:“一般的面馆都是用清水煮面,出水之后加入酱油香醋之类的调料。稍微讲究的面馆,比如金鸡饭店,用的是骨头汤。你猜猜,我打算在青木镇采用什么样的汤头?”
乔璟当然是猜不出来,他淡定地笑道:“我估计骨头汤的成本比较高。你如果真的要采用骨头汤,那么锅盖面的单价就比其他面馆来得贵一些。”
殷红尘却是笃定地摇摇头,笑道:“不,我准备薄利多销。单价不会变得更高,而且我准备采用一些促销手段。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搞得这么神秘?”乔璟不禁哑然失笑,然后继续埋头吃面。
从金鸡饭店出来,殷红尘再次昂起头,看着这块熟悉的橘红色老字号招牌。
想当初,她在这家饭店里耗费了整整三四年的青春,一直孜孜不倦地研究美食厨艺,为的就是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餐厅。
那时候她的野心在同龄人当中显得有点大,甚至有点不知天高地厚。
等她学艺成功之后,便恰好遇到了年轻有为的锦树。
当时殷红尘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一家四星级酒店应聘,凭借青春美貌顺利成为酒店领班。那天晚上她照例巡视每一间包厢,却不小心碰到喝醉酒的锦树。
锦树吐得昏天暗地,却不肯告诉同桌一起吃饭的朋友,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排遣。
殷红尘一时心软,便将锦树带到休息室里,给他仔细地清理污物,擦拭身体。
第三百一十一章牡丹真绝色(14)
其实关于血牡丹的栽培方式和真正来历,在大庆国都是一个难以分辨的谜。
正史上没有任何记载,唯独一些不入流的野史中会含糊其辞地提到一些跟血牡丹有关的资料或者信息,最普遍的说法就是血牡丹是以前一种非常暴戾的刑罚手段。
胡蝶的解释,看似跟野史差不了太多,但是唯独贺兰谨能够敏锐地嗅到一丝玄机。
看来眼前这个清素灵动的小女子,不简单……
“难道在胡小姐眼中,我也是那种残暴无情,草菅人命,手段令人发指的暴君?”贺兰谨风轻云淡地笑道:“焉知这株血牡丹用的是不是新鲜尸体,或者刚刚解剖的猪羊?”
胡蝶下意识地皱了皱鼻尖,疑惑道:“可是我闻过血牡丹花瓣中流淌出来的鲜血,不太像是猪血或者羊血。”
贺兰谨神色一顿,狡猾地牵起唇角:“胡小姐,你想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样的鲜血?”
“你方才不是已经提醒我了?”胡蝶就知道这厮不安好心,每一句话中都藏着陷阱,果然是个难缠的主儿:“大概就是动物鲜血之类的东西吧?”
贺兰谨忍不住笑起来,他长得神清骨秀芝兰玉树,只可惜他漂亮的眉眼之间凝着一抹古怪的Yin翳,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看似无辜实则Yin狠的气质。
胡蝶拥有中级演技的金手指,贺兰谨的伪装在她眼中,几乎是无所遁形。
“你笑什么?莫非你方才故意欺骗我,其实你是用了……大牢中犯了死刑的犯人?”胡蝶冷冷地回道:“如果培育血牡丹的尸体来自刑部大牢,你就不算是草菅人命。”
贺兰谨突然压下唇边的笑意,伸手摆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胡蝶抬起头来一看,引凤轩的正厅赫然就在眼前。
两人施施然地走进去,第一道门,门口站着两个练家子的丫鬟,这两个丫鬟面无表情神色肃然,看起来有点不好惹。
幸好贺兰谨是引凤轩的熟人,两个丫鬟并未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