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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情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9
&&&&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都沾染着老公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可是心中也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二十岁相遇,之前的日子便是空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 他的欢笑、眼泪、成功、失败,都由别人来见证,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嫉妒。
如果能再早些相遇那该多好!
10
我们谈到死亡。
&& 现在的日子,年青力壮,每天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去见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亡,仍是太遥远的事。 偶而也会想到五十年后的情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互相扶持相依为命,也满期待。老年不可爱,但可以做个可爱的老年人。
对我来说,死亡最大的威胁还是:人死如灯灭,无知无觉,我还没看够老公呢。我不怕死,但我怕死了后再不能像这样爱他。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老公吻了我一下,没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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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为初次离家而兴奋不已。大学在我心中是辽远而神秘的,仿佛一座圣殿。
入学后有几天空闲,利用这段时间走遍了全校每一个角落。只在中午和晚上留在宿舍。那时的我自闭而孤僻,不知道怎么应对陌生人,便永远绷着一张脸。
隐约间听到老公是另外一个班级,也没兴趣去深究,要到半个月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二班,因为学校的疏忽而安排在了这个宿舍。
还记得老公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欠我二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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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写这篇文,最近常常在回想。这才发现,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许多细节,都在头脑中慢慢浮现。 &&入学后第三天,电信公司派人来装电话,201的,一百六十块,每人分摊二十,正巧我不在,老公便先替我付了。
这件事、这句话其实并无深意。若不是今天和老公在一起,绝不会还记得。但是隔了这么久再回头看,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对老公说:“第一次说话就是向我要债,真是现实。”
可老公已经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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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异常慢热,与人从陌生到熟悉向来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最不擅长记别人的长相,见过面,心里有个大概印象,下一次见就会发现这个人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曾经对同学抱怨说:“每次见英语老师都觉得她和上次不一样,整个一百变金钢。”
只是再怎么不擅长,朝夕相对以后,还是轻易就能在心底描绘出老公的一张脸。
短碎发,脸有点长,有很多痘痘和坑坑洼洼,霰弹枪打过似的。小眼睛,一边双一边单,鼻子不高不低,大嘴大下巴。
只能说不丑,老公这样评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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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相对,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腻在一起。真的是只有“朝”“夕”而已。
二十四小时,九个小时上班,一个小时坐车,八个小时睡觉,再扣除一些杂七杂八,真正相对的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很短。
聊聊天,看电视,逛街,很快就没了,心中还是幸福得别无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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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播广告,我侧头看着老公的脸,叹气说:“你就不能学学她,只留青春不留痘。害得我想亲你都找不到一块干净地方。
老公瞪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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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我千山独行没人相送,老公到学校报到是同他哥哥一起来的。
三十岁,胖胖的脸,眉目之间有几分老公的影子。那时没预见老公会是老公,便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