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不赖,很快就被一家人领养了过去。可长到这么大有娘生没娘管的,还真不适应一下子过上有人管的日子。而且那个时候刚转学,班上总有那么几个讨人厌的,爱结了伴儿地来奚落我,骂我是捡来的野种。我一开始还忍气吞声,后来忍不了了,就直接用拳头解决问题。你不知道,打架这种事,只要有了第一回 ,就肯定有第二回。来来回回这么折腾了几次,我也皮了,索性在学校里放开了横。奚落我的人是没了,但没过多久,领养我的那两口子就后悔了,偷偷摸摸地又把我送了回去。”
“后来,慢慢的,年纪大了,也没有人家愿意领养。孤儿院拿我没办法,可是多一张嘴吃饭就要多一份开销,何况还不服管。院长每次看到我,都嫌弃得跟条狗一样。我心里不服气,有一天放学趁着老师不注意,就偷偷溜了。”
花锦浩错愕之余,却又觉得这还真是王达厉能干得出来的事情。
“那时候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只是朝着跟孤儿院相反的方向走。这一走,就整整走了两天。饿了,翻垃圾桶找吃的;渴了,就到处跟人要水喝。路上要是遇到谁来招惹我,不管好心坏心,一律张嘴就咬。”
花锦浩虽不打算置喙,但听到这里也不免觉得心惊,“你那时候多大?”
“七八岁吧。”
“你不害怕吗?”花锦浩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半大孩子一个人游荡在外。
王达厉摇头,“那两天里,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不但不害怕,还别提有多开心了。心想着从此以后我就可以扬眉吐气,自己给自己做主了。”
倒也难得,七八岁就有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可能这样的人,天生就不是凡者吧。
“那后来呢,你就被你nainai捡回来了?”花锦浩说着,还看了看北面那张老人家的照片。
王达厉没想到,李大爷酒桌上的一句气话倒是被花锦浩听进了心里,一时觉得心里熨帖无比。
“我的得意也就那么两天。后来淋了一场雨,竟然生起病来,病到连爬起来找口吃的的力气都没有。兴许是祸害遗千年,就在我烧得迷迷糊糊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被我nainai捡回了家。这一捡,就是八年。”
王达厉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会儿,这才把视线调到老人家那张照片上。
“只可惜,她老人家拼尽全力护着宠着这么个野崽子,最终也还是没福气等到我给她尽一点孝道。”
当年,张nainai惯着这个白捡来的孙子,在邻里之间那可是出了名的,即便这个孩子皮到不行,她照样护短。
“我的孙子,谁也不能欺负。谁敢欺负他,我就跟谁拼命!”
回头对着王达厉就说,“男孩子在外头就是不能认怂,被人欺负,那是自己软蛋!谁敢欺负咱,咱就揍回去。听见没?”
所以,她儿子叫王达,就给王达厉取这个名字,寓意就是要更厉害一点。
相隔七八百里的爷孙两个,世界观人生观出奇地契合,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俩,只怕才是失散多年的亲爷孙。
是以,那么些年来,王达厉就坚定不移地一直贯彻着自家nainai的指示,快活恣意地活到了十五六岁。直到有一天张nainai在厨房做晚饭的时候突然脑溢血,等被邻居发现再送医院就抢救不回来了。
“她儿子早年出车祸死了,又因为这事跟丈夫离了婚,自己独自守着一套房子过日子。平常除了政府的补贴,还会捡点矿泉水瓶可乐瓶什么的贴补家用,不然也不会在垃圾堆里捡到我。她去世的时候,我还在上初中,连丧事都是邻居们帮着张罗办完的。那一整段时间,我都活得浑浑噩噩,后来勉强混到初中毕业,就被人带上了歪路,混上了这条道。”
王达厉说起这些过往,平铺直叙,眼神平静,仿佛在说别家的事情。然而花锦浩听在耳里,却无来由觉得沉重。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然而平淡到尽头,却处处透着身不由己的飘萍浮沉。
花锦浩并不擅长安慰人,也好在,王达厉也并不需要他来安慰。不单如此,口气里还带着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自谑。
“你别看我现在这样,刚出来混那会儿一点也不风光,挨打挨饿是常事。挨了打,就半死不活地回来,跟条死狗一样躺上一阵子。几个看着我长大的老邻居不忍心,便这个给一口那个送一碗的,才没叫我饿死在自己家里。这里头就有陈姨和李大爷他们。”
难怪他们明明不是一家人,关系却那么亲近。也怪不得王达厉如今也算混出了点名堂,却还愿意住在这么个破旧的地方不肯挪窝。
没有谁是天生就善恶不分的,只能说人生际遇就是如此,你左右不了他,就只能任凭摆布,随波逐流。
花锦浩忍不住回想,自己当年又何曾想过会走上如今的道路?他跟王达厉,看起来似乎是两种人生,做的又何尝不是同样的事情,只不过手段不一样罢了。
“我跟你说这些可不是要卖惨博同情,就是觉得,应该说给你听听。咱们不对付这么多年,究其原因,不就是因为很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