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这副反应,陆言拙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寻常的尸体根本不会让苏木行为异常,除非是碎尸,而且是高度腐烂的尸体。
苏木前世虽然是刑警,尸体见过不少,但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见到巨人观或高度腐烂的尸体,还是会出现生理性不适。
其实,别说是小姑娘,就算是正常的大小伙子,看到这些估计也没什么胃口吃饭。毕竟不是变态,有特殊的癖好,会喜欢看这些东西。
陆言拙知道自己的身体尚未恢复,苏木肯定不会让自己见这些劳心费神,想了想,道:“确定尸源最重要。涿鹿县不大,应该不难排查。凶手杀人,一般会选在自己熟悉的区域,这会给他们安全感。步行的话,大概就是方圆两里的范围。”
陆言拙的话令苏木心中疑云顿起,她自然知道这个。陆言拙所说的,其实是现代的刑侦观点,凶手犯罪有一个心理安全区,一般就是一公里。
其实,她初次与陆言拙相见,就曾听陆言拙说过这点,当时也起疑了,只是两人不熟,他都不待见她,动不动就赶人走,自然也不可能问他些什么。
苏木决定趁这个机会问问清楚:“大人何出此言?所谓的方圆两里,可有什么理论依据?”
陆言拙看了她一眼,心中的一些话差点脱口而出,可理智还是制止了他,微微一笑,淡然道:“经验而已。”
苏木瞟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说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有心再问几句,又觉得自己疑神疑鬼的,快不正常了。
这时,小爱和陆平寻来,再次抬头,月亮婆婆很不给面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月华如水,散步赏月的话只能骗骗鬼,苏木顺着台阶下,回房休息了。
王县令的效率还是很高的,方圆五里的人很快被聚集到了月老祠。
李捕头忍着恶心,从尸块上扒拉下一块衣料,放在托盘中让村民们辨认。转了一大圈,大多数人看了,都是摇摇头,表示没见过。直转到最后,一个六七十岁,看起来有点老眼昏花的大娘认出了这块衣料的颜色。
“我见过这颜色,绿油油的,直晃人眼,太闪了。”
王县令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立马让老人家坐下来,和颜悦色地问道:“可还记得她的模样?或者……她去了哪里?”
大娘眯起双眼,咂巴了一下嘴,仔细回忆道:“大概一个多月前吧,我是在村口看见她的,二十来岁,长得挺漂亮。当时,她就穿着这身翠绿色的衣衫。”
因为她衣服的颜色太过于耀眼,大娘就多看了两眼,印象很深刻。
当时,这位女子正好下马车,前面是山路,马车不能继续前行。她就让车夫回去,独自一人去了山上。
山上没有几户人家,除了半山腰的刘家,其他都是穷苦老百姓。如果这个女子是去找人的,那定是去了刘家。
如果不是找人,那就是上山赏枫。可赏枫的话,她就不应该让车夫回去,不然赏完风景她怎么走?步行还是夜宿山头?显然,两个都不现实。
这么推理的话,她上山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拜访住在半山腰的刘家。
据当地里长介绍,半山腰住的是一户从京城迁来的人家,姓刘。男的二十五六岁,是一个屡试不中的举人,带着一个小姑娘,约莫十六七岁,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就在大娘认出死者后不久,住半山腰的刘举人就进来了。
翠绿色很醒目,一下子就吸引了来者的全部注意力。刘举人向前快走几步,注视着衣料良久没出声,随后脸色渐渐凝重,说话打着颤音,结结巴巴道:“大,大人……这块衣料是在哪里找到的?”
里长通知他的时候,只说山中发现了死尸。王县令让大家到月老祠集合,要大家来认尸。只是,为何托盘中只有这幅衣料?
难道说?
刘举人不敢细想,抬头,看向王县令。
一般的凶杀案,县令不用到场,现在县里的一把手二把手都在,说明事态很严重,官府相当重视这件事。
王县令见他如此神情,知道他必是认出了这幅衣料。
“刘举人,这幅衣料是在死者身上弄下来的。你可曾见过?”
刘举人点点头,眼神很悲伤,哽咽地请求道:“大人,我可否看看死者?我……我不确定是不是她的衣服。”
苏木远远地站在一旁,见刘举人这个样子,知道他肯定是认识死者的,且两人关系不一般。
“刘举人,你最好有个心理准备,尸体有点……”
王县令看过那具勉强拼凑起来的尸体,一想到那血rou模糊的惨状,那无以言表的恶臭仿佛有记忆般地浮现了出来,实在是让人恶心欲吐。
不能描绘,不能描绘!还是让他自己看吧!
王县令唤来仵作,让他带着刘举人去义庄认尸。
过了好久,刘举人才跌跌撞撞地从义庄回来,一进来就一屁股坐了下去,一言不发,面如死灰,整个人失魂落魄的,看来受了不小的惊吓。
这位惨